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下夔州郭宿雨湿不得上岸别王十二判官》是唐代诗人杜甫创作的一首五言律诗,这首诗从入夜写到天明开船,层次分明,景物描写亦精当生动,结尾用“觉汝贤”三字即写尽对王十二判官的无限留恋之情,寓意高远,含蓄隽永。
依沙宿舸船(1),石濑(2)月娟娟。
船儿傍着沙洲过夜,听到了水石相激的响声,看着美好的月色多情。
风起(3)春灯(4)乱,江鸣夜雨悬。
风起了,吹动灯火乱晃;雨落时,带着涛声齐鸣。
晨钟(5)云外(6)湿,胜地(7)石堂烟。
晨钟从云外传来了滋润的清音,胜景展现了在高山空旷处的烟云。
柔橹(8)轻鸥外,含凄觉汝贤。
白鸥轻轻地飘浮在桨叶之外,多么可爱,我觉得它们十分柔驯。
(1)舸船:大船;此处指作者所乘之船。
(2)石濑:水为石激形成的急流。
(3)风起:风刮起来。
(4)春灯:春夜的灯。
(5)晨钟:清晨的钟声。
(6)云外:高山之上。亦指世外。
(7)胜地:名胜之地。
(8)柔橹:谓操橹轻摇。亦指船桨轻划之声。
《船下夔州郭宿雨湿不得上岸别王十二判官》此诗当作于大历元年(765)春末。当时杜甫与家人欲乘船前往夔州,将东西搬上船后,因天色已晚,便宿于云安郭外在船上过夜。当晚下了大雨,因雨湿路滑不能上岸与王十二判官作别,于是写下了这首美丽多情的小诗向这位资助他此行的友人致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