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女词五首》是唐代大诗人李白的组诗作品。第一首诗写吴越女子相貌的妩媚可爱与穿着的异样;第二首诗写吴越女子天真活泼的姿态及调皮卖俏的开放型性格;第三首诗写采莲女子看见客人便唱着歌将船划入荷花丛中,并假装怕羞不出来的情景;第四首诗写一对素不相识的青年男女一见钟情,互相倾慕,又无缘接近,难以倾述衷肠的怅恨;第五首诗写越女顾影自怜的娇媚姿态。这五首诗运用白描手法,抓住富有特征的景物和典型的生活细节,塑造出不同性格的人物形象,笔墨洗炼简洁,语言自然流畅。
长干(1)吴(2)儿女(3),眉目艳新月。
长干里吴地的姑娘,眉目清秀,娇艳可比明月。
屐上足如霜,不著鸦头袜(4)。
木屐上那双不穿袜子的脚,细白如霜。
(1)长干:地名,浙江北部一带。
(2)吴:吴地,今长江下游江苏南部。
(3)儿女:此指女儿。
(4)鸦头袜:即叉头袜。
据詹锳著《李白诗文系年》考证,在天宝元年(742年),李白“春夏间居东鲁,旋携妻子入会稽,与道士吴筠隐于剡中。”观诗中所说“长干吴儿女”“吴儿多白皙”之句,都涉及吴地,而且这两首诗又都被列在前边,故其游历路线当是由吴入越的。从泰山下来游吴越到会稽正当循此路线,故可以认为此组诗当作于是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