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之还兮,遭我乎峱之间兮。并驱从两肩兮,揖我谓我儇兮。
子之茂兮,遭我乎峱之道兮。并驱从两牡兮,揖我谓我好兮。
子之昌兮,遭我乎峱之阳兮。并驱从两狼兮,揖我谓我臧兮。
《齐风·还》是中国古代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中的一首诗,这是一首猎人互相赞美对方的小诗。全诗三章,每章四句。首章互相称誉敏捷,次章互相颂扬善猎,末章互相夸赞健壮。每章开首一句,写赞誉对方;中间两句写并辔而驱,是棋逢对手;结束一句,写对方赞己。第一句四言,第二句七言,后两句六言并都用“兮”字结尾,结构开合有致,富于变化,节奏轻快爽利,犹如猎人矫健的身手。
子之还(2)兮,遭(3)我乎(4)峱(5)之间兮。并驱从(6)两肩(7)兮,揖(8)我谓我儇(9)兮。
对面这位大哥身手真敏捷啊!我进山打猎和他相逢在山凹。并肩协力追捕到两头小野兽,他连连打拱作揖夸我利落啊!
子之茂(10)兮,遭我乎峱之道兮。并驱从两牡(11)兮,揖我谓我好兮。
对面这位大哥身材长得好啊!我进山打猎和他相逢在山道。并肩协力追捕到两头公野兽,他连连打拱作揖夸我本领高!
子之昌(12)兮,遭我乎峱之阳(13)兮。并驱从两狼兮,揖我谓我臧(14)兮。
对面这位大哥体魄好健壮啊!我进山打猎和他相逢在山南。并肩协力追捕到两匹狡猾狼,他连连打拱作揖夸我心地善!
(1)齐风:齐国的诗歌。《诗经》“十五国风”之一,今存十一篇。
(2)还:通“旋”,轻便灵活。一说即“环”,亦即营邱之营,为地名。
(3)遭:相遇。
(4)乎:于,在。
(5)峱:齐国山名,在今山东淄博东。
(6)从:追逐。
(7)肩:借为“豜”,大兽。《毛传》:“兽三岁为肩,四岁为特。”
(8)揖:作揖,古礼节。
(9)儇:轻快便捷。
(10)茂:美,有风采,指善猎。一说地名。
(11)牡:雄性的禽兽。
(12)昌:盛,指强有力。一说地名。
(13)阳:山的南面。
(14)臧:善,好,强壮。
齐国地方多山,民众喜欢狩猎,对好猎手颇为赞许。《齐风·还》就是一首猎人相遇互相赞誉猎技高超的诗。两位猎人在山间打猎,不期而遇,情不自禁地赞叹对方,因记录成诗。旧说中《毛诗序》以为诗旨是刺齐哀公(周夷王时代人)迷恋打猎,致使齐国好猎成风,荒废政治,朱熹《诗集传》虽谓此诗“以便捷轻利相称誉”,但又有刺“其俗之不美”的看法。今人一般不取这些旧说,认为旧说系比附,从诗中看不出有“刺”的意味。
《齐风·还》不用比兴,三章诗全用赋,以猎人自叙的口吻,真切地抒发了他猎后暗自得意的情怀。三章叠唱,意思并列,每章只换四个字,但却很重要,起到了文义互足的作用:首章互相称誉敏捷,次章互相颂扬善猎,末章互相夸赞健壮。首句开口便赞誉,起得突兀,真实地表达了诗人由衷的仰慕之情。他在峱山与猎人偶然碰面,眼见对方逐猎是那样敏捷、娴熟而有力,佩服之至,不禁脱口而出“子之还(茂、昌)兮”。称呼“子”表示对那位同行的尊敬。这是发自心底的赞叹。次句点明他们相遇的地点在峱山南面的道路上。“遭”字表明他们并非事先约定,只是邂逅相遇罢了。正因为如此,诗人才会那样惊喜不已,十分激动。第三句说他们由相遇而合作,共同奋力追杀两只大公狼。这里诗人虽然没有告诉读者逐猎的结果如何,但是从他那异常兴奋的叙述中,可以猜想到那两只公狼已成为他们的捕获物,读者从中也似乎分享到了诗人的喜悦。最后一句是猎后合作者对诗人的称誉:“揖我谓我儇(好、臧)兮。”这里诗人特别点明“揖我”这一示敬的动作,联系首句,因为诗人对他的合作者十分敬佩,所以他才为自己能得到对方的赞誉而引以自豪。吴闿生称此为“渲染法”(《诗义会通》)。
全诗句句用韵,每章一韵,押在每句末尾第二字上:首章还、间、肩、儇为韵;次章茂、道、牡、好为韵;末章昌、阳、狼、臧为韵,句尾都以“兮”字收束,组成“富韵”,加上四、六、七言并用的参差句法,造成了舒缓的音节,读起来有一唱三叹的韵味。这种一唱三叹、反复咏唱的手法,对强化主题起到了很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