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字木兰花·刘郎已老

朱敦儒 〔宋代〕 朱敦儒

刘郎已老,不管桃花依旧笑。要听琵琶,重院莺啼觅谢家。

曲终人醉,多似浔阳江上泪。万里东风,国破山河落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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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原文 作品简介译文注释创作背景文学赏析 作者简介

作品简介

《减字木兰花·刘郎已老》是南宋词人朱敦儒创作的一首词。此词上片化用前人诗句,以年老诗人自称,表示对春风桃李毫无兴趣。下片写词人听到优美的琵琶声之后,陶醉如白居易听琵琶曲而泪湿青衫,触动几多情怀不禁泪流满面,暗含一种感人至深的爱国激情。全词用典灵活、自然、贴切,词风明快,内容安排层次清楚。

译文注释

译文

逐句全文

刘郎(1)已老,不管桃花依旧笑。要听琵琶,重院(2)莺啼觅谢家(3)

我像刘禹锡一样流落此地,心已老。对花月繁华已没有了兴致,只想听听琵琶。于是我越过重重深院去寻找歌妓。

曲终人醉,多似浔阳江上泪。万里东风,国破山河落照(4)红。

一曲终了,我情绪沉醉,像白居易那样听过琵琶后落泪伤心。东风万里,面对落日映照下的大地河山,想到国破家亡。

注释

(1)刘郎:指唐诗人刘禹锡,作者以刘郎自比。

(2)重院:深院。

(3)谢家:指歌妓居处。

(4)落照:落日。

创作背景

古人在接近中年时,如果处境不利,遇上不顺心的事,便自觉老了。谢安有中年哀乐之感。所以袁枚称谢安“能支江左偏安局,难遣中年以后情”。宋室南渡是在钦宗靖康二年(1127),朱敦儒年四十六岁。《减字木兰花·刘郎已老》这首词是南渡以后的作品,作于朱敦儒四十六岁以后,此时作者的心境与谢安类似。

文学赏析

朱敦儒的这首《减字木兰花》,一反以往其词平易流畅,少用典故的特点,在短短的四十四个字中连用三典。

“刘郎已老,不管桃花依旧笑。”开篇两句便含着两个典故,中唐诗人刘禹锡《元和十年自朗州至京戏赠看花诸君子》诗中有“玄都观里桃千树,尽是刘郎去后栽”诗句,《再游玄都观》诗有“种桃道士归何处?前度刘郎今又来。”诗句。刘郎与桃花的关系就是从这里来的。第二句用唐崔护《题都城南庄》诗:“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这是桃花与笑的关系。作者截去“春风”二字,与“老”字押韵。刘禹锡两度被贬,仕途坎坷,再游玄都观时,已五十六岁,进入老境。朱敦儒可能感到自己与刘禹锡有某些相似点,且又已入老境,故以“刘郎”自拟。“桃花”用在此处,一方面与“刘郎”有关,另一方面也含有某种象征意义。朱敦儒在靖康之难以前,在洛阳过着才子词人浪漫疏放的生活,从他的一首《鹧鸪天》词中就可以看出:“曾为梅花醉不归,佳人挽袖乞新词。轻红遍写鸳鸯带,浓碧争斟翡翠卮。”由于金人鼙鼓动地来,才惊破了他的佳人诗酒梦。国亡家破,南逃以后的朱敦儒一下子觉得自己变得衰老了。“桃花”没有变,“依旧笑”;而词人的心境却变了,变老了。尽管南宋统治者还在“西湖歌舞几时休”,而朱敦儒却对过去“佳人挽袖”,醉写新词的生活已经没有那种闲情逸兴了,所以他“不管桃花依旧笑”。桃李春风、儿女情长都已与己无干,表达的是"人老万事休"的沧桑之感。在这种凄苦潦倒心绪支配下,百无聊赖,他也想听听琵琶。但他不像宋代的某些高官那样,家蓄歌儿舞女,他只好到歌妓深院里去听了。

下阕,紧承上阕听琵琶而来。“曲终人醉”的曲,指琵琶曲。词人听完“谢家”的琵琶曲后,产生了怎样的效果?有怎样的感受?是乐还是愁?这是下阕词意发展的关键处。在这关键处,作者笔锋决定性地一转:“多似浔阳江上泪”,这一转,决定词意向愁的方面发展。白居易在浔阳江听到琵琶女弹琵琶,自伤沦落,心情激动,“座中泣下谁最多,江州司马青衫湿。”朱敦儒为什么“多似浔阳江上泪”?下文提出了明确的答案:“万里东风,国破山河落照红。”原来朱敦儒感到眼前东风万里,依然如故,惟有中原沦陷,山河破碎,半壁山河笼罩在一片落日馀晖中,尽管还有一线淡淡的红色,但毕竟已是日薄西山,黄昏将近了。词人把破碎的山河置于黯淡的夕照中,用光和色来象征和暗示南宋政权已近夕照黄昏,中原失地,恢复无望。这对于身遭国难,远离故土,流落南方的词人来说,怎能不痛心?怎能不“多似浔阳江上泪”呢!"落照红"三字,即是夕阳西下的眼前之景,亦隐喻宋季国运的衰微气象。这种国破家亡之痛,在他的另一首词《采桑子·彭浪矶》中也有十分明显的表示:“扁舟去作江南客,旅雁孤云,万里烟尘,回首中原泪满巾。碧山对晚汀洲冷,枫叶芦根,日落波平。愁损辞乡去国人。”由此可见朱敦儒身经国亡家破之难,流离转徙于南方之后,贯串在他词中的主流始终是一颗对国家民族的拳拳赤子之心,一种感人至深的爱国激情。千百年后读之,仍令人心情激荡不已。

《减字木兰花·刘郎已老》全词用典灵活、自然、贴切,词风明快,内容安排层次清楚。下片在静穆中突然迸发出爱国激情,如一股抑制不住的激流,激荡人心,久久不能平静。

作者简介

朱敦儒

朱敦儒

宋代著名词人、有“词俊”之名

朱敦儒(1081—1159),字希真,洛阳人。靖康、建炎间,屡召不起。1133年(绍兴三年)以荐补右迪功郎,1135年(绍兴五年)赐进士出身守秘书省正字(校正文字的官吏)。历兵部郎中、临安府通判、秘书郎、都官员外郎、两浙东路提点刑狱,致仕,居嘉禾。晚落致仕,除鸿胪少卿,秦桧死,依旧致仕。1159年(绍兴二十九年)卒。有词三卷,名《樵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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