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七十九章)

老子 〔先秦〕 老子

和大怨,必有馀怨,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不责于人。故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复制 复制
目录
作品原文 译文注释 作者简介

译文注释

译文

逐句翻译

和大怨,必有馀怨,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1),不(2)于人。故有德司(1),无德司彻(3)。天道无亲(4),常与善人。

和解深重的怨恨,必然还会残留下残馀的怨恨;用德来报答怨恨,这怎么可以算是妥善的办法呢?因此,有道的圣人保存借据的存根,但并不以此强迫别人偿还债务。有「德」之人就像持有借据的圣人那样宽容,没有「德」的人就像掌管税收的人那样苛刻刁诈。自然规律对任何人都没有偏爱,永远帮助有德的善人。

注释

(1)契:契约。

(2)责:索取所欠。

(3)司彻:掌管税收的官职。

(4)无亲:没有偏亲偏爱。

拼音版

dàojīngshíjiǔzhāng

yuànyǒuyuànānwèishànshìshèngrénzhízuǒrényǒuchètiāndàoqīnchángshànrén

作者简介

老子

老子

道家学派创始人

老子(?—?),姓李名耳,字聃,一字伯阳,或曰谥伯阳。春秋末期人,生卒年不详,大约出生于公元前571年春秋晚期陈(后入楚)国苦县(古县名)。中国古代思想家、哲学家、文学家和史学家,道家学派创始人和主要代表人物。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