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七十三章)

老子 〔先秦〕 老子

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此两者,或利或害。天之所恶,孰知其故?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繟然而善谋。天网恢恢,疏而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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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原文 译文注释文学赏析 作者简介

译文注释

译文

逐句全文

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1)。此两者,或利或害(2)。天之所恶,孰知其故?天之道(3),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繟然(4)而善谋。天网恢恢(5)疏而不失(6)

勇于坚强就会死,勇于柔弱就可以活,这两种勇的结果,有的得利,有的受害。天所厌恶的,谁知道是什么缘故?有道的圣人也难以解说明白。自然的规律是,不斗争而善于取胜;不言语而善于应承;不召唤而自动到来,坦然而善于安排筹划。自然的范围,宽广无边,虽然宽疏但并不漏失。

注释

(1)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敢,勇敢、坚强;不敢,柔弱、软弱。此句意为勇于坚强就会死,勇于柔弱就可以活命。

(2)或利或害:勇于柔弱则利,勇于坚强则害。

(3)天之道:指自然的规律。

(4)繟然:安然、坦然。

(5)天网恢恢:天网指自然的范围;恢恢,广大、宽广无边。

(6)疏而不失:虽然宽疏但并不漏失。

文学赏析

老子认为,自然的规律是柔弱不争的。他说,勇气建立在妄为蛮干的基础上,就会遭到杀身之祸;勇气建立在谨慎的基础上,就可以活命。勇与柔相结合,人们就会得到益处,勇与妄为相结合,人们就会遭受灾祸。同样是勇,利与害大相径庭。老子的主张是很明确的,他以为自然之道,贵柔弱,不贵强悍妄为;贵卑下,不贵高上贵重。而自然之道是不可违背的。有人认为老子只注重自然规律,而忽视人的主观因素,不讲人的主观努力的作用,是在宣扬退缩,胆小怕事的生活态度和命定论的思想。我们不同意这种观点,因为老子所宣扬的是自然规律,人们立身处世不可以违背自然规律,勇而敢是不遵循自然规律的肆意妄为,并不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勇敢坚强的含义。勇而不敢是顺应自然规律,不以主观意志取代客观实际,并不是懦弱和软弱的代名词。我们同意老子的观点,人类的行为应该是选择后者而遗弃前者。

作者简介

老子

老子

道家学派创始人

老子(?—?),姓李名耳,字聃,一字伯阳,或曰谥伯阳。春秋末期人,生卒年不详,大约出生于公元前571年春秋晚期陈(后入楚)国苦县(古县名)。中国古代思想家、哲学家、文学家和史学家,道家学派创始人和主要代表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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