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十九章)

老子 〔先秦〕 老子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思寡欲,绝学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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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注释

译文

逐句翻译

绝圣弃智(1),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2)以为(3),不足。故令有所(4)见素抱朴(5),少思寡欲,绝学无忧(6)

抛弃聪明智巧,人民可以得到百倍的好处;抛弃仁义,人民可以恢复孝慈的天性;抛弃巧诈和货利,盗贼也就没有了。圣智、仁义、巧利这三者全是巧饰,作为治理社会病态的法则是不够的,所以要使人们的思想认识有所归属,保持纯洁朴实的本性,减少私欲杂念,抛弃圣智礼法的浮文,才能免于忧患。

注释

(1)绝圣弃智:抛弃聪明智巧。此处“圣”不作“圣人”,即最高的修养境界解,而是自作聪明之意。

(2)此三者:指圣智、仁义、巧利。

(3)文:条文、法则。

(4)属:归属、适从。

(5)见素抱朴:意思是保持原有的自然本色。“素”是没有染色的丝;“朴”是没有雕琢的木;素、朴是同义词。

(6)绝学无忧:指弃绝仁义圣智之学。

拼音版

dàojīngshíjiǔzhāng

juéshèngzhìmínbǎibèijuérénmínxiàojuéqiǎodàozéiyǒusānzhěwèiwénlìngyǒusuǒshǔjiànbàoshǎoguǎjuéxuéyōu

作者简介

老子

老子

道家学派创始人

老子(?—?),姓李名耳,字聃,一字伯阳,或曰谥伯阳。春秋末期人,生卒年不详,大约出生于公元前571年春秋晚期陈(后入楚)国苦县(古县名)。中国古代思想家、哲学家、文学家和史学家,道家学派创始人和主要代表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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