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紫阁山北村

白居易 〔唐代〕 白居易

晨游紫阁峰,暮宿山下村。

村老见余喜,为余开一尊。

举杯未及饮,暴卒来入门。

紫衣挟刀斧,草草十余人。

夺我席上酒,掣我盘中飧。

主人退后立,敛手反如宾。

中庭有奇树,种来三十春。

主人惜不得,持斧断其根。

口称采造家,身属神策军。

主人慎勿语,中尉正承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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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原文 作品简介译文注释创作背景文学赏析 作者简介

作品简介

《宿紫阁山北村》是唐代诗人白居易所作的一首五言古诗。此诗所反映的是宦官掌握禁卫军军权、纵容士兵横行不法的历史事实,通过对自己借宿经历的回忆,生动地揭露了中唐时期宦官执掌的神策军欺压百姓、为所欲为的丑恶行径。全诗不加饰修,纯用白描,声态俱作,情景毕露。

译文注释

译文

逐句全文

晨游紫阁峰(1)暮宿(2)山下村。

清晨去游览紫阁峰,傍晚投宿在山下农村。

村老见(3)喜,为(3)开一尊(4)

村老见了我,十分欣喜,为我设宴,打开了酒樽。

举杯未及饮,暴卒(5)来入门。

刚端起酒杯,还未沾唇,一群横暴的士兵冲进大门。

紫衣(6)(7)刀斧,草草(8)十余人。

为首的身穿紫衣,带着刀斧,乱嘈嘈地约有十几个人。

夺我席上酒,(9)我盘中(10)

他们夺去我席上的好酒,又抢走我盘中的美飧。

主人退后立,敛手(11)反如宾。

当主人的反而退后站立,恭敬地拱着手,好像来宾。

中庭有奇树(12),种来三十春。

院子里长着一株珍奇的树,种下它已有三十个秋春。

主人惜不得,持斧断其根。

主人虽然爱惜它,也救它不得,看着他们拿斧头砍断树根。

口称采造家(13),身属神策军(14)

他们口称是为皇上伐木营造的人,隶属皇上的神策军。

主人慎勿语,中尉(15)承恩(16)

主人啊,你千万沉住气,不要开口,神策军中尉正受到皇上恩宠信任。

注释

(1)紫阁峰:终南山的著名山峰,在今陕西西安南百余里。《陕西通志》卷九引《雍胜略》曰:“旭日射之,烂然而紫,其峰上耸,若楼阁然。”故名“紫阁”。

(2)暮宿:傍晚投宿。

(3)余:我。

(4)开一尊:设酒款待的意思。“尊”同“樽”。

(5)暴卒:横暴的士兵。

(6)紫衣:指穿三品以上紫色官服的神策军头目。

(7)挟:用胳膊夹着。

(8)草草:杂乱粗野的样子。

(9)掣:抽取。

(10)飧:晚饭,亦泛指熟食,饭食。

(11)敛手:双手交叉,拱于胸前,表示恭敬。

(12)奇树:珍奇的树。此句语本《古诗十九首·庭中有奇树》。

(13)采造家:指专管采伐、建筑的官府派出的人员。采造,指专管采伐、建筑的官府。

(14)神策军:中唐时期皇帝的禁卫军之一。

(15)中尉:神策军的最高长官。

(16)承恩:得到皇帝的宠信。

创作背景

《宿紫阁山北村》这首诗就是作者在《与元九书》中所说的使“握军要者切齿”的那一篇,大约作于唐宪宗元和四年(809年)前后,地点在鄠县(今陕西户县)的杜家庄。此时作者于长安任左拾遗。中唐时期,宦官擅权的问题非常严重,他们把持朝政,气焰嚣张,到处扰民掠物,百姓敢怒不敢言;甚至挟持皇帝,废立由己。

文学赏析

《宿紫阁山北村》此诗开头两句对宿紫山北村的缘由作了说明,原来他是因“晨游紫阁峰”而“暮宿山下村”的。诗人之所以要“晨游”,是为了欣赏山峰上的美景。早晨欣赏了紫阁的美景,悠闲自得往回走,直到日暮才到山下村投宿,碰上的又是“村老见余喜,为余开一尊”的美好场面,作者的心情是很愉快的。但是,“举杯未及饮”,不愉快的事发生了。

开头四句,点明了抢劫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抢劫对象,表现了诗人与村老的亲密关系及其喜悦心情,为下面关于暴卒的描写起了有力的反衬作用,是颇具匠心的。中间的十二句,先用“暴卒”“草草”“紫衣挟刀斧”等贬义词句刻画了抢劫者的形象;接着展现了两个场面:一是抢酒食;二是砍树。

写抢酒食的四句诗,表现出暴卒、作者和主人的三种不同表现。“夺”和“掣”两个词,包含着一方不给,一方硬抢的丰富内容。诗人用这两个词作“诗眼”,表现出他自己毕竟是个官吏,敢于和暴卒争,但还是败下阵来,这就不仅揭露了暴卒的暴,而且暗示了暴卒敢这样“暴”的原因,为结尾的点睛之笔留下了伏线。

写两个抢劫场面,各有特点。抢酒食之时,主人退立敛手;砍树之时,却改变了态度,这表明主人对树有特殊感情。诗人为了揭示其心理根据,先用两句诗写树:一则指明那树长在中庭,二则称赞那是棵“奇树”,三则强调那树是主人亲手种的,已长了三十来年。这说明它在主人心中的地位,远非酒食所能比拟。暴卒要砍它,主人当然会“惜”,“惜不得”,是“惜”而“不得”的意思。于是,发自内心的“惜”就表现为语言、行动上的“护”,虽然迫于暴力,没有达到目的,但由此却引出了暴卒的“自称”和作者的悄声劝告。

结尾的四句诗,在当时很好懂;时过一千多年,就需要作些注解,才能了解其深刻的含义。所谓“神策军”,在唐代天宝(唐玄宗年号,742—756)年间,本来是西部的地方军;后因“扈驾有功”,变成了皇帝的禁卫军。唐德宗时,开始设立左、右神策军护军中尉,由宦官担任。他们以皇帝的家奴身份掌握禁卫军,势焰熏天,把持朝政,打击正直的官吏,纵容部下酷虐百姓,什么坏事都干。元和(唐宪宗年号,806—820)初年,皇帝宠信宦官吐突承璀,让他做左神策军护军中尉;接着又派他兼任“诸军行营招讨处置使”(各路军统帅),白居易曾上书谏阻。这首诗中的“中尉”,就包括了吐突承璀。所谓“采造”,指专管采伐、建筑的官府。唐宪宗的时候,经常调用神策军修筑宫殿;吐突承璀又于唐元和四年(809年)领功德使,修建安国寺,为宪宗树立功德碑。因此,就出现了“身属神策军”而兼充“采造家”的“暴卒”。做一个以吐突承璀为头子的神策军人,已经炙手可热了;又兼充“采造家”,执行为皇帝修建宫殿和树立功德碑的“任务”,自然就更加为所欲为,不可一世。

诗是采取画龙点睛的写法。先写暴卒肆意抢劫,目中无人,连身为左拾遗的官儿都不放在眼里,留下悬念,引导读者思考这些家伙究竟凭什么这样暴戾。但究竟凭什么,作者没有说。直写到主人因中庭的那棵心爱的奇树被砍而忍无可忍的时候,才让暴卒自己亮出他们的黑旗,“口称采造家,身属神策军”。一听见暴卒的自称,作者很吃惊,连忙悄声劝告村老:“主人慎勿语,中尉正承恩!”讽刺的矛头透过暴卒,刺向暴卒的后台“中尉”;又透过中尉,刺向中尉的后台皇帝。前面的那条“龙”,已经画得很逼真,再一“点睛”,全“龙”飞腾,把全诗的思想意义提到了惊人的高度。

作者简介

白居易

白居易(诗魔)

唐代现实主义诗人

白居易(772—846),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太原(今属山西)人。贞元进士,授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年间任左拾遗及左赞善大夫。后因上表请求严缉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凶手,得罪权贵,贬为江州司马。长庆初年任杭州刺史,宝历初年任苏州刺史,后官至刑部尚书。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和元稹并称“元白”,和刘禹锡并称“刘白”。有《白氏长庆集》传世。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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