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先生曰:越人少恩,生男女,必货视之。自毁齿以上,父兄鬻卖以觊其利。不足,则取他室,束缚钳梏之,至有须鬣者,力不胜,皆屈为僮。当道相贼杀以为俗。幸得壮大,则缚取幺弱者,汉官因以为己利,苟得僮,恣所为不问。以是越中户口滋耗,少得自脱。惟童区寄以十一岁胜,斯亦奇矣。桂部从事杜周士为余言之。
童寄者,郴州荛牧儿也。行牧且荛,二豪贼劫持反接,布囊其口。去逾四十里之虚所卖之。寄伪儿啼,恐栗,为儿恒状,贼易之,对饮,酒醉。一人去为市,一人卧,植刃道上。童微伺其睡,以缚背刃,力下上,得绝,因取刃杀之。
逃未及远,市者还,得童,大骇,将杀童。遽曰:“为两郎僮,孰若为一郎僮耶?彼不我恩也。郎诚见完与恩,无所不可。”
市者良久计曰:“与其杀是僮,孰若卖之?与其卖而分,孰若吾得专焉?幸而杀彼,甚善。”
即藏其尸,持童抵主人所。愈束缚,牢甚。夜半,童自转 ,以缚即炉火烧绝之,虽疮手勿惮;复取刃杀市者。因大号,一虚皆惊。童曰:“我区氏儿也,不当为僮。贼二人得我,我幸皆杀之矣!愿以闻于官。”
虚吏白州,州白大府。大府召视儿,幼愿耳。刺史颜证奇之,留为小吏,不肯。与衣裳,吏护还之乡。
乡之行劫缚者,侧目莫敢过其门。皆曰:“是儿少秦武阳二岁,而讨杀二豪,岂可近耶!”
《童区寄传》是唐代文学家柳宗元创作的一篇传记文学作品,写了一个真实的故事:儿童区寄被两个强盗劫持后,凭着自己的勇敢机智,终于手刃二盗,保全了自己。作者抓住人物的性格特征,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刻画出一个勇敢机智、不畏强暴而又纯朴憨厚的少年英雄形象。
柳先生曰:越人(3)少恩(4),生男女,必货视之(5)。自毁齿(6)以上,父兄鬻卖(7)以觊(8)其利。不足,则取他室(9),束缚钳梏(10)之,至有须鬣者(11),力不胜(12),皆屈为僮(13)。当道(14)相贼杀(15)以为俗。幸(16)得壮大,则缚取幺(17)弱者,汉官(18)因以为己利(19),苟(20)得僮(13),恣所为(21)不问。以是越中户口滋耗(22),少得自脱(23)。惟童(1)区寄(2)以十一岁胜(24),斯(25)亦奇矣。桂部(26)从事(27)杜周士为余言之。
柳先生说:越地的人寡恩薄情,无论生男生女,都把他们当作货物一般看待。孩子七八岁以后,父母就为贪图钱财而把他们卖掉。如获得的钱财还不能满足他们的贪欲,便去偷他人的子女。得手后就用铁箍套颈,木铐铐手,以防逃跑,甚至有的成年人因敌不过束缚者也被逼为奴仆。当时在大路上互相残杀已习染成风,有幸而能长得强壮高大的人就去绑架那些力小体弱的人。汉族官吏则利用这种恶习为自己谋利,只要能得到僮仆,他们就放纵而不加追究。因此,越地人口减少,很少有人能逃脱作僮仆的悲惨命运。只有区寄,以十一岁的小小年纪却战胜了绑架他的强盗,这也算够奇特的了。桂州都督从事杜周士对我讲了这件事。
童寄者,郴州(28)荛牧儿(29)也。行牧且荛(30),二豪贼(31)劫持反接(32),布囊其口(33)。去逾四十里之虚(34)所卖之。寄伪(35)儿啼,恐栗(36),为儿恒状(37),贼易(38)之,对饮,酒醉。一人去为市(39),一人卧,植刃道上(40)。童微伺(41)其睡,以缚背刃(42),力下上,得绝(44),因取刃杀之。
儿童区寄,是郴州地区打柴放牛的孩子。一天,他正一边放牛一边打柴,有两个蛮横的强盗把他绑架了,反背着手捆起来,用布蒙住他的嘴,离开本乡四十多里地,想到集市上把他卖掉。区寄装着小孩儿似的哭哭啼啼,害怕得发抖,做出一副孩子常有的胆小的样子。强盗并不把他放在心上,相对喝酒,喝醉了。其中一个强盗离开前去集市谈买卖孩子的生意,另一个躺下来,把刀插在路上。区寄暗暗看他睡着了,就把捆绑自己的绳子靠在刀刃上,用力地上下磨动,绳子断了;便拿起刀杀死了那个强盗。
逃未及远,市者还,得童,大骇,将杀童。遽(45)曰:“为两郎(46)僮,孰若(47)为一郎(46)僮耶?彼不我恩(48)也。郎(46)诚见完与恩,无所不可。”
区寄逃出去没多远,那个上集市谈买卖的强盗回来了,抓住区寄,非常惊恐,打算要杀掉他。区寄急忙说:“做两个主人的奴仆,哪里比得上做一个主人的奴仆呢?他不好好待我,主子你果真能保全我的性命并好好待我,无论怎么样都可以。”
市者良久(50)计(51)曰:“与其杀是僮,孰若卖之?与其卖而分,孰若吾得专(52)焉?幸而杀彼,甚善。”
强盗盘算了很久,心想:“与其杀死这个奴仆,哪里比得上把他卖掉呢?与其卖掉他后两个人分钱,哪里比得上我一个人独吞呢?幸亏杀掉了他,好极了!”
即(54)藏其尸,持童抵主人(53)所。愈束缚,牢甚。夜半,童自转 ,以缚即(54)炉火烧绝之,虽疮(55)手勿惮(56);复取刃杀市者。因大号(57),一虚皆惊。童曰:“我区氏儿也,不当为僮。贼二人得我,我幸皆杀之矣!愿以闻于官(58)。”
随即埋藏了那个强盗的尸体,带着区寄到集市中窝藏强盗的主人那里。他越发把区寄捆绑得结实。到了半夜,区寄自己转过身来,把捆绑的绳子就着炉火烧断了,虽然烧伤了手也不怕;又拿过刀来杀掉了做买卖的强盗。然后大声呼喊,整个集市都惊动了。区寄说:“我是姓区人家的孩子,不该做奴仆。两个强盗绑架了我,幸好我把他们都杀了,我愿把这件事报告官府。”
虚吏(59)白州(60),州白大府(61)。大府(61)召视儿,幼愿(62)耳。刺史(63)颜证(64)奇之,留为小吏,不肯。与衣裳(65),吏护还之乡(66)。
集镇的差吏把这件事报告了州官。州官又报告给府官。府官召见了区寄,年幼老实罢了。刺史颜证认为他与众不同,便留他做小吏,区寄不愿意。刺史于是送给他衣裳,派官吏护送他回到家乡。
乡之行劫缚者(67),侧目(68)莫敢过其门。皆曰:“是儿少秦武阳(69)二岁,而讨杀(70)二豪,岂可近耶!”
乡里干抢劫勾当的强盗,都斜着眼睛不敢正视区寄,没有哪一个敢经过他的家门,都说:“这个孩子比秦武阳小两岁,却杀死了两个强贼,怎么可以靠近他呢?”
(1)童:儿童。
(2)区寄:姓区名寄。
(3)越人:古代指岭南一带的少数民族。
(4)恩:慈爱。
(5)货视之:把他们当作货物一样看待。
(6)毁齿:指换去乳牙。儿童至七八岁乳牙脱落,换生恒牙。
(7)鬻卖:出卖。
(8)觊:希图,贪图。
(9)他室:人家的孩子。
(10)钳梏:用铁箍套颈,用木铐铐手。
(11)至有须鬣者:甚至有因拘禁年久而长了胡须的成年人。鬣,髭须。
(12)力不胜:体力支持不住。
(13)僮:仆人。
(14)当道:在大路上,指明火执仗。
(15)贼杀:伤害残杀。
(16)幸:侥幸。
(17)幺:幼小的儿童。
(18)汉官:唐王朝派往少数民族地区的官吏。
(19)因以为己利:借此为自己谋利。
(20)苟:如果。
(21)恣所为:放任他们胡作非为。恣,听任,放纵。
(22)滋耗:增加消耗,指死亡人数增多,人口减少。滋,加多。
(23)少得自脱:很少有人能逃脱被劫持被杀害的命运。
(24)以十一岁胜:以只有十一岁的小小年纪就战胜了绑架他的强盗。
(25)斯:这。
(26)桂部:唐高宗永徽以后分岭南道为广州、桂州、容州、邕州、交州五都督府,统称“岭南五管”。桂部是五管之一,故又称桂管,即桂州都督府。
(27)从事:官名,州都地方长官的副手。
(28)郴州:今属湖南。一作“柳州”。陈景云《柳集点勘》经过考证,认为“‘郴’当从《文苑》作‘柳’”,并认为区寄的故事是柳宗元在永州听杜周士说的。
(29)荛牧儿:打柴放牧的孩子。荛,打柴。
(30)行牧且荛:一面放牧,一面打柴。行,从事。且,连词。
(31)豪贼:强盗。豪,强横;贼,古代时指强盗。
(32)反接:反背着手捆起来。
(33)布囊其口:用布捂住他的嘴。囊,口袋,这里做动词用意为捂住。
(34)虚:通“墟” ,集市。
(35)伪:假装。
(36)恐栗:恐惧发抖。栗,发抖。
(37)为儿恒状:做出小孩常有的那种样子。恒状,常有的情态。
(38)易:意动用法,轻视,不在意。
(39)为市:去做人口买卖,谈生意,指寻找买主。
(40)植刃道上:把刀插在路上。
(41)微伺:暗地等候。微,偷偷地。伺,窥察。
(42)以缚背刃:把捆他的绳子靠在刀刃上。
(43)力上下:用力上下来回磨。
(44)绝:断。
(45)遽:急忙。
(46)郎:当时奴仆称主人为郎。
(47)孰若:何如,哪里比得上。
(48)不我恩:不好好对待我。
(49)郎诚见完与恩:你果真能保全我的性命并好好待我。完,保全。
(50)良久:很久。
(51)计:盘算。
(52)专:独自占有。
(53)主人:指墟所窝藏豪贼的人家。
(54)即:靠近。
(55)疮:通“创”,这里指烧伤。
(56)惮:害怕。
(57)大号:大声呼叫,哭叫。
(58)愿以闻于官:希望把这件事报告给官府。
(59)虚吏:管理集市的官吏。
(60)白州:白,报告。州,指州官。
(61)大府:指州的上级官府。大,通“太”。
(62)幼愿:年幼而老实,愿,老实。
(63)刺史:州的行政长官。
(64)颜证:唐代大臣和书法家颜真卿的从侄,曾任桂州刺史、桂管观察使。
(65)衣裳:古时衣指上衣,裳指下裙。
(66)护还之乡:护送他回乡。之,代区寄。
(67)行劫缚者:专干绑架,抢东西的人。
(68)侧目:不敢正视,形容畏惧。
(69)秦武阳:战国时燕国的少年勇士,他十三岁时就能杀强暴的人。
(70)讨杀:杀。讨,讨伐。
唐顺宗永贞元年(805年),王叔文集团倡导的永贞革新失败,柳宗元因此而遭贬。永贞元年九月,先贬邵州刺史;十一月,在赴任途中再加贬永州司马。柳宗元在永州一直生活到元和十年(815年)。接着回京,但不久又被贬到柳州,又是四年的贬官生活。一般认为这篇文章创作于贬官柳州时期,而何书置和陈景云则认为此文作于永州。在永州、柳州的十多年里,柳宗元生活环境恶劣,亲朋好友离散,四处求援无门,身体状况下降,精神世界痛苦。他创作这篇《童区寄传》,是为穷孩子立传,为下层人民呐喊。
《童区寄传》这是一篇具有独创性的传记文学作品,全文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具有类似“引言”的性质。第二部分是传文本身,这部分曾入选初中语文教材。“引言”部分叙写了越地有一种劫缚小孩和成人“屈为僮”的恶俗,而官府不问。所以无数弱小者被劫缚而“少得自脱”。只有小区寄“以十一岁胜,斯亦奇矣”。可见作者对这种恶俗非常不满,对对不制止这种恶俗反而以此谋利的官府十分憎恨,对反抗豪贼获得胜利的区寄则极其赞赏。传文本身则写了关于区寄的真实故事:区寄被两个强盗劫持后,凭着自己的勇敢机智,终于手刃二盗,保全了自己。作者抓住人物的性格特征,从不同角度有层次、多侧面地进行刻画,把一个小英雄写得栩栩如生,呼之欲出。特别是文中有关区寄语言和动作的描写,值得仔细品味。
传文本身分三部分。第一部分记叙区寄智杀第一个强盗的经过。可分两层。第一层写区寄遇劫的经过,这是故事的缘起,由此引出“智斗”的故事。第二层写区寄智杀第一个强盗,区寄的这次反抗行动显得既小心谨慎又坚决果断。第二部分记叙区寄智杀第二个强盗的经过。可分两层。第一层写区寄机敏地对付第二个强盗,表现了非凡的机智和勇敢。第二层写区寄智杀第二个强盗,并且“愿以闻于官”,表现了他很聪明,知法懂法、知事明理。第三部分是事件的尾声,也分两层。第一层写区寄不肯为“小吏”,被护送还乡,表现了他纯朴憨厚的性格。第二层写“乡之行劫缚者”对区寄杀盗一事的反应,从侧面表现了区寄的惊人勇敢。
文章塑造了一个少年英雄形象。区寄的英雄品质首先表现为机智。他假装哭,用刀断绳,与贼周旋,用火断绳,而且能报告官府,知法懂法。其次表现为勇敢。他临危不乱,用火断绳时烧伤了手也没有影响他的冷静。再次是淳朴。他放弃做官、不慕名利,表现的是劳动人民的淳厚朴实的品质。同时,文章用豪贼的愚蠢来衬托区寄的机智勇敢。文中的豪贼一方面非常凶狠,另一方面又非常愚昧。一贼把刀插在路上,区寄拿到刀就可以杀了他。这充分显示了豪贼的愚蠢。另一贼竟然对区寄杀了他的同伙没有起戒心,的确愚蠢至极。两贼自私自利,互相算计,这正给了区寄脱身的大好机会。在写作手法上,文章采用正侧面像结合的方法,正面描写区寄的形象,同时侧面烘托人物的形象性格及其精神的震撼力量。作者希望借此揭露劫杀成风、贩卖人口严重、官府对强盗行为的姑息与放纵的黑暗社会,赞扬、歌颂区寄面对强敌机智勇敢的大无畏精神。
总之,《童区寄传》全文表现了区寄这位少年英雄机智勇敢的性格和不畏强暴的斗争精神,也反映了唐代中期黑暗腐败的社会现实,同时也表明,封建社会里,人民不能指望官府,只能依靠自己的斗争,才能摆脱苦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