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薛存义序

柳宗元 〔唐代〕 柳宗元

河东薛存义将行,柳子载肉于俎,崇酒於觞,追而送之江浒,饮食之。且告曰:“凡吏于土者,若知其职乎?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凡民之食于土者,出其什一佣乎吏,使司平于我也。今我受其直,怠其事者,天下皆然。岂惟怠之,又从而盗之。向使佣一夫于家,受若值,怠若事,又盗若货器,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以今天下多类此,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者,何哉?势不同也。势不同而理同,如吾民何?有达于理者,得不恐而畏乎!”

存义假令零陵二年矣。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劳心;讼者平,赋者均,老弱无怀诈暴憎。其为不虚取直也的矣,其知恐而畏也审矣。

吾贱且辱,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于其往也,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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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送薛存义序》是唐代文学家柳宗元所作的一篇赠序体政论文。作者在文章中正面指出为官的职责,认为官吏应该为人民办事。同时,作者一方面对当时一般官吏迫害人民的丑恶行径予以痛斥,另一方面对薛存义在零陵的清明政绩予以嘉勉。全文语言犀利简洁却严密深刻,体现了柳宗元的吏治思想。

译文注释

译文

逐句翻译

河东薛存义(1)将行,柳子(2)载肉于(3)崇酒(4)(5),追而送之江(6)饮食之(7)。且告曰:“凡(8)于土者,(9)知其职乎?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凡民之食于土者,出其什一(10)佣乎(8),使司平(11)于我也。今我受其(12),怠其事者,天下皆然。岂惟怠之,又从而盗之。向使(13)佣一夫于家,受(9)值,怠(9)事,又盗(9)货器,则必甚怒而(14)罚之矣。以今天下多类此,而民莫敢肆其怒与(14)罚者,何哉?势不同也。势不同而理同,如吾民何(15)?有达于理者,得不恐而畏乎!”

山西永济人薛存义将要离开零陵了。柳宗元在盘子里盛上肉、把酒杯斟满,在江边为他设宴送行,而且对他说:“凡在地方上做官的人,你知道他们的职责吗?全都是老百姓的仆役,并不是奴役老百姓的。凡是在这块地方生活劳作的人,拿出他们收入的十分之一,雇佣一些小吏,让这些官为老百姓公道地办事。如今的官吏中,拿了他们的俸禄而不认真为他们办事的人,到处都是这样的。哪里只是办得怠慢、不认真啊,还有敲诈勒索、从中巧取豪夺老百姓的钱财。假如,雇佣一名官吏来为你办事,接受了你的俸禄,不认真为你做事情,又偷窃你的钱财器物,那么你一定十分愤怒而且要罢黜并处罚他了。如今天下太多这类的人了,但是老百姓都不敢表示自己的愤怒和罢黜惩罚这些人的意思,这是为什么?是形势与以往不同了。老百姓的权势地位与主人的权势地位虽不同,而怒恨这种贪官的道理是相同的,如果老百姓真要起来驱逐处罚官吏,那官吏又能对老百姓怎么样呢?那些懂得这一道理的地方官,能不感到恐惧害怕吗?”

存义假令(16)零陵二年矣。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劳心;(17)者平,(18)者均,老弱无怀诈暴憎。其为不虚取直也(19)矣,其知恐而畏也(20)矣。

存义代理零陵县令已经两年了。起早贪黑地为百姓工作,深夜还不停地思考问题,勤勤恳恳,费尽心机,让告状的得到公平的处理,使百姓非常合理地纳税,百姓无论老少没有人心怀狡诈表现憎恨的。他的作为的的确确不是白拿俸禄的啊,他确实知道被罢黜是很可怕的,所以严格要求自己啊。

吾贱且辱,不得与考绩(21)(22)(23)(24);于其往也,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25)

我地位卑贱,又遭受贬谪的耻辱,不能参与考查官吏的功过业绩,表明自己的看法,评论他的过去,所以备些酒肉,留下“序”作为临别赠言,以此表达别离的心情。

注释

(1)薛存义:柳宗元同乡。河东(今山西永济县)人,在永州零陵(今湖南零陵县)代理县令。

(2)柳子:柳宗元,作者自称。

(3)俎:古代盛肉的木盘。

(4)崇酒:斟满酒。

(5)觞:古代盛酒的器具。

(6)浒:水边。

(7)饮食之:请他喝,请他吃。

(8)吏:用作动词,做官。

(9)若:人称代词,你。

(10)什一:十分之一。

(11)司平:掌管治理。

(12)直:同“值”,指报酬。

(13)向使:连词,假如。

(14)黜:罢免、革除。

(15)如吾民何:对老百姓怎么样。如……何:动词词组,对待……怎样。

(16)假令:代理县令。假(jiǎ):代理。

(17)讼:打官司。

(18)赋:租税。

(19)的:的确,确实。

(20)审:确实。

(21)考绩:考核官吏的成绩。

(22)幽:暗,指表现不好。

(23)明:指德才兼备。

(24)说:评议,建议。

(25)重之以辞:再加上这些话,指这篇赠序。

创作背景

柳宗元的同乡薛存义,在零陵县代理了两年县令,适逢官职调动,柳宗元赶来为他送行,并借送别之际,写下《送薛存义序》这篇文章以表达心中忧国忧民的一腔忧患。

拼音版

sòngxuēcún

dōngxuēcúnjiāngxíngliǔzizàiròuchóngjiǔshāngzhuīérsòngzhījiāngyǐnshízhīqiěgàoyuēfánzhěruòzhīzhígàimínzhīfēimínérfánmínzhīshízhěchūshényōngshǐ使píngjīnshòuzhídàishìzhětiānxiàjiēránwéidàizhīyòucóngérdàozhīxiàngshǐ使yōngjiāshòuruòzhídàiruòshìyòudàoruòhuòshénérchùzhījīntiānxiàduōlèiérmíngǎnchùzhězāishìtóngshìtóngértóngmínyǒuzhěkǒngérwè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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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ànqiěkǎoyōumíngzhīshuōwǎngshǎngjiǔròuérchóngzhī

作者简介

柳宗元

柳宗元

唐代文学家、哲学家、散文家和思想家

柳宗元(773—819),字子厚,河东解(今山西运城)人,世称“柳河东”。贞元九年(793)进士,授集贤殿正字,调蓝田尉,拜监察御史。因参加王叔文集团,“永贞革新”失败后,被贬永州司马。十年后迁为柳州刺史,故又称“柳柳州”。病死任上。柳宗元与韩愈共倡古文运动,并称“韩柳”。其诗与韦应物并称“韦柳”。有《柳河东集》。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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