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伤仲永》是北宋文学家王安石创作的一篇散文,这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金溪(1)民方仲永,世隶(2)耕。仲永生(3)五年,未尝识书具(4),忽啼求(5)之。父异(6)焉,借旁近(7)与(8)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9)父母、收族(10)为意(11),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12)物作诗立就(13),其文理(14)皆有可观者。邑人奇(15)之,稍稍(16)宾客(17)其父,或以钱币乞(18)之。父利其然(19)也,日扳仲永环谒(20)于邑人,不使学。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 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余闻之也久。明道(21)中,从(22)先人(23)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24)。又七年,还自扬州,复(25)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26)。”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王子(27)曰:仲永之通悟(28),受之天也(29)。其受之天也(29),贤于材(30)人远矣。卒(31)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32)也。彼其(33)受之天也(29),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34)?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1)金溪:地名,今在江西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
(2)隶:属于。
(3)生:生长到。
(4)识书具:识,认识。书具:书写的工具(笔、墨、纸、砚等)。
(5)求:要。
(6)异:对······感到诧异。
(7)借旁近:就近借来。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
(8)与:给。
(9)养:奉养,赡养。
(10)收族:团结宗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
(11)意:主旨(中心,或文章大意)。
(12)指:指定。
(13)就:完成。
(14)文理:文,文采。理,道理。
(15)邑人奇:邑人:同(乡)县的人。奇:对······感到惊奇(奇怪)。
(16)稍稍:渐渐。
(17)宾客:这里是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宾,本文的意思是状语。
(18)乞:求取。
(19)利其然: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利,认为······有利可图。
(20)日扳仲永环谒:日:每天。扳(pān):通“攀”,牵,引。环:四处,到处。谒:拜访。
(21)明道:宋仁宗赵祯年号(1032-1033)。
(22)从:跟随。
(23)先人: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
(24)前时之闻:以前的名声。
(25)复:又,再。
(26)泯然众人矣:完全如同常人了。泯然:消失,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众人,常人。
(27)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28)通悟:通,通达。悟,聪慧。
(29)受之天也:受,接受。天,先天。
(30)贤于材:贤,胜过,超过。于:比。材:同“才”,才能。
(31)卒:最终。
(32)受于人者不至:于,被。不至,没有达到要求。至,达到。
(33)彼其:他。
(34)已耶:已,停止。耶,表示反问,相当于“吗”、“呢”。
天圣三年(1025),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震动乡里。明道二年(1033),与方仲永同龄的王安石跟随父亲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遇见了方仲永。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因为“神童作家”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聪明。康定元年(1040),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1043),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