惜春郎·玉肌琼艳新妆饰

柳永 〔宋代〕 柳永

玉肌琼艳新妆饰。好壮观歌席,潘妃宝钏,阿娇金屋,应也消得。

属和新词多俊格。敢共我勍敌。恨少年、枉费疏狂,不早与伊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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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惜春郎·玉肌琼艳新妆饰》是宋代文学家柳永的词作。此词咏歌妓,词之上片写此妓之美;词之下片写与此妓相见恨晚。这首词运用了夸张、典故的修辞手法,表达出作者对那位女子的欣赏之情。

译文注释

译文

逐句翻译

玉肌琼艳(1)新妆饰。好壮观歌席,潘妃宝钏,阿娇金屋,应也消得(2)

在一次酒席上遇到一位皮肤白皙相貌艳丽的歌妓,她的装扮新颖独特,来看她的人很多,就像东昏侯对待潘玉儿那样经常给这位女子服饰、金舛、手镯,像汉武帝对待阿娇那样作一座金屋让这位歌妓住,这位歌妓消受得起。

属和新词多俊格(3)。敢共我(4)敌。恨少年、枉费疏狂(5),不早与(6)相识。

要求这位歌妓所作的新词有俊美之格调,这位歌妓很有才情,在填词方面和我不相上下。过去的放荡不羁的名声用错地方,只有这位女子才值得,恨不得与她早点相识。

注释

(1)琼艳:白皙而艳丽。琼:本指美玉,诗词中常以形容女子细腻的皮肤。

(2)消得:抵得,配得上。

(3)俊格:格调清俊高雅。

(4)勍:通“竞”,争竟。

(5)疏狂:这里是张扬、炫耀之意。

(6)伊:《诗词曲语辞汇释》:“伊,第二人称之辞,犹云君或你,与普通用如他字者异。”

创作背景

约咸平五年(公元1002年),柳永遇见五服内的一位族兄。那位族兄引他来到将一名叫红红的女子介绍给他,红红想让柳永为她填词度曲。柳永也想露一手,沉吟了片刻,当即写了一首《惜春郎》。

拼音版

chūnláng··qióngyànxīnzhuāngshì

qióngyànxīnzhuāngshìhǎozhuàngguānpānfēibǎochuànājiāojīnyīngxiāo

shǔxīnduōjùngǎngòngqínghènshàoniánwǎngfèishūkuángzǎoxiāngshí

作者简介

柳永

柳永

北宋著名词人

柳永(约984—1053),字耆卿,初名三变,字景庄,崇安(今属福建)人。景祐元年(1034年)进士。官至屯田员外郎。排行第七,世称柳七或柳屯田。为人放荡不羁,终身潦倒。善为乐章,长于慢词,以描写歌妓生活、城市风光以及失意文人羁旅行役的生活等题材为主,语多俚俗,尤善铺叙形容,曲尽其妙。词风婉约,词作甚丰,是北宋第一个专力写词的词人,对北宋慢词的兴盛和发展起过重要作用。有《乐章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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