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丘为落第归江东

王维 〔唐代〕 王维

怜君不得意,况复柳条春。

为客黄金尽,还家白发新。

五湖三亩宅,万里一归人。

知祢不能荐,羞为献纳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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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原文 作品简介译文注释创作背景 作者简介

作品简介

《送丘为落第归江东》是唐代诗人王维所作的一首五言律诗,这是一首送友人丘为落第返乡的诗,作于唐开元(唐玄宗年号)后期。此诗借送别题材,着重抒发了对友人落第的同情和对人才的爱惜以及由此引出的对黑暗政治的激愤之情。全诗从离别写到归程,由近及远;诗情则由哀怜转为羞愤,由浅入深。

译文注释

译文

逐句翻译

怜君不得意(1)况复(2)柳条春。

叹息你又一次不能遂意,何况在这柳条新绿的初春。

为客(3)黄金尽(4)还家(5)白发新。

客游京城黄金全部用尽,回家时只落得白发添新。

五湖(6)三亩宅(7),万里一归人。

太湖边只有你三亩的田宅,遥遥万里外凄凉凉一个归人。

(8)不能荐,羞(9)献纳臣(10)

深知你祢衡却没能推荐,惭愧我空作一名献纳之臣。

注释

(1)不得意:不如意;不得志;不称心。《公羊传·庄公六年》:“得意致会,不得意致伐。”此指科举落第。

(2)况复:何况,况且。

(3)为客:作客他乡。

(4)黄金尽:用苏秦典故。《战国策·秦策》载,苏秦游说秦王,书十上而说不行,“黑貂之裘敝,黄金百斤尽”。这里指盘缠花光。

(5)还家:回家。唐韩愈《送进士刘师服东归》诗:“还家虽阙短,指日亲晨飧。”

(6)五湖:这里特指太湖,代指丘为的家乡。

(7)三亩宅:《淮南子·原道训》:“任一人之能,不足以治三亩之宅也。”后以“三亩宅”指栖身之地。宅:一作“地”。

(8)祢:祢衡,东汉人,有才辩,与孔融友善,孔融曾上表推荐他。此处借指丘为。一作“尔”。

(9)为:一作“称”。

(10)献纳臣:进献忠言之臣,是诗人的自指,王维当时任右拾遗。献纳,把意见或人才献给皇帝以备采纳。

创作背景

《送丘为落第归江东》这首诗当作于唐玄宗开元二十三年(735年)或开元二十四年(736年)。王维与丘为兴味相投,交谊颇深,曾与他有诗唱和。作此诗时王维正在京城做官,对丘为落第表示同情和惋惜,并对自己虽为京官,但无力帮助丘为深表歉意。

拼音版

sòngqiūwéiluòguījiāngdōng

liánjūnkuàngliǔtiáochūn

wéihuángjīnjìnhuánjiābáixīn

sānzháiwànguīrén

zhīnéngjiànxiūwéixiànchén

作者简介

王维

王维(诗佛)

唐朝著名诗人

王维(701—761),字摩诘,号摩诘居士,河东蒲州(今山西运城)人,有“诗佛”之称,与孟浩然合称“王孟”。开元进士。累官至给事中。前期写过一些以边塞题材的诗篇,但其作品最主要的则为山水诗,通过田园山水的描绘,宣扬隐士生活和佛教禅理;体物精细,状写传神,有独特成就。兼通音乐,工书画。有《王右丞集》。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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