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瞽有瞽,在周之庭。设业设虡,崇牙树羽。
应田县鼓,鞉磬柷圉。既备乃奏,箫管备举。
喤喤厥声,肃雝和鸣,先祖是听。我客戾止,永观厥成。
《周颂·有瞽》是中国古代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中的一首诗。这是周天子在宗庙祭祀先祖的乐歌,写在周王朝宗庙的大庭上,排列着很多乐器,当乐器齐备、乐师到齐的时候就开始合奏,声音洪亮和谐,先祖神灵前来欣赏,参祭的贵客聆听了全部演奏。全诗一章,共十三句,诗中详细描述了乐队的组成,乐器的安排,乐声描绘得形象生动,场面描写得盛大恢宏。
有瞽(2)有瞽(2),在周之庭(3)。设业(4)设虡(5),崇牙(6)树羽(7)。
盲人乐师排成行,聚集周庙前庭上。钟架鼓架摆设好,五彩羽毛架上装。
应(8)田(9)县(10)鼓,鞉(11)磬(12)柷(13)圉(14)。既(15)备(16)乃(17)奏,箫(18)管(19)备(16)举。
既有小鼓和大鼓,鞉磬柷敔列停当。乐器齐备就演奏,箫管一齐都奏响。
喤喤(20)厥声,肃雝(21)和鸣,先祖是听。我客戾(22)止(23),永(24)观厥成(25)。
众乐交响声洪亮,肃穆和谐声悠扬,先祖神灵来欣赏。诸位宾客都来到,乐曲奏完齐赞赏。
(1)周颂:《诗经》中“颂”部分分为“周颂”、“鲁颂”和“商颂”。颂是祭祀宗庙的乐歌,不仅配乐,而且还有舞蹈。周颂部分今存三十一篇。
(2)瞽:盲人。这里指周代的盲人乐师。
(3)庭:庭院,宗庙的前庭,应指西周辟雍建筑的庭院。
(4)业:悬挂乐器的横木上的大板,为锯齿状。
(5)虡:悬挂编钟编磬等乐器的直木架,上有业。
(6)崇牙:古代乐器架横木上刻的锯齿,用以悬挂乐器。
(7)树羽:装饰上羽毛。树,插。
(8)应:小鼓。
(9)田:大鼓。
(10)县:“悬”的本字。
(11)鞉:一种立鼓。一说为一柄两耳的摇鼓。
(12)磬:玉石制的板状打击乐器。
(13)柷:木制的打击乐器,状如漆桶。音乐开始时击柷。
(14)圉:即“敔”,打击乐器,状如伏虎,背上有锯齿。以木尺刮之发声,用以止乐。
(15)既:已。
(16)备:安排就绪。
(17)乃:语助词。
(18)箫:古箫如今之排箫,是以小竹管排编成的。
(19)管:管乐器,即笛子之类的乐器。
(20)喤喤:乐声宏亮和谐。
(21)肃雝:声音和谐舒缓。
(22)戾:到达,到来。
(23)止:语尾助词。
(24)永:终,一直。
(25)成:指一曲终了;或解为乐之一阕。一说此指祭礼完毕。一说成就。
此诗是表现周王祭祀先祖时乐队齐奏的盛况。在先秦时代的政治生活中,乐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而且往往与礼密切相关联。《礼记·乐记》云:“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乐由天作,礼由地制,过制则乱,过作则暴。明于天地,然后能兴礼乐也。”《周颂·有瞽》是描写作乐的篇章,《毛诗序》认为是“始作乐而合乎祖”,郑笺以“王者治定制礼,功成作乐”释之,正反映了礼乐并重的传统观念。
周代有选用先天性盲人担任乐官的制度,据《周礼·春官·序官》记载,其中的演奏人员有“瞽蒙,上瞽四十人,中瞽百人,下瞽百有六十人”,计三百人;另有“眡瞭三百人”,贾公彦疏说“眡瞭,目明者,以其扶工”,即是在乐队中配备视力正常的人做盲人乐师的助手。可见,当时王室乐队的规模相当庞大。《周颂·有瞽》正是王室乐队演奏壮观场面的记录。
“有瞽有瞽,在周之庭”,说明在宗庙上奏乐的主体是瞽;而“设业设虡”、安置乐器的则当是担任瞽的辅佐的眡瞭。乐器则列举了应、田、鞉、磬、柷、圉、箫管,与《周礼·春官》所载“瞽蒙掌播鼗、柷、敔、埙、箫管、弦歌”基本相符,其中柷为起乐、圉(敔)为止乐之器,以首尾涵盖,表示这次演奏动用了全套乐器而“八音克谐”(《尚书·舜典》),“喤喤厥声,肃雝和鸣”,其音乐自然十分美妙。
周颂三十一篇都是乐诗,但直接描写奏乐场面的诗作惟《周颂·执竞》与此篇《周颂·有瞽》。《周颂·执竞》一诗,“钟鼓喤喤,磬筦将将,降福穰穰,降福简简”,虽也写了作乐,但也落实于祭祀降福的具体内容。惟有《周颂·有瞽》几乎纯写作乐,最后三句写到“先祖”“我客”,也是点出其“听”与“观”,仍归结到乐的本身,可见这乐便是《周颂·有瞽》所要表达的全部,而这乐所包含的意义,在场的人(周王与客)、王室祖先神灵都很明了,无须再加任何文字说明。因此,《周颂·有瞽》所写的作乐当为一种定期举行的仪式。《礼记·月令》:“季春之月……是月之末,择吉日,大合乐,天子乃率三公、九卿、诸侯、大夫亲往视之。”高亨《诗经今注》认为这即是《周颂·有瞽》所描写的作乐。从作乐的场面及其定期举行来看,大致两相符合,但也有不尽一致之处。其一,高氏说“大合乐于宗庙是把各种乐器会合一起奏给祖先听,为祖先开个盛大的音乐会”,而《礼记·月令》郑玄注则说“大合乐以助阳达物风化天下也,其礼亡,今天子以大射、郡国以乡射礼代之”,目的一空泛、一具体;其二,高氏说“周王和群臣也来听”,《礼记·月令》则言天子率群臣往视,音乐会的主办者便有所不同了。另外,高氏说“据《礼记·月令》,每年三月举行一次”,《月令》原文是“季春之月”,按周历建子,以十一月为岁首,“季春之月”便不是“三月”了。可见要确指《有瞽》作乐是哪一种仪式,还有待进一步考证。
《周颂·有瞽》这一纯写作乐过程的诗篇,不仅表现了周王朝音乐成就的辉煌,而且也显示了周人“乐由天作”因而可以之沟通入神的虔诚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