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永阳寄璨律师》是唐代诗人韦应物创作的一首五言绝句。这首诗是诗人在客中因怀念友人璨律师而写的。第一、二句写寒夜萧寥之景,三、四句写友人孤灯独眠。此诗用语平实却巧妙,虚实相生,词旨婉切。
遥知郡斋(1)夜,冻雪封霜竹(2)。
听说冬夜里我的书斋,冰雪压弯了屋旁竹子。
时有山僧(3)来,悬灯(4)独自宿。
却有一位山僧不期而至,孤灯下他安然独宿。
(1)郡斋:指滁州官署中书斋,这里以此代指滁州。
(2)霜竹:一作“松竹”。
(3)山僧:住在山寺的僧人。北周庾信《卧疾穷愁》有诗云:“野老时相访,山僧或见寻。”
(4)悬灯:孤灯。
此诗是诗人为滁州刺史(783年-785年)时所作。诗人停宿在永阳,遥想这大雪之夜璨律师去滁州郡斋访己不遇而独自眠宿的情景,遂作此诗,以表达怀念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