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酬李判官使院即事见呈》是唐代诗人岑参创作的一首五言律诗,这首诗所写是幕府中闲静的生活,首联点出“闲”,以疏谈的笔调引起全诗;诗的中间四句用公府所见所闻的景物写闲静生活和闲适情调;诗的最后两句承上文写乡思。这首诗写近景刻画入微,写远景场面开阔,笔法轻松疏谈。
公府(3)日无事,吾徒只是闲。
公府之中每日无事可办,我们同僚只是觉得清闲。
草根侵柱础(4),苔色上门关(5)。
野草根根扎到柱下基石,青苔片片已将大门爬满。
饮砚(6)时见鸟,卷帘晴对山。
砚水之中时而掠过鸟影,卷起帘子面对青天群山。
新诗吟未足,昨夜梦东还(7)。
新的诗作至今尚未吟成,昨天夜间又在梦中东还。
(1)李判官:指当时封常清幕下判官李栖筠。
(2)使院:即北庭节度使的官署。
(3)公府:即岑参及其同僚的办公处。
(4)柱础:柱子的基石。
(5)门关:门闩。
(6)饮砚:鸟影掠过,如饮砚水。
(7)东还:东归。诗人在西北边塞,故云。
唐天宝十三载(754年),诗人赴北庭都护府任职于封常清军幕,这首诗即是与同僚李栖筠的酬和之作。当时值封常清受降回军之后,北庭一带暂时安定无事。《敬酬李判官使院即事见呈》这首诗所写的就是这期间幕府中闲静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