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扬州韩绰判官

杜牧 〔唐代〕 杜牧

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

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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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原文 作品简介译文注释创作背景 作者简介

作品简介

《寄扬州韩绰判官》是唐代诗人杜牧所作的一首七言绝句,此诗作于诗人离开扬州以后。诗人着意刻画深秋的扬州依然绿水青山、草木葱茏,二十四桥月夜仍然乐声悠扬、清丽俊爽,以此调侃友人生活的闲逸,表达了诗人对过往扬州生活的深情怀念。全诗意境优美,清丽俊爽,情趣盎然。

译文注释

译文

逐句翻译

青山隐隐水迢迢(1),秋尽江南草未凋(2)

青山隐隐起伏,江水遥远悠长,秋时已尽江南的草木还未凋落。

二十四桥(3)明月夜,玉人(4)何处(5)吹箫?

二十四桥明月映照幽幽清夜,老友你在何处,听取美人吹箫?

注释

(1)迢迢:指江水悠长遥远。一作「遥遥」。

(2)草未凋:一作「草木凋」。凋:凋谢。

(3)二十四桥:一说为二十四座桥。北宋沈括《梦溪笔谈·补笔谈》卷三中对每座桥的方位和名称一一做了记载。一说有一座桥名叫二十四桥,清李斗《扬州画舫录》卷十五:“廿四桥即吴家砖桥,一名红药桥,在熙春台后,……扬州鼓吹词序云,是桥因古二十四美人吹箫于此,故名。”

(4)玉人:貌美之人。这里是杜牧对韩绰的戏称。一说指扬州歌妓。

(5)教:使,令。

创作背景

唐文宗大和七年四月到九年初,杜牧曾在淮南节度使(使府在扬州)牛僧孺幕中作过推官和掌书记,和当时在幕任节度判官的韩绰相识。《寄扬州韩绰判官》此诗是杜牧离开扬州以后,在江南怀念昔日同僚韩绰判官而作。具体写作时间约在大和九年(公元835年)秋或开成元年(公元836年)秋。

拼音版

yángzhōuhánchuòpànguān

qīngshānyǐnyǐnshuǐtiáotiáoqiūjìnjiāngnáncǎowèidiāo

èrshíqiáomíngyuèrénchùjiàochuīxiāo

作者简介

杜牧

杜牧

唐代杰出诗人、散文家

杜牧(803—852),字牧之,号樊川居士,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人,宰相杜佑之孙。太和二年(828年)进士,曾为江西观察使、宣歙观察使沈传师和淮南节度使牛僧孺的幕僚,历任监察御史,黄州、池州、睦州刺史,后入为司勋员外郎,官终中书舍人。以济世之才自负。诗文中多指陈时政之作。写景抒情的小诗,多清丽生动。人谓之小杜,和李商隐合称“小李杜”,以别于李白与杜甫。有《樊川文集》二十卷传世。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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