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追赴都二月至灞亭上》是唐代诗人柳宗元所作的诗词作品之一。诗的前两句主要写从永州回来了,后两句主要写回京的路上,所见的景物。这首诗主要包含着他对当年遭受贬斥的愤懑,对长期放逐生活的回忆以及作者奉诏重回长安时的激动心情。
十一年前(1)南渡(2)客,四千里外(3)北归人。
十一年前我是南渡灞水之客,如今则是四千里外北归之人。
诏书(4)许(5)逐(6)阳和(7)至,驿路(8)开花处处新。
诏书赶在春暖天气之时送到,归路上花开处处而万象更新。
(1)十一年前:指诗人被贬离开长安的时间。
(2)南渡:指诗人被贬到永州。
(3)四千里外:永州北距长安约四千里。
(4)诏书:皇帝的命令文告。
(5)许:许可。
(6)逐:跟随。
(7)阳和:暖和的春天。
(8)驿路:传递官方文书之路。
柳宗元在公元八一五年初被唐宪宗从永州召回。进入长安前,他在灞亭上写了《诏追赴都二月至灞亭上》这首诗,表达了他渴望能重新得到重用、实现革新理想的政治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