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国论

苏洵 〔宋代〕 苏洵

六国破灭,非兵不利 ,战不善,弊在赂秦。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

或曰:六国互丧,率赂秦耶?

曰:不赂者以赂者丧,盖失强援,不能独完。

故曰:弊在赂秦也。

秦以攻取之外,小则获邑,大则得城。较秦之所得,与战胜而得者,其实百倍;诸侯之所亡,与战败而亡者,其实亦百倍。则秦之所大欲,诸侯之所大患,固不在战矣。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斩荆棘,以有尺寸之地。子孙视之不甚惜,举以予人,如弃草芥。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寝。起视四境,而秦兵又至矣。然则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奉之弥繁,侵之愈急。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至于颠覆,理固宜然。

古人云:“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此言得之。

齐人未尝赂秦,终继五国迁灭,何哉?与嬴而不助五国也。五国既丧,齐亦不免矣。燕赵之君,始有远略,能守其土,义不赂秦。是故燕虽小国而后亡,斯用兵之效也。至丹以荆卿为计,始速祸焉。赵尝五战于秦,二败而三胜。后秦击赵者再,李牧连却之。洎牧以谗诛,邯郸为郡,惜其用武而不终也。且燕赵处秦革灭殆尽之际,可谓智力孤危,战败而亡,诚不得已。向使三国各爱其地,齐人勿附于秦,刺客不行,良将犹在,则胜负之数,存亡之理,当与秦相较,或未易量。

呜呼!以赂秦之地,封天下之谋臣,以事秦之心,礼天下之奇才,并力西向,则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悲夫!有如此之势,而为秦人积威之所劫,日削月割,以趋于亡。为国者无使为积威之所劫哉!

夫六国与秦皆诸侯,其势弱于秦,而犹有可以不赂而胜之之势。苟以天下之大,下而从六国破亡之故事,是又在六国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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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六国论》是苏洵政论文代表作品。选自苏洵史论文章《权书》十篇里的第八篇。《六国论》提出并论证了六国灭亡“弊在赂秦”的精辟论点,“借古讽今”,抨击宋王朝对辽和西夏的屈辱政策,告诫北宋统治者要吸取六国灭亡的教训,以免重蹈覆辙。

译文注释

译文

逐句全文

六国破灭,非(1)不利 ,战不(2)弊在赂秦(3)。赂秦而力亏,破灭之(4)也。

六国灭亡,不是武器不锐利,仗打得不好,弊病在于割地贿赂秦国。割地贿赂秦国,自己的力量就亏损了,这是灭亡的原因。

或曰(5):六国互丧,(6)赂秦耶?

有人说:“六国相继灭亡,全都是由于割地贿赂秦国吗?”

曰:不赂者以赂者丧,(7)失强援,不能独(8)

回答说:“不割地贿赂秦国的国家因为割地贿赂秦国的国家而灭亡。因为他们失去了强有力的外援,不能单独保全。

故曰:弊在赂秦也。

所以说:‘弊病在于割地贿赂秦国’啊!”

以攻取(9)之外,小则获邑(10),大则得城。较秦之所得,与战胜而得者,其实(11)百倍;诸侯之所亡,与战败而亡者,其实(11)亦百倍。则秦之所大欲(12),诸侯之所大患,固不在战矣。思厥先祖父(13)暴霜露(14),斩荆棘,以有尺寸之地。子孙(15)之不甚惜,举以予人(16),如弃草芥。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寝。起(15)四境,而秦兵又至矣。然则(17)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18)奉之弥繁,侵之愈急(19)。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20)矣。至于(21)颠覆(22),理固宜然。

秦国除用攻战的方法取得土地之外(还得到诸侯的割地贿赂),小的就获得城镇,大的就获得都市,把秦国由受贿赂得到的土地与战胜而得到的土地比较,实际上有一百倍,把诸侯贿赂秦国所失去的土地与战败所失去的土地比较,实际上也有一百倍。那么秦国最大的欲望,诸侯最大的祸患,当然就不在于战争了。回想他们的祖辈父辈,冒着霜露,披荆斩棘,因而才有一点点土地。可是子孙们看待它却很不珍惜,拿它来送人,就像抛弃小草一样。今天割去五座城,明天割去十座城,然后才能睡上一夜安稳觉。待起床一看四周边境,秦国的军队又打来了。那么,诸侯的土地有限,暴秦的欲望没有满足;谁送给它土地越多,它侵犯谁就越急。所以不用打仗,谁强谁弱、谁胜谁败就已分得清清楚楚了。六国落到灭亡的地步,按理本来应当这样。

古人云:“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此言得之(23)

古人说:“用土地侍奉秦国,就像抱着柴草救火,柴草没有烧完,火就不会熄灭。”这话说得在理啊!

齐人未尝赂秦,终继(24)五国迁灭(25),何哉?与嬴(26)而不助五国也。五国(27)丧,齐亦不(28)矣。燕赵之君,(32)有远略(29),能守其土,(30)不赂秦。是故燕虽小国而后亡,(31)用兵之效也。至丹以荆卿为计,(32)(33)祸焉。赵尝五战于秦,二败而三胜。后秦击赵者再,李牧连(34)之。(35)牧以(36)诛,邯郸为郡(37),惜其用武而不终也。且燕赵处秦革灭殆尽之际,可谓智力(39)孤危,战败而亡,诚不得已。向使(40)三国各爱其地,齐人勿附于秦,刺客不行,良将犹在,则胜负之数,存亡之理(41)(42)与秦相较,或未易量(43)

齐国不曾割地贿赂秦国,最后也随着五国灭亡,为什么呢?这是因为它跟秦国交好而不帮助五国啊。五国灭亡之后,齐国也就不能幸免了。燕国和赵国的君主,起初有远大的谋略,能够守住自己的土地,坚持正义不贿赂秦国。因此燕国虽然是个小国,却灭亡在后,这是用兵抵抗的效果啊。到了燕太子丹用派遣荆轲刺杀秦王作为对付秦国的策略,才招致灭亡的祸患。赵国曾经与秦国多次作战,败少胜多。后来秦国又两次攻打赵国,李牧接连打退了它。等到李牧因受谗言被赵王杀害,都城邯郸就变成秦国的一个郡,可惜它用兵抵抗却没能坚持到底啊。况且燕赵正处在其他国家被消灭了的时候,可说是智谋已尽,力量单薄,战败而亡国,实在是没有办法的事啊。假使当初韩、魏、楚三国都各自珍惜自己的土地,齐国不依附秦国,燕国的刺客不去秦国,赵国的良将李牧还活着,那么胜败存亡的命运,如果与秦国较量,也许还不容易估量呢。

呜呼!(44)赂秦之地,封天下之谋臣,(44)事秦之心,(45)天下之奇才,并力西向,则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46)。悲夫!有如此之(47)(48)为秦人积威(49)之所(50)(51)削月割,(44)趋于亡。为国者无使为积威(49)之所(50)哉!

唉!如果六国把贿赂秦国的土地封赏给天下的谋臣,用侍奉秦国的心意礼遇天下非凡的人才,齐心协力向西对付秦国,那么我担心秦国人连饭也咽不下喉呢。可悲啊!有这样的形势,却被秦国积久的威势所胁制,土地天天削减,月月割让,以至于走向灭亡。治理国家的人切不要让自己被敌人积久的威势所胁制啊!

夫六国与秦皆诸侯,其势弱于秦,而犹有可以(53)不赂而胜之之势。(54)以天下之大,下而从(55)六国破亡之故事(56),是又在六国下(57)矣。

六国和秦国都是诸侯,他们的势力比秦国弱,可是还有能够不割地贿赂而战胜秦国的形势。如果凭着一统天下的大国,却自取下策反而重蹈六国灭亡的覆辙,这就又在六国之下了!

注释

(1)兵:兵器。

(2)善:好。

(3)弊在赂秦:弊病在于贿赂秦国。赂,贿赂。这里指向秦割地求和。

(4)道:原因。

(5)或曰:有人说。这是设问。下句的“曰”是对该设问的回答。

(6)率:都,皆。

(7)盖:承接上文,表示原因,有“因为”的意思。

(8)完:保全。

(9)以攻取:用攻战(的办法)而夺取。

(10)小则获邑:小:形容词作名词,小的地方。

(11)其实:它的实际数目。

(12)所大欲:所最想要的(东西),大,最。

(13)厥先祖父:泛指他们的先人祖辈,指列国的先公先王。厥,其。先,对去世的尊长的敬称。祖父,祖辈与父辈。

(14)暴霜露:暴露在霜露之中。意思是冒着霜露。和下文的斩荆棘,已有尺寸之地,都是形容创业的艰苦。

(15)视:对待。

(16)举以予人:拿它(土地)来送给别人。实际是举之以予人,省略了之,代土地。

(17)然则:既然这样,那么。

(18)厌:同“餍”,满足。

(19)奉之弥繁,侵之愈急:(诸侯)送给秦的土地越多,(秦国)侵略诸侯也越厉害。奉,奉送。弥、愈,都是“更加” 的意思。繁,多。

(20)判:决定。

(21)至于:以至于。

(22)颠覆:灭亡。

(23)此言得之:这话对了。得之,得其理。之,指上面说的道理。

(24)终继:终:最后。继:跟着。

(25)迁灭:灭亡。古代灭人国家,同时迁其国宝、重器,故说“迁灭”。

(26)与嬴:亲附秦国。与,亲附。嬴,秦王族的姓,此借指秦国。

(27)既:连词,既然。

(28)免:幸免。

(29)始有远略:起初有长远的谋略,这句中的“始”与下文“至丹”的“至”,“洎牧”的“洎”,“用武而不终”的“不终”,互相呼应。

(30)义:名词作动词,坚持正义。

(31)斯:这。

(32)始:才。

(33)速:招致。

(34)却:使······退却。

(35)洎:及,等到。

(36)谗:小人的坏话。

(37)邯郸为郡:秦灭赵之后,把赵国改为秦国的邯郸郡。邯郸,赵国的都城。

(38)且燕、赵处秦革灭殆尽之际:燕赵两国正处在秦国把其他国家快要消灭干净的时候。 革,改变,除去。殆,几乎,将要。

(39)智力:智谋和力量(国力)。

(40)向使:以前假如。

(41)胜负之数,存亡之理:胜负存亡的命运。数,天数。理,理数。皆指命运。

(42)当:同“倘”,如果。

(43)易量:容易判断。

(44)以:用。

(45)礼:礼待。名作动。

(46)食之不得下咽也:指寝食不安,内心惶恐。下,向下。名作动。咽,吞咽。

(47)势:优势。

(48)而:却。

(49)积威:积久而成的威势。

(50)劫:胁迫,劫持。

(51)日:每天,一天天,名作状。下文“月”同。

(52)为国者无使为积威之所劫哉:治理国家的人不要被积久的威势胁迫啊!

(53)可以:可以凭借。

(54)苟:如果。

(55)下而从:下:自取下策。一本无“下”。从:跟随。

(56)故事:旧事,先例。

(57)六国下:下:指在六国之后。

创作背景

《六国论》的历史背景应从两个角度着眼:一是苏洵论述的六国灭亡那个历史时期的情况,借以了解苏洵立论的根据;二是苏洵所处的北宋时代的历史状况,借以明确苏洵撰写《六国论》的针砭现实的意义及其写作上的特点。

北宋建国以后,鉴于唐末藩镇割据,五代军人乱政,因而实行中央集权制度,解除节度使的权力,派遣文臣做地方官,派官员到地方管理财政,由皇帝直接控制禁军,将地方的政权、财权、军权都收归中央。为了防范武将军权过重,严令将帅不得专兵,甚至外出作战,也必须按皇帝颁发的阵图行事。将官经常轮换,兵不识将,将不识兵,致使军队没有战斗力。这样的措施虽然杜绝了军阀拥兵作乱,但是也造成军事上的衰颓。北宋建国后一百年间,北宋军队与契丹、西夏军队大小六十余战,败多胜少。北宋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导致官僚机构膨胀和军队不断扩充。到北宋中期,官俸和军费开支浩大,政府财政入不敷出。北宋政府实不限制兼并的政策,土地集中现象严重,贵族占有大量土地,社会矛盾尖锐。政治上的专制腐败,军事上的骄惰无能,带来外交上的极端软弱。到苏洵生活的年代,北宋每年要向契丹和西夏上贡大量银两以及商品。这样贿赂的结果,助长了契丹、西夏的气焰,加重了人民的负担,极大地损伤了国力,带来了无穷的祸患。也就是说当时的北宋四周环伺,政策上求和,积贫积弱,而苏洵正是针对这样的现实撰写《六国论》的。

文学赏析

《六国论》一开始,首先提出了六国破灭的原因。劈头四句话“六国破灭,非兵不利,战不善,弊在赂秦”,苏洵就斩钉截铁地给六国之所以灭亡定下结论。苏洵认为:六国之所以灭亡,不在于它们的武器不锐利,也不在于它们仗打得不好,而是在于他们一味地拿土地作为贿赂,向秦国乞求和平。“赂秦”就是贿赂秦国。这实际上是削弱自己力量,助长敌人的侵略野心,促使自己走向毁灭。所以作者接着申述说:“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然而事实上又并不是所有六国都向秦国奉献土地,而那些没有“赂秦”的国家也破灭了的原因是何,或曰:“六国互丧,率赂秦耶?”苏洵故意这样设问,然后又作了回答:“不赂者以赂者丧。盖失强援,不能独完。”因此,归根结底,“赂秦”是莫大的致命伤。以上这些就是通篇的基本论点,突出强调六国破灭“弊在赂秦”,这是从六国方面来说的。

接着苏洵再从“赂秦”的两个方面来论述这种做法的后果。苏洵指出:秦国由于接受贿赂所得到的土地,比秦国打胜仗所得到的土地要多出百倍,其他各国由于送贿赂而丧失的土地,比它们打败仗丧失的土地也要多出百倍。那末,秦国所最欢迎而对其他国家所最不利的,当然就不在于作战了。这里的“秦之所大欲,诸侯之所大患,固不在战”,是侧重照应开头四句中的“非兵不利,战不善”,是从另一个角度补充和阐发了“弊在赂秦”的论点。

在接下来的两段文章里,作者又分别就“赂秦”的国家和不“赂秦”的国家,论述了它们各自灭亡的具体原因。 第二段先论述“赂秦”的国家灭亡的原因,“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斩荆棘,以有尺寸之地”,是说这些国家的前辈创业的很难;“子孙之不甚惜,举以予人,如弃草芥,今日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寝”,是说这些国家的后代只顾眼前的暂时利益,轻易地把前辈辛勤创有的国土随便割让给秦国;“起视四境,而秦兵又至矣”,是说秦国并不因为得到奉献的土地而停止进攻。这就是第一段结尾所说的“秦之所大欲,诸侯之所大患”。越向敌人屈服退让,就越增加敌人的气焰,敌人越得到好处,就越要加紧侵略。所谓“奉之弥繁,侵之愈急”。秦国的侵略欲望根本没有止境,这是秦国侵略者不可改变的本质。诸侯各国奉献土地一味妥协,只能激起它的更大的侵略野心。这里,不需要通过作战,就已经判别胜负了,至于诸侯各国的因之而破灭,那更是极其自然的事情。作者为了把“奉之弥繁,侵之愈急”的道理讲得更为明白清楚,苏洵引用了古人的一个譬喻:“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薪”就是木柴,这个譬喻非常准确地、形象地表明了赂秦的严重危害和根本的错误。这一段是进一步发挥第一段的“赂秦而力亏”一句,具体指的是韩国、魏国和楚国。这三个国家都紧靠秦国,当时秦国在军事战略上采取“远交近攻”,也就是结交远方的国家,进攻邻近的国家的方针,因此它们直接受到秦国的威胁和侵略,并且首先以地“赂秦”,结果最早被秦国消灭。

第三段是论述不“赂秦”的国家为什么会灭亡。齐国距离秦国最远,虽然不用向秦国奉献土地,但是齐国仍旧不敢得罪秦国,对其他国家遭受秦国侵略,采取袖手旁观的态度,等五国相继败亡,它自己也成了秦国吞并的对象。燕国、赵国“能守其士,义不赂秦”,敢于同秦国武力相抗,所以像燕国那样小的国家尽管最后也失败了,但是比韩、魏、楚等国家要破灭得稍晚一些;赵国在与秦国的五次战争当中还取得了三次胜利,以后又不断给秦国以回击.可惜燕国太子丹派遣荆轲西刺秦王,企图通过个人谋杀来解救危难;赵国不信任自己的部将,中了秦国的反间计,杀掉了抗秦的重要支柱李牧,于是导致加速了自己的破灭。齐国不能援助其他五国,团结抗泰,燕国赵国不能坚持斗争,又处在秦国把各国“革灭殆尽”的时刻,因而得到和韩国,魏国和楚国同样的结局。这段论述主要是进一步发挥第一段“不赂者以赂者丧”一句的意思。这一段的末了,苏洵总结六国的破灭,从反面推进一层,指出六国避免破灭的道路。“三国各爱其地”是指韩国、魏国和楚国不要拿国土去向秦国乞求“一夕安寝”,“齐人勿附于秦”是指齐国要附随秦国而不去援助其他国家,“刺客不行”,是指燕国不要对秦国采用个人谋杀手段;“良将犹在”,是指赵国不要相信秦国的流言蜚语而杀掉自己的将领。这样,恐怕就会出现另一种局面,未见得秦国必胜而六国必败。文章在这里笔锋一转,反跌得精神饱满,把六国破灭“弊在赂秦”的道理说得更加透彻,更加具有说服力量。

文章的第四段是作者就以上的论述发表感慨。第四段的头几句是一种设想,为六国筹划怎样对付秦国。第三段末尾的设想,是仅仅就六国改变它们各自的方针路线来立论,所以只说胜负存亡“或未易量”,没有加以肯定。则进一步指出必须发愤图强,敢于斗争,并且团结一致,联合抗秦。秦国即使想要吞并六国,那恐怕也是咽不下喉咙里去的,可惜六国没有这样做。六国在敌人强大的威势面前屈服了,不敢斗争或者不能坚持斗争,最后全部破灭。这是一个惨痛的历史教训,也是后代当国者应该吸取的历史经验。苏洵最后说:“为国者无使为积威之所劫哉!”不要在强大敌人的威力面前被吓倒。

文章的第五段是作者继续发表意犹未尽的感慨,不同于第四段,第四段的感慨针对的是历史,第五段的感慨针对的是现实。整篇《六国论》,应该说到前一段的就结束了。苏洵决不是为评论历史而评论历史,苏洵的文章的全部锋芒几乎无不处处对准现实。是想以古代社会治乱、国家兴衰的历史经验教训作为处理当前国家的重大问题的借鉴。文章只写到前一段,显然是不够的,必须有这一段从古代历史引渡到现实政治,才见出它的主题深刻意义。这一段完全说的是北宋王朝的对外政策:北宋王朝与六国诸侯的情况已经不一样了。六国诸侯只是占有局部地区,力量有限,而北宋王朝则占有全国主要地区,力量远远超过六国诸侯。六国诸侯如果敢于同秦国斗争,还可以取得胜利,那么,北宋王朝同样敢于斗争,当然不成问题地更可以取得胜利。但是北宋王朝却“以天下之大”向辽政权和西夏政权屈服,一味妥协退让,不敢进行斗争,这就连六国也不如了。不用说,它最终也必然会得到六国破灭一样的后果。这—段文章只有六句,作者用笔相当精练,内容高度概括,而且在议论中包含着极大的感情分量。话说得十分含蓄婉转,同时问题又揭示得十分明确尖锐。从全文的布局来看,也收结得沉着有力。

战国当时的国与国之间的外交关系本来很纷繁复杂,但是苏洵只就对秦国的态度上,从六个国家当中区别出两个类型,“赂秦”和“不赂秦”;三种情况:第一种是韩国、魏国和楚国“以地赂秦”,第二种是齐国附随秦国,第三种是燕国和赵国“用武而不终”。三种情况中的第一种属于“赂秦”一类,第二种和第三种属于不“赂秦”一类。苏洵首先把力量集中在“赂秦”问题上,为六国的破灭立论。因为这才是六国破灭的根本要害,不仅“赂秦”的韩、魏、楚三国因此丧亡,不仅幻想保持互不侵犯局面的齐国因此不能保全,而且,即使能够跟秦国较量一下的燕国、赵国也因此失败。写文章就应该扣紧中心问题去发挥。重点摆对了,又要把它同别的部分联结起来,看出它们的相互关系。所以作者集中论述了“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以后,进而又论述“不赂者以赂者丧”的道理。当然,态度、分寸是不同的。苏洵对赂秦的韩、魏、楚三国是根本否定,对依附秦国的齐国是严肃批判,而对“用武而不终”的燕、赵两国是深切惋惜。这样,文章就显得分外有条理,有层次,畅达透辟,严密完整,使别人对自己的论点无可怀疑、无可驳斥。

艺术特点

借古讽今,切中时弊

战国时代,七雄争霸。为了独占天下,各国之间不断进行战争。最后六国被秦国逐个击破而灭亡了。六国灭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根本原因是秦国经过商秧变法的彻底改革,确立了先进的生产关系,经济得到较快的发展,军事实力超过了六国。同时,秦灭六国,顺应了当时历史发展走向统一的大势,有其历史的必然性。本文属于史论,但并不是进行史学的分析,也不是就历史谈历史,而是借史立论,以古鉴今,选择一个角度,抓住一个问题,持之有故、言之成理地确立自己的论点,进行深入论证,以阐明自己对现实政治的主张。因此我们分析这篇文章,不是看它是否准确、全面地评价了历史事实,而应着眼于其强烈的现实针对性。本文从历史与现实结合的角度,依据史实,抓住六国破灭“弊在赂秦”这一点来立论,针砭时弊,切中要害,表明了作者明达而深湛的政治见解。文末巧妙地联系北宋现实,点出全文的主旨,语意深切,发人深省。

论点鲜明,论证严密

本文为论说文,其结构完美地体现了论证的一般方法和规则,堪称古代论说文的典范。文章开篇即提出六国破灭“弊在赂秦”的论点;然后以史实为据,分别就“赂秦”与“未尝赂秦”两类国家从正面加以论证;又以假设进一步申说,如果不赂秦则六国不至于灭亡,从反面加以论证;从而得出“为国者无使为积威之所劫”的论断;最后借古论今,讽谏北宋统治者切勿“从六国破亡之故事”。文章围绕中心论点展开论证,既深入又充分,逻辑严密,无懈可击。全文纲目分明,脉胳清晰,结构严整。不仅句与句、段与段之间有紧密的逻辑联系,而且首尾照应,古今相映。文中运用例证、引证、假设,特别是对比的论证方法。如“赂者”与“不赂者”对比;秦与诸侯双方土地得失对比,既以秦受赂所得与战胜所得对比,又以诸侯行赂所亡与战败所亡对比;赂秦之频与“一夕安寝”对比;以六国与北宋对比。通过对比增强了“弊在赂秦”这一论点的鲜明性、深刻性。

语言生动,气势充沛

在语言方面,本文除了具有一般论说文用词准确、言简意赅的特点之外,还有语言生动形象的特点。在论证中穿插“思厥先祖父······而秦兵又至矣”的描述,引古人之言来形象地说明道理,用“食之不得下咽”形容“秦人”的惶恐不安,大大增强了文章的表达效果。文章的字里行间饱含着作者的感情。不仅有“呜呼”“悲夫”等感情强烈的嗟叹,就是在夹叙夹议的文字中,也流溢着作者的情感,如对以地事秦的憎恶,对“义不赂秦”的赞赏,对“用武而不终”的惋惜,对为国者“为积威之所劫”痛惜、激愤,都溢于言表,有着强烈的感染力,使文章不仅以理服人,而且以情感人。再加上对偶、对比、比喻、引用、设问等修辞方式的运用,使文章“博辨以昭”(欧阳修语),不仅章法严谨,而且富于变化,承转灵活,纵横恣肆,起伏跌宕,雄奇遒劲,具有雄辩的力量和充沛的气势。

作者简介

苏洵

苏洵

北宋文学家,散文家

苏洵(1009—1066),字明允,号老泉,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年间(1056—1063),得欧阳修推荐和称誉,以文章著名于世。曾任秘书省校书郎、霸州文安县主簿。参与修纂《太常因革礼》,书成而卒。长于古文,语言明畅,笔力雄健。为“唐宋八大家”之一,与子苏轼、苏辙合称“三苏”。有《嘉祐集》。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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