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邶风·击鼓》是中国古代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中的一首典型的战争诗,这是一位远征异国、长期不得归家的士兵唱的一首思乡之歌。全诗共五章,每章四句。前三章征人自叙出征情景,承接绵密,如怨如慕,如泣如诉;后两章描写战士间的互相勉励、同生共死,令人感动。此诗描写士卒长期征战之悲,无以复加。其中,描写战士感情的“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在后世也被用来形容夫妻情深。
击鼓其镗(2),踊跃(3)用兵(4)。土(5)国(6)城(7)漕(8),我独南行(9)。
战鼓擂得震天响,士兵踊跃练武忙。有的修路筑城墙,我独从军到南方。
从孙子仲(10),平陈与宋(11)。不我以归(12),忧心有忡(13)。
跟随将军孙子仲,要去调停陈与宋。长期不让我回家,使人愁苦心忡忡。
爰(14)居爰(14)处?爰(14)丧其马?于以(16)求之?于林之下(17)。
安营扎寨有了家,系马不牢走失马。叫我何处去寻找?原来马入树林下。
死生契阔(18),与子成说(19)。执子之手,与子偕老(20)。
一同生死不分离,咱们誓言立心里。我曾紧握你的手,到老和你在一起。
于嗟(21)阔(22)兮,不我活(23)兮。于嗟(21)洵(24)兮,不我信(25)兮。
叹息与你久离别,再难与你来会面。叹息相隔太遥远,难以实现我誓言。
(1)邶风:《诗经》“十五国风”之一,今存十九首。邶,周代诸侯国名,地在今河南汤阴东南。
(2)其镗:犹言“镗镗”,形容鼓声。古代敲鼓以召集民众。
(3)踊跃:犹言鼓舞。一说跳跃,奋起,此为喜好的意思,是穷兵黩武的疯狂模样。
(4)兵:武器,刀枪之类。
(5)土:挖土筑城。
(6)国:城郭。
(7)城:修城。
(8)漕:城墙外的护城河。一说卫国城邑,在今河南滑县境。
(9)南行:指出发到南方去打仗或服役。
(10)孙子仲:即公孙文仲,字子仲,出征的主将。
(11)平陈与宋:调停陈、宋两国敌对关系,使之和好。平,和,讲和。陈,春秋诸侯国,帝舜之后,都城在今河南淮阳。与,于。宋,春秋诸侯国,为殷商遗民国家,都城在今河南商丘。
(12)不我以归:“不以我归”的倒装,有家不让回。以,在此有让、使、允许的意思;一说通“与”。
(13)有忡:犹言“忡忡”,忧虑不安的样子。
(14)爰:发声词,犹言“于是”,在这里。一说“于何”的合音,在哪里。
(15)丧马:丢失战马,意味着难以逃离战场,有丧命之虞。丧,丧失,此处谓跑失。
(16)于以:于何,在哪里。
(17)林之下:山麓树林之下。
(18)契阔:聚散、离合的意思。契,聚合。阔,离散。
(19)子成说:子,指其妻。成说(shuō):约定,发誓,订立誓约。
(20)偕老:一起到老。
(21)于嗟:吁嗟,叹词。于,同“吁”。
(22)阔:指远别。
(23)不我活:不和我相聚。活,通“佸”,相会,聚会。
(24)洵:遥远,久远。《韩诗》作“夐”,即迥远之义。
(25)信:守信,守约。一说古“伸”字。
关于《邶风·击鼓》这首诗的背景有几种不同的说法。一种是鲁隐公四年(公元前719年),卫国公子州吁(前人亦称“卫州吁”)联合宋、陈、蔡三国伐郑。另一种是清代姚际恒认为此实乃《春秋·宣公十二年》“宋师伐陈,卫人救陈”而被晋所伐之事。今人多以为姚说较为合理。
《国风·邶风·击鼓》这是一篇典型的战争诗。诗人以袒露自身与主流意识的背离,宣泄自己对战争的抵触情绪。作品在对人类战争本相的透视中,呼唤的是对个体生命具体存在的尊重和生活细节幸福的获得。这种来自心灵深处真实而朴素的歌唱,是对人之存在的最具人文关怀的阐释,是先民们为后世的文学作品树立起的一座人性高标。
《毛诗序》云:「《击鼓》,怨州吁(xū)也。」郑笺以《左传·隐公四年》州吁伐郑之事实之。姚际恒《诗经通论》以为「与经不合者六」,此实乃《春秋·宣公十二年》「宋师伐陈,卫人救陈」之事,在卫穆公时。今以为姚说较《毛序》为合理,姑从姚氏。
第一章总言卫人救陈,平陈宋之难,叙卫人之怨。结云「我独南行」者,诗本以抒写个人愤懑为主,这是全诗的线索。诗的第三句言「土国城漕」者,《鄘风·定之方中》毛诗序云:「卫为狄所灭,东徙渡河,野居漕邑,齐桓公攘夷狄而封之。文公徙居楚丘,始建城市而营宫室。」文公营楚丘,这就是诗所谓「土国」,到了穆公,又为漕邑筑城,故诗又曰「城漕」。「土国城漕」虽然也是劳役,犹在国境以内,南行救陈,其艰苦就更甚了。
第二章「从孙子仲,平陈与宋」,承「我独南行」为说。假使南行不久即返,犹之可也。诗之末两句云「不我以归,忧心有忡」,叙事更向前推进,如芭蕉剥心,使人酸鼻。
第三章写安家失马,似乎是题外插曲,其实文心最细。《庄子》说:「犹系马而驰也。」好马是不受羁束、爱驰骋的;征人是不愿久役、想归家的。这个细节,真写得映带人情。毛传解释一二句为:「有不还者,有亡其马者。」把「爰」解释为「或」,作为代词,则两句通叙营中他人。其实全诗皆抒诗人一己之情,所以四、五两章文情哀苦,更为动人。
第四章「死生契阔」,毛传以「契阔」为「勤苦」是错误的。黄生《义府》以为「契,合也;阔,离也;与死生对言」是正确的。至于如何解释全章诗义。四句为了把叶韵变成从AABB式,次序有颠倒,前人却未尝言及。今按此章的原意,次序应该是:
执子之手,与子成说;死生契阔,与子偕老。
这样诗的韵脚,就成为ABBA式了。本来「死生契阔,与子偕老」,是「成说」的内容,是分手时的信誓。诗为了以「阔」与「说」叶韵,「手」与「老」叶韵,韵脚更为紧凑,诗情更为激烈,所以作者把语句改为这一次序。
第五章「于嗟阔兮」的「阔」,就是上章「契阔」的「阔」。「不我活兮」的「活」,应该是上章「契阔」的「契」。所以「活」是「佸」的假借,「佸,会也。」「于嗟洵兮」的「洵」,应该是「远」的假借,所以指的是「契阔」的「阔」。「不我信兮」的「信」,应该是「信誓旦旦」的「信誓」,承上章「成说」而言的。两章互相紧扣,一丝不漏。
「怨」是《击鼓》一诗的总体格调与思想倾向。从正面言,诗人怨战争的降临,怨征役无归期,怨战争中与己息息相关的点滴幸福的缺失,甚至整个生命的丢失。从反面言,诗作在个体心理,行为与集体要求的不断背离中,在个体生命存在与国家战事的不断抗衡中,在小我的真实幸福对战争的残酷的不断颠覆中,流显出一份从心底而来的厌战情绪。这一腔激烈的厌战之言,要争取的是对个体生命存在的尊重,是生活细节中的切实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