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辽东战亡》是唐太宗李世民创作的一首五言律诗。这首诗主要表达了作者对战士们英勇杀敌取得丰功伟绩的赞扬,以及对于骄傲轻敌致使兵败的后悔和失落之情。此诗豪气纵横,情感真挚;使人读之所思,感慨万千。
凿门(1)初奉律(2),仗战始临戎(3)。
执行东征军令用强力打开通往辽东被高句丽禁闭之门路,一开始我就亲临东征战场。
振鳞(4)方跃浪,骋翼(5)正凌风(6)。
唐军像龙一样腾跃而起,施展开自己的战功,顶着强风,高飞云天。
未展六奇(7)术,先亏一篑功(8)。
我未能妙出六齐之计,使得众多将士不幸捐躯而功亏一篑。
防身岂乏智,殉命有余忠。
以身殉职的战士并不是缺少防身之智,而是他们忠心耿耿,甘愿为朝廷牺牲。
(1)凿门:用强力打开通往辽东被高句丽禁闭之门路。
(2)奉律:执行已定的东征军令。
(3)始临戎:开始亲临东征战场。
(4)振鳞:喻唐军像龙一样腾跃而起。鳞,诗中借指类似鱼鳞的东西。
(5)骋翼:施展、驰骋之意。翼,鸟类和昆虫的翅膀,鱼鳃边的小鳍。
(6)凌风:顶着强风,高飞云天。
(7)六奇:西汉陈平佐汉高祖(刘邦)定天下,曾六出奇计。诗中借指唐太宗征辽施计。
(8)篑功:即功亏一篑。
贞观十九年(645年),唐太宗亲征辽东,五月,唐军在安市战事不利,导致东取乌骨山(今辽宁省凤城市凤凰山)的计划未能完成,此次东征,将士死亡近两千人,忠骨丛葬于柳城(今朝阳市)东南,太宗作文以祭之。《新唐书·太宗本纪》载:“十月丙午,次营州,以太牢祭死事者。”据此可推知该诗应作于十月十一日之后,系东征回师时所作的祭悼之诗。
《伤辽东战亡》实际是一首祭悼之诗。古时天子诸侯祭祀社稷所用之大礼,牛、羊、豕三牲全备称为“太牢”。今唐太宗以“太牢”对辽东战亡将士祭奠,表现了身为帝王的太宗对于战士的真挚情感。
在这首悼念征辽阵亡战士的诗中,诗人既惋惜伤亡众多将士,又对他们的勇猛作战精神进行了歌颂。诗中首先描写了战士们开辟征途的英姿,而后则表达了自己的失落,并进一步赞扬了将士们的奋不顾身精神。他们并非不知生命的宝贵,而是宁愿牺牲也要报效国家。正所谓为山九仞,功亏一篑,太宗也因自己未展奇术而使战士殒命疆场痛惜感慨。诗中“六奇术”喻指汉时陈平曾为刘邦六出奇谋而实现霸业之事,颜师古注安市之役曰:“太宗之定天下,多以出奇取胜,独辽东之役欲以万全制敌,所以无功。”战士虽以身殉职而无怨无悔,表现了对朝廷的赤诚。唐太宗于《破高丽诏》一文中即对此高度赞扬:“忠臣猛将,尽节陈谋,劲卒勇夫,轻身效命,协同心力,成此大功。岂朕一人,独能致此!”正可以此评语来解读这首诗。
对比隋炀帝大业八年(612年)征伐高丽之举,其虽有《纪辽东二首》传世,诗中非但基本没有对战斗场面进行捕写,而且对于阵亡的大批将土更是只字未提。可他却依然于《纪辽东二首》中描绘了凯旋的盛况。两相对照之下,唐太宗的诗思格调与人文关怀显然是隋炀帝所无法比拟的。这也恰恰突显了这首诗在帝王边塞诗中所具有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