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赠

元稹 〔唐代〕 元稹

休遣玲珑唱我诗,我诗多是别君词。

明朝又向江头别,月落潮平是去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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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原文 作品简介译文注释创作背景 作者简介

作品简介

《重赠》是唐代诗人元稹写给挚友白居易的一首七言绝句,此诗描写了元白两人赠别前的情景和对赠别时的想象,真挚地流露出作者对友人离去的依依惜别之情。全诗纯是口头语、眼前景,虽然语言浅显,内容单纯,但因为音韵上的反复,结构上的呼应,以及呼告语势与顶针修辞的运用,处处构成微妙的唱叹之致,产生一种萦回不已的余韵,生动而充分地表达了诗人的无限惋惜和惆怅之情。

译文注释

译文

逐句翻译

休遣(3)玲珑(4)唱我诗,我诗多是(5)君词。

不要让歌伎玲珑来唱我的诗,我的诗大多是与你的离别词。

明朝(6)又向江头(7)别,月落潮平(8)(9)时。

明天早上你我又要江边告别,月儿西落潮水涨平便是别时。

注释

(1)重:再一次。

(2)赠:赠别。原诗题下自注:“乐人商玲珑能歌,歌予数十诗”。

(3)休遣:不要让。休,莫,别。遣,差遣。

(4)玲珑:指唐代歌妓商玲珑。唐白居易《醉歌》:“罢胡琴,掩秦瑟,玲珑再拜歌初毕。谁道使君不解歌?听唱黄鸡与白日。”

(5)别:一作“寄”。

(6)明朝:明天。

(7)江头:江边,江岸。隋炀帝《凤艒歌》:“三月三日向江头,正见鲤鱼波上游。”

(8)潮平:谓潮水涨至最高水位。又叫满潮。唐刘希夷《江南曲》之五:“潮平见 楚 甸,天际望维扬。”

(9)去:离开。

创作背景

《重赠》是元稹在与白居易一次别后重逢又将分手时的赠别之作。此诗当作于长庆三年(823年)元稹调任浙东观察使兼越州刺史之后的一段时间内。当时元白二人酬赠之作甚多,在作此诗前已有过一首《赠乐天》诗,所以此诗题为“重赠”。

拼音版

chóngzèng

xiūqiǎnlínglóngchàngshīshīduōshìbiéjūn

míngzhāoyòuxiàngjiāngtóubiéyuèluòcháopíngshìshí

作者简介

元稹

元稹

唐朝大臣、诗人、文学家

元稹(779—831),字微之,河南(治今河南洛阳)人。早年家贫。唐德宗贞元九年(793)举明经科,贞元十九年(803)举书判拔萃科,曾任监察御史。因得罪宦官及守旧官僚,遭到贬斥。后转而依附宦官,官至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最后以暴疾卒于武昌军节度使任所。与白居易友善,常相唱和,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后期之作,伤于浮艳,故有“元轻白俗”之讥。有《元氏长庆集》,存诗830余首。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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