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韦校书》是唐代女诗人薛涛创作的一首七言绝句,诗的第一句,以未琢之玉比喻韦正贯的才华。第二句为韦正贯未走科举进士科甲乙等,授官之路而误了前途感到惋惜。后两句作者期望才华出众的韦正贯,能得到天子重用。此诗表达了薛涛个人对后辈才华的认可,并寄予良好的祝愿。在艺术上,薛涛用典精致,比喻生动,诗意浅而韵味无穷。
芸香(2)误比荆山玉(3),那似(4)登科(5)甲乙年。
像韦公子这样如荆山之玉的人屈就于区区九品小官“太子校书郎”。如果韦公子参加礼部考试,进士及第,再经吏部复试录用,进入仕途,就不像现在这样了。
淡地(6)鲜风将绮思,飘花散蕊媚青天(7)。
淡泊门第的良好教育养成了韦公子的聪明才智。将来必是门前撒满鲜花,香气直冲青天一样,你的才能必会得到天子重用。
(1)韦校书:韦正贯,字公理。韦皋弟平之子。少孤,推荫为单父尉,弃官去。举贤良方正异等,除太子校书郎。
(2)芸香:《典略》:“芸香辟纸鱼蠹,胡藏书台称芸台。”此掌管图书官署,即秘书省。
(3)荆山玉:春秋楚人卞和得未琢璞玉于荆山,故得名荆玉山。
(4)那似:那要像是。
(5)登科:唐制,举子放榜,只称及第,待选服官,由吏部复试,获中,方称登科。
(6)淡地:谓淡泊明德的世家门第。也有作淡沲(tuó):即淡荡,风光明净之意。《唐人万首绝句》、明本《薛涛诗》及《全唐诗》等多本均作“淡地”,近代薛涛研究者如张篷舟、陈文华、彭云生等认为淡沲比淡地更妥帖。
(7)青天:指代天子。
韦正贯于长庆元年(821年)十二月以贤良方正异等登科授太子校书郎,长庆元年(821年)末或长庆二年(822年)初,曾和韦正贯相识的薛涛得到消息作此诗。韦正贯出身权贵之家,被其伯父韦皋誉之为“能使一门生辉的人”,当时却屈就于太子校书郎这样的九品小官。这让薛涛觉得大材小用,发出明珠暗投的慨叹。所以薛涛这首《赠韦校书》诗,开篇第一句便是:“芸香误比荆山玉”。薛涛似以长者口吻,为年轻有为的韦正贯叫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