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十四章)

老子 〔先秦〕 老子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象之象,是谓恍惚。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

复制 复制
目录
作品原文 译文注释文学赏析 作者简介

译文注释

译文

逐句全文

视之不见(1)(2)(3)听之不闻(4)(2)(5)搏之不得(6)(2)(7)。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8)。其上不皦,其下不(10)绳绳(11)兮不可(2),复归于无物(12)。是谓无状之状,无象之象(13),是谓恍惚。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执古之道,以(15)今之(14)(16)古始(17),是谓道纪(18)

看它看不见,把它叫做“夷”;听它听不到,把它叫做“希”;摸它摸不到,把它叫做“微”。这三者的形状无从追究,它们原本就浑然而为一。它的上面既不显得光明亮堂;它的下面也不显得阴暗晦涩,无头无绪、延绵不绝却又不可称名,一切运动都又回复到无形无象的状态。这就是没有形状的形状,不见物体的形象,这就是“惚恍”。迎着它,看不见它的前头,跟着它,也看不见它的后头。把握着早已存在的“道”,来驾驭现实存在的具体事物。能认识、了解宇宙的初始,这就叫做认识“道”的规律。

注释

(1)视之不见:一作“视之弗见”。

(2)名:一作“命”。

(3)夷:一作“微”,无色。

(4)听之不闻:一作“听之弗闻”。

(5)希:无声。

(6)搏之不得:一作“搏之弗得”。

(7)微:一作“夷”、“几”,无形。

(8)一:本章的一指“道”。

(9)故混而为一:一作“固混而为一”。

(10)昧:阴暗。

(11)绳绳:一作“寻寻”,不清楚、纷芸不绝。

(12)无物:无形状的物,即“道”。

(13)无象之象:一作“无物之象”。

(14)有:指具体事物。

(15)御:一作“语”。

(16)能:一作“以”。

(17)古始:宇宙的原始,或“道”的初始。

(18)道纪:“道”的纲纪,即“道”的规律。纪:一作“己”。

文学赏析

超脱于具体事物之上的“道”,与现实世界的万事万物有着根本的不同。它没有具体的形状,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它无边无际地无古无今地存在着,时隐时现,难以命名。“道”不是普通意义的物,是没有形体可见的东西。在此,老子用经验世界的一些概念对它加以解释,然后又一一否定,反衬出“道”的深微奥秘之处。但是“道”的普遍规律自古以来就支配着现实世界的具体事物,要认识和把握现实存在的个别事物,就必须把握“道”的运动规律,认识“道”的普遍原理。理想中的“圣人”能够掌握自古以固存的支配物质世界运动变化的规律,可以驾驭现实存在,这是因为他悟出了“道”性。下一章紧接着对此作了阐述。

作者简介

老子

老子

道家学派创始人

老子(?—?),姓李名耳,字聃,一字伯阳,或曰谥伯阳。春秋末期人,生卒年不详,大约出生于公元前571年春秋晚期陈(后入楚)国苦县(古县名)。中国古代思想家、哲学家、文学家和史学家,道家学派创始人和主要代表人物。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