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扬州韩绰判官》是唐代诗人杜牧所作的一首七言绝句,此诗作于诗人离开扬州以后。诗人着意刻画深秋的扬州依然绿水青山、草木葱茏,二十四桥月夜仍然乐声悠扬、清丽俊爽,以此调侃友人生活的闲逸,表达了诗人对过往扬州生活的深情怀念。全诗意境优美,清丽俊爽,情趣盎然。
青山隐隐水迢迢(1),秋尽江南草未凋(2)。
青山隐隐起伏,江水遥远悠长,秋时已尽江南的草木还未凋落。
二十四桥(3)明月夜,玉人(4)何处教(5)吹箫?
二十四桥明月映照幽幽清夜,老友你在何处,听取美人吹箫?
(1)迢迢:指江水悠长遥远。一作「遥遥」。
(2)草未凋:一作「草木凋」。凋:凋谢。
(3)二十四桥:一说为二十四座桥。北宋沈括《梦溪笔谈·补笔谈》卷三中对每座桥的方位和名称一一做了记载。一说有一座桥名叫二十四桥,清李斗《扬州画舫录》卷十五:“廿四桥即吴家砖桥,一名红药桥,在熙春台后,……扬州鼓吹词序云,是桥因古二十四美人吹箫于此,故名。”
(4)玉人:貌美之人。这里是杜牧对韩绰的戏称。一说指扬州歌妓。
(5)教:使,令。
唐文宗大和七年四月到九年初,杜牧曾在淮南节度使(使府在扬州)牛僧孺幕中作过推官和掌书记,和当时在幕任节度判官的韩绰相识。《寄扬州韩绰判官》此诗是杜牧离开扬州以后,在江南怀念昔日同僚韩绰判官而作。具体写作时间约在大和九年(公元835年)秋或开成元年(公元836年)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