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中送奚三还扬州》是唐代诗人孟浩然创作的一首五言律诗,诗作前半以友人奚三归乡之乐为引,反衬出诗人自己长期漂泊、归家无望的凄凉;后半转写自身境遇,借奚三可能的询问设想,表达了归隐之志及对未来重逢的期许。全诗语言质朴无华,不甚对仗,却自然合律,于浅白之中蕴含了对友人深挚的情谊与复杂的内心世界。
水国(4)无边际,舟行共使风(5)。
水乡之地广阔无垠,没有边际,我们一同乘着风势,驾舟航行。
羡君从此去,朝夕见乡中(6)。
我羡慕你从此刻起你将踏上归途,日日夜夜都能见到家乡的山水与亲人。
余亦离家久,南归(7)恨(8)不同(9)。
而我自己也已离家多时,心中满是对南归的渴望,却遗憾不能与你同行。
音书(10)若有问(11),江上会相逢。
若将来有机会互通音信,或许在江水之上,我们还会再度相逢。
(1)洛下:当指洛阳。
(2)奚三:姓奚,排行三,事迹未详。
(3)扬州:旧治在今江苏江都县西南,曾更名广陵,复为扬州。
(4)水国:即水乡,江河湖泊纵横的地区。这里当指扬州一带。
(5)使风:借助风力行船。
(6)乡中:指乡中父老亲友。
(7)南归:襄阳在洛阳南,故称。
(8)恨:遗憾。
(9)不同:指不能一同南归。
(10)音书:音讯,书信。
(11)问:打听。
《洛中送奚三还扬州》这首诗作于孟浩然久滞洛阳时期,其时约在开元十四年(726)春夏之交。由诗题可以看出,奚三也是个羁居洛阳的游子。当他要回扬州的时候,孟浩然写下这首诗相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