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汪伦》此诗是唐代伟大诗人李白于泾县(今安徽皖南地区)游历时写给当地好友汪伦的一首赠别诗,诗中描绘李白乘舟欲行时,汪伦踏歌赶来送行的情景,十分朴素自然地表达出汪伦对李白那种朴实、真诚的情感。全诗语言清新自然,想象丰富奇特,虽仅四句二十八字,却脍炙人口,是李白诗中流传最广的佳作之一。
李白乘舟将欲行(2),忽闻岸上踏歌(3)声。
李白坐上小船刚要离开,忽听岸上传来踏歌之声。
桃花潭(4)水深千尺(5),不及(6)汪伦送(7)我情。
桃花潭水即使深有千尺,也比不上汪伦相送之情。
(1)汪伦:李白的朋友。
(2)将欲行:敦煌写本《唐人选唐诗》作「欲远行」。
(3)踏歌:唐代民间流行的一种手拉手、两足踏地为节拍的歌舞形式,可以边走边唱。
(4)桃花潭:在今安徽泾县西南一百里。《一统志》谓其深不可测。
(5)深千尺:诗人用潭水深千尺比喻汪伦与他的友情,运用了夸张的手法。
(6)不及:不如。
(7)送:「送」一作「赠」。
《赠汪伦》此诗约为唐玄宗天宝十四载(755年)李白自秋浦往游泾县(今属安徽)桃花潭时所作。李白游泾县(在今安徽省)桃花潭时,与汪伦结下深厚的友谊。开元天宝年间,汪伦为泾县令,李白“往候之,款洽不忍别”。按此诗或为汪伦已闲居桃花潭时,李白来访所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