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赠》是唐代诗人元稹写给挚友白居易的一首七言绝句,此诗描写了元白两人赠别前的情景和对赠别时的想象,真挚地流露出作者对友人离去的依依惜别之情。全诗纯是口头语、眼前景,虽然语言浅显,内容单纯,但因为音韵上的反复,结构上的呼应,以及呼告语势与顶针修辞的运用,处处构成微妙的唱叹之致,产生一种萦回不已的余韵,生动而充分地表达了诗人的无限惋惜和惆怅之情。
休遣(3)玲珑(4)唱我诗,我诗多是别(5)君词。
不要让歌伎玲珑来唱我的诗,我的诗大多是与你的离别词。
明朝(6)又向江头(7)别,月落潮平(8)是去(9)时。
明天早上你我又要江边告别,月儿西落潮水涨平便是别时。
(1)重:再一次。
(2)赠:赠别。原诗题下自注:“乐人商玲珑能歌,歌予数十诗”。
(3)休遣:不要让。休,莫,别。遣,差遣。
(4)玲珑:指唐代歌妓商玲珑。唐白居易《醉歌》:“罢胡琴,掩秦瑟,玲珑再拜歌初毕。谁道使君不解歌?听唱黄鸡与白日。”
(5)别:一作“寄”。
(6)明朝:明天。
(7)江头:江边,江岸。隋炀帝《凤艒歌》:“三月三日向江头,正见鲤鱼波上游。”
(8)潮平:谓潮水涨至最高水位。又叫满潮。唐刘希夷《江南曲》之五:“潮平见 楚 甸,天际望维扬。”
(9)去:离开。
《重赠》是元稹在与白居易一次别后重逢又将分手时的赠别之作。此诗当作于长庆三年(823年)元稹调任浙东观察使兼越州刺史之后的一段时间内。当时元白二人酬赠之作甚多,在作此诗前已有过一首《赠乐天》诗,所以此诗题为“重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