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家十二楼,一身当三千。
古来妾薄命,事主不尽年。
起舞为主寿,相送南阳阡。
忍著主衣裳,为人作春妍。
有声当彻天,有泪当彻泉。
死者恐无知,妾身长自怜。
《妾薄命二首》是北宋诗人陈师道创作的五言古诗组诗。这首诗以一位侍妾悲悼主人的口吻抒写了自己对老师曾巩的悼念。第一首诗托侍妾之口,写主死之悲,并表达了不愿转事他人的贞心。
主家十二楼(1),一身当三千(2)。
我夫主家富贵豪华,高楼连云;我受到夫主的看重,宠爱集于一身。
古来妾薄命,事主不尽年(3)。
自古以来女子薄命的不知有多少,如今轮到我,侍奉夫主,不能尽自己的天年。
起舞为主寿(4),相送南阳阡(5)。
正在轻歌曼舞为夫主祝寿,忽然间送殡南阳雨泪涟涟。
忍著主衣裳,为人作春妍(6)。
我怎忍心穿着夫主为我做的衣裳,为别人歌舞打扮强作欢颜?
有声当彻天(7),有泪当彻泉(8)。
我悲痛呼叫,声彻云天;我泪如雨下,洒到黄泉。
死者恐无知,妾身长自怜(9)。
死去的人恐怕不会知道,我是这样地日日夜夜惆怅自怜。
(1)十二楼:指宅第豪华,楼台高峻。
(2)一身当三千:谓美貌而受宠爱,一人抵当所有人。
(3)不尽年:不能到生命的尽头。《庄子·养生主》:“可以养亲,可以尽年。”
(4)为主寿:为夫君祝福。
(5)南阳阡:《汉书·游侠传》:原涉父为南阳太守,父死,原涉大起冢舍,买地开道,立表署曰“南阳阡”。此代指墓地。
(6)春妍:即打扮。
(7)彻天:响彻云天。
(8)彻泉:下达黄泉。
(9)长自怜:惆怅悲伤无休止。
元丰年间(1078-1085),曾巩典五朝史事,举荐陈师道为史才,然而终因他未曾登第而未获准,因而,陈师道对曾巩有很深的知遇之恩。故1083年(元丰六年),当他听到曾巩的死讯后,即写下了这组感情诚挚的悼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