咏新荷应诏

沈约 〔南北朝〕 沈约

勿言草卉贱,幸宅天池中。

微根才出浪,短干未摇风。

宁知寸心里,蓄紫复含红!

复制 复制
朗读 朗读
目录
作品原文 作品简介译文注释创作背景 作者简介

作品简介

《咏新荷应诏》是南朝文学家沈约所作的一首五言古诗。此诗咏荷以抒怀,是应诏之作。先写荷花植根天子之池受人注目,再描绘荷花初生水面的景象,最后表现荷花蕴育着的力量。诗人看到新荷初出时的微陋,遥想自己幼小时的辛酸,他不禁深感慨。他不禁充满自信地说:新荷的今天虽然为人们所轻贱,但它在明天,定将是姹紫嫣红的创造者。诗人幸而言中,后来他历仕宋、齐、梁三朝,封侯拜相。他在文学上的“紫”“红”之才,也充分发挥出来了,不仅衣被当世,而且也惠泽后人。

译文注释

译文

逐句翻译

勿言草卉(1)贱,幸(2)天池(3)中。

荷花虽为草卉之物,但其有幸植根天子之池。

微根才出浪,短干未摇风(4)

花梗刚刚伸到水面,短小的枝干没有被暴风摇动。

宁知(5)寸心里,(6)紫复含红!

谁能知道在它小小的怀中蕴含着色泽艳丽、风格别致的花蕾。

注释

(1)草卉:草本花卉。

(2)宅:植根;生长。

(3)天池:本谓神话中的瑶池,指皇宫中的池塘。

(4)摇风:暴风。

(5)宁知:岂知;怎知。

(6)蓄:蕴含。

创作背景

据《粱书·沈约传》记载,沈约幼年因父亲被诛,被迫潜窜他地,以后虽然“会赦免”,却“流寓孤贫”。但他“笃志好学、昼夜不倦”,最终“遂博通群籍”,累官至步兵校尉,“管书记,直永寿宫,校四部图书”,堂堂皇皇地进入“天池”,成为当世首届一指的大学者、大手笔。诗人看到新荷初出时的微陋,遥想自己幼小时的辛酸,他不禁深感慨创作《咏新荷应诏》这首五言诗。

拼音版

yǒngxīnyìngzhào

yáncǎohuìjiànxìngzháitiānchízhōng

wēigēncáichūlàngduǎngànwèiyáofēng

níngzhīcùnxīnhánhóng

作者简介

沈约

沈约

南朝梁开国功臣,政治家、文学家

沈约(441—513),字休文,吴兴武康(今浙江省武康县)人。出身贵族,而年幼孤贫。笃志好学,博览群书。历仕宋、齐、梁三朝,官至尚书令。他是齐、梁文坛的领袖,首创“四声八病”之说,与谢脁、王融等创作新体诗,称“永明体”,对唐代格律诗的形成产生了重要影响。他的诗内容广泛,讲究声韵、对仗。有辑本《沈隐侯集》传世。

参考资料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