送应氏二首

曹植 〔两汉〕 曹植

【其一】

步登北芒阪,遥望洛阳山。

洛阳何寂寞,宫室尽烧焚。

垣墙皆顿擗,荆棘上参天。

不见旧耆老,但睹新少年。

侧足无行径,荒畴不复田。

游子久不归,不识陌与阡。

中野何萧条,千里无人烟。

念我平常居,气结不能言。

【其二】

清时难屡得,嘉会不可常。

天地无终极,人命若朝霜。

愿得展嬿婉,我友之朔方。

亲昵并集送,置酒此河阳。

中馈岂独薄,宾饮不尽觞。

爱至望苦深,岂不愧中肠!

山川阻且远,别促会日长。

愿为比翼鸟,施翮起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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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原文 作品简介译文注释创作背景文学赏析 作者简介

作品简介

《送应氏二首》是三国时期文学家曹植的组诗作品。这两首诗是曹植于建安十六年(211)随曹操西征马超,路过洛阳时送别应瑒、应璩兄弟所作。第一首,写洛阳遭董卓之乱以后的荒凉景象,第二首写朋友分离时的不舍。全诗语言质朴,无过分的铺采文藻,然其真实的感受和感情溢于言表。

译文注释

译文

逐句全文

【其一】

【其一】

步登北芒阪,遥望洛阳山。

一步步登上北邙山山坡,远远望见洛阳四周群山。

洛阳何寂寞,宫室尽烧焚。

洛阳城显得多么的寂寞,昔日的宫室全都被烧焚。

垣墙皆(1)擗,荆棘上参天。

随处可见的是残垣断壁,丛生的荆棘高入了云天。

不见旧耆老,但睹新少年。

再也寻不见旧时的老人,看到的尽是些小伙少年。

侧足无行径,荒(2)不复(3)

踏足地面觅不出条路径,荒芜了的土地谁来耕田!

游子久不归,不识陌与阡。

游子已经多年没有归来,再也认不得交错的陌阡。

中野何萧条,千里无人烟。

城郊的野外多么地萧条,千里之内也见不到人烟。

念我平常居,气结不能言。

想起平日一道生活的人,伤心哽咽竟无片语只言。

【其二】

【其二】

清时(4)难屡得,嘉会(5)不可常。

太平的盛世百年难见,欢乐的聚会不可常逢。

天地无终极(6),人命若朝霜。

天地之悠悠无穷无尽,人生之寿命短如晨霜。

愿得展嬿婉(7)我友(8)(9)朔方(10)

愿我的好友诸事顺利,平安抵达邺城的北方。

亲昵(11)并集送,置酒此河阳(12)

亲密的友人聚首相送,设宴饯行在名都洛阳。

中馈岂独薄,宾饮不尽觞。

难道是酒宴不够丰盛?是宾客觥酬不够欢畅。

爱至望苦深,岂不愧中肠!

情谊越深则离别越苦,怎能不使我心愧难当?

山川阻且远,别促会日长。

此去的山川既阻且长,离别时匆匆会面更难。

愿为比翼鸟,施翮起高翔。

我多希望化成比翼鸟,与你们展翅一同飞翔。

注释

(1)顿:塌坏。

(2)畴:田亩。

(3)田:动词,耕种。

(4)清时:太平之时,黄河变清,叫清时。

(5)嘉会:欢会。

(6)终极:穷尽。

(7)嬿婉:欢乐。

(8)我友:指应氏。

(9)之:去、往。

(10)朔方:北方,指邺之冀州。

(11)亲昵:朋友。

(12)河阳:孟津渡,在河南省孟县南。

创作背景

这组诗作于建安十六年(211年),曹植时年二十岁。应氏指应瑒、应璩兄弟,东汉应劭的侄子。应瑒为“建安七子”之一。二人并为曹植的好友。

东汉末年,宦官外戚相继把持朝政,皇帝其实是傀儡。地方军阀势力在镇压黄巾起义中逐渐形成并强大起来。董卓就是这样一个军阀。当时他任并州牧,驻兵河东,中平元年(189年)汉灵帝死后,大将军何进的袁绍等人密召董卓带兵进京(洛阳),以威胁太后、翦除宦官。董卓的兵马尚未到达,何进因密谋泄露被害而死,宦官段圭等挟持少帝和陈留王出京。董卓闻讯赶至,在北邙山劫住少帝和陈留王,于是进兵洛阳,控制了中央政权。之后,董卓废少帝为弘农王,立陈留王为帝,即汉献帝。在初平元年(190年)的春天,关东州郡结成联盟,推袁绍为盟主,起兵讨伐董卓。董卓于是预备迁都长安,以避关东诸军。他派兵将洛阳城中富户拘捕,罗织罪名后杀死,将其财产掠夺。在杀死反对他迁走的伍琼等人后,派兵强迫洛阳城中居民迁移后,随即焚烧洛阳城,迁都长安,自已带兵屯留于毕圭苑。从此,就酿成了汉末长期的军阀混战。

建安十六年七月,曹植随其父曹操西征马超,途经洛阳,在洛阳他见到了当时颇负诗名的应氏兄弟,而应氏兄弟旋将有北方之行,亲交故旧为他们设宴饯行。即将分别之时,曹植颇为恋恋不舍,因作诗送别。《文选》中刘良在这两首诗的题目下注曰:“送应璩、应瑒兄弟。时董卓迁献帝于西京,洛阳被焚烧,故多言荒芜之事。”其实,曹植作此诗时离董卓作乱已历二十余年,因为不断的军阀混战,洛阳根本不得恢复,故而更见荒凉。昔日繁华的京都已经残破不堪,面对荒凉萧条景色,又想到马上要与友人各奔一方。于是他写下了《送应氏二首》。

文学赏析

曹植的《送应氏二首》,在梁太子萧统《昭明文选》中被放在“祖饯”一类诗歌的首位。后来,人们无论在文学史还是在文学评论或文学欣赏中谈论到《送应氏二首》诗时,大多数只提及其中的第一首,多为分析其反映社会现实的深刻性,对第二首则往往避而不谈。其实,这两首诗应该视为一个整体来分析。这样不仅可以使读者更好地理解诗歌的内容及主题,还能使读者对其中所表现出来的曹植诗歌的艺术特色有一个更全面的把握。

第一首诗写洛阳遭董卓之乱后的荒凉景象。此诗开头由”登“字引出一个“望”字,接下来即描写“望”之所“见”。北邙阪,即洛阳北邙山。《文选》中李善注曰:“郭绿生《述征赋》曰:‘北邙,洛阳北邙,岭靡迤长阜,自荥阳山连岭修亘暨干东垣。”段珪等内宦等即携帝于此而后投河自尽,董卓即于此带兵迎帝回洛。而诗人登临此山向远处望去,看到的是一片荒芜景象:宫室尽为荒墟,处处断壁残垣,蒿草疯长,荆棘参天。接着,诗歌由景写到人。董卓之乱后,军阀混战,战乱频仍,这里已经见不到年老之人,只看到一个少年于这片荒芜之中,欲抬脚举步,却找不到路径。四下里荒草遍地,不见一片农田。这个从远方回家的游子,已经看不出哪里是曾经的田间小路了。有人说这个游子便是应氏兄弟,因为他们的父亲曾在洛阳为官,他们也应在这时生活过。这固然不错,然而且不说应氏兄弟本为汝南郡人,而单是就诗歌抒情的主体来看,这个“游子”也就是诗中的那个“新少年”,他的所睹所想分明是诗人自己内心的感受!他感叹着民生的凄惨:“中野何萧条,千里无人烟。”面对这一番破败景色,竟至“气结不能言”,这分是诗人自己的化身。而所谓“平常居”之语,则曹操曾在洛阳多时,曹植也曾在那里居住过也未必不是事实。就是这次分别之前曹植也已于洛阳逗留了几日,且"平常居"亦可不必拘泥为"常所居"。

这首诗歌中,诗人以一个少年的眼光看一场社会大劫难后的情景。他所见之状,无非荒残破败,班固、张衡所描画赞颂的“东都”、“东京”的昔日盛况,早已化为灰烬。诗人以严肃的态度如实地记述了目睹的情状,始而遥望洛阳的全貌,由宫室到墙垣,再由景色的萧条到人物心情的震惊和所怀的悲悼。从这首诗中可深深地感受着这个少年诗人对百姓的同情和对社会生活严肃的态度。可以说,在今存建安文士纪丧乱的诗歌中这首诗歌与王粲的《七哀》诗确实同为最优之作。如果诗歌就此而止,那么全诗与“祖饯”之意似嫌有些距离。因为这首诗毕竟是送别时所作,而且在这样的动乱年代中与友人分别,定是感慨良多。于是诗人接下来写了第二首诗。

在第一首诗中写过那一番破败之景后,诗人在第二首中主要写与友人分别的感受。关于“清时”“嘉会”两句,《文选》五臣刘良注曰:“‘屡’,数也。言清平之时,嘉会之赏,不可数得而常有。”诗人这样的想法自是与第一首诗所写的景与情密不可分的。时历战乱,世事多变,清平之时与嘉会之美怎能常有?想到这里诗人不由感叹:与天地相比,人生之短促可不恰如“朝霜”之易逝!这种人生苦短伤时感怀的心情在古诗十九首中可谓常见,读者也知道在离乱的年代里,没有多少人不会产生这样的心情。虽然诗人在第一首诗中多是对民生的感慨,而与友人相别,自然地想到自己与友人的感情是多么值得珍惜。于是他“愿得展燕婉”于友人,可是事实是“我友之朔方”!关于“燕婉”一词,《文选》中李善注曰:“《毛诗》曰:‘燕婉之求’。”《文选》六臣注中,张铣曰:“燕婉,欢乐也。言我愿得舒此欢乐也。我友,谓应璩也。”因为友人将“之朔方”故而要祝福他们一路平安,于是诗人“置酒”河阳,为他们饯行。六臣注吕向曰:“中馈,食也。言情爱至极,相望苦深,今为离别岂不各愧于中肠。”关于"愧"字的解释李善注引郑玄注《礼记》曰:“病愧,谓罪苦也。”可知其意当为别离之苦百转肠中。再想到友人所去路途遥远,诗人不由想象:如果自己能够与友人化作比翼鸟一起展翅高飞该有多好啊!这些诗句中表达着诗人与友人别离时的无奈与恋恋不舍之情。于是祖饯送别之意溢于纸上。

这两首诗也一样体现了曹植诗歌的艺术特色。第一首诗通过现实主义的手法,真实地再现了当时洛阳城的景象:从破败的皇家宫室到闾里乡间荒芜的民田,从断壁残垣到参天荆棘,又从“寂寞”的景色写到从远方归来不识阡陌的游子独立于“千里无人烟”的荒野中那一种凄惨和悲凉。此诗除结句外,全用白描手法勾勒了洛阳城的荒芜悲凉景象,从宫室、垣墙写到所见之人,由人而写到了路径与耕田,最后从游子的眼中写明今昔之异,说明繁华消退,一去不返,令萧条不堪的现实画面历历在目。全诗语言质朴,无过分的铺采文藻,然其真实的感受溢于言表。在结构上的特点十分明显。全诗的重点放在描写遥望洛阳所目赌的荒凉景象上,只是由最后的几句带出“游子”,收回到送客远行的主题上来。诗的现实性强。曹植不是为了怀旧或描绘历史的陈迹而写下这篇诗章的,他在北邙山上遥望洛阳城所发的悲悯,是现实的,而不是历史的。诗人对由董卓之乱以来的战争频仍,良田荒芜,人民流徙,赤地千里,表现了无限的悲愤,说明诗人是关心国是,不忘民生疾苦的有识之士,钟嵘评曹植诗“骨气奇高”,此诗所表现的少年诗人忧国忧民之心,正说明了其诗歌气骨不同凡响的原因。对现实的关心与感情的沉郁,正是曹植诗歌成功的关键。全诗句句是景,却又句句是情,这一种情绝不是因了个人的遭遇而发,而是对天下苍生深切同情的表达。诗人的感情如江河般奔流,他忧国忧民的情怀,让后世读着这首诗歌的读者油然而生敬意。这正是诗歌强烈的抒情性的体现。这也许正是“骨气奇高”的体现。刘勰《文心雕龙·时序篇》中谈到建安诗风时说:“观其时文,雅好慷慨。良由世积乱离,风衰俗怨,并志深而笔长,故梗概而多气也。”《送应氏二首》中的第一首恰恰是这首诗风的体现,这也是后人谈及此二首诗歌时只提到这一首的原因所在。然而,建安诗歌中对真挚情感的强烈表达亦是建安诗风的一个方面,魏晋时代是一个个性大解放的时代,是一个人们敢于表露真情时代,这在诗歌中更是非常明显。作为“建安之杰”的曹植,同样是一个性情中人,他珍惜朋友间的友情,对于离乱年代里的分别更觉无限伤感。在这第二首诗歌中有集中的表现。离乱的年代里分别,更会感觉无限的依恋。世事本无常,更何况在一个战乱不断的时代时与友人分离。

曹植是一个极具感性的诗人,这一点贯穿他的一生。他重视人间的感情,无论是手足之情还是男女之情、朋友之情。他与曹丕立太子之争不能不说很是激烈,但他在随父出征与曹丕分别时依然恋恋不舍即是说明。这样一个视感情重于生命的诗人,如果在与友人分别时只看到了满眼的凄凉景象,而不言惜别之情,不是有些异样而不符合其本性了吗?所以这二首诗歌,必非如有的人所说的做于不同的时间地点,而是做于一时,或者说诗人认为这两首诗歌是不可拆开来作分析而必然要作为一个整体来鉴赏方可领会其中的真意。

作者简介

曹植

曹植

三国时期文学家

曹植(192—232),字子建,曹操子,曹丕弟。封陈王,谥曰思,故世称陈思王。自称“生乎乱,长乎军”。天资聪颖,才思敏捷,深得曹操赏爱,几乎被立为太子,终因“任性而行,不自雕励,饮酒不节”而失宠。其创作以建安二十五年为界,分为前后两期。前期诗歌主要是歌唱他的理想和抱负,后期诗歌主要是表达由理想与现实的矛盾所激起的悲愤。他是第一位大力写作五言诗的文人,为建安文学中成就最高者。宋人辑有《曹子建集》,今又有《曹植集校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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