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北庭度陇思家》是唐代诗人岑参创作的一首七言绝句,这首诗通过描绘诗人离开关中,西行轮台途中的孤独与思乡之情,展现了理智与情感之间的深刻矛盾。诗人明知路途遥远,家信渐疏,却仍幻想鹦鹉能代传家书,这种荒诞的想象反衬出他内心深切的思乡与无奈。全诗不假雕琢,感情真挚,构思巧妙,韵味深长。
西向轮台(3)万里余(4),也知乡信日应疏。
踏上西赴轮台的万里征程,自己也知家信会日渐稀疏。
陇山鹦鹉(5)能言语,为报家人数寄书(6)。
陇山的鹦鹉可以学人说话,快告知家人多多寄来音书。
(1)北庭:唐代方镇名,为唐代六都护府之一。武则天长安三年(702)置北庭都护府,属陇右道,统辖伊、西、庭三州及北庭都护府境内诸军镇。以治所在北庭都护府,节度使例兼北庭都护,故通称北庭。
(2)陇:陇山,又名陇坻、陇坂,六盘山南段的别称,但约当今甘肃陇山,六盘山以西、黄河以东一带。
(3)轮台:地名,土名玉古尔(或布古尔),唐贞观中置县,治所在今新疆米泉县。这里指北庭。北庭都护驻庭州,庭州领三县,其一为轮台县。岑参诗中“轮台”均指北庭,而非轮台县。
(4)万里余:极言其远,实约五千七百里。
(5)陇山鹦鹉:亦称陇禽、陇鸟、陇客。相传陇山上多鹦鹉,善学人语,十分乖巧。
(6)数寄书:频寄书信。数,频频,屡次。
唐天宝十三载(754),唐大将封常清受命为北庭都护、西伊节度、瀚海军使,奏调岑参为安西、北庭节度判官,于是诗人二次出塞。《赴北庭度陇思家》此诗当为诗人奉调赴北庭时途经六盘山写的一首怀乡思亲之作。
诗人离开关中,西去轮台,踏上陇山,道途日远,人迹渐少,信使罕到,从道理上讲,作者“也知乡信日应疏”。然而,人总是有感情的,有时明知家书难到,反而会越发盼望家书。诗人度陇之初,无疑就是这种心态。其实,陇山只能算关内的西大门,漫漫征途,还在前面。
首句“西向轮台万余里”,这万余里路上,从陇山开始,不是高山峻岭,就是沙漠戈壁。如今才上陇山,已经很少收到家信,那么越往西去,家信必定会越来越少,作者的思乡之情也将会比现在更切。东望故园,西望前路,忧心如结。正当乡思难解之际,猛然听见鹦鹉的叫声。陇山盛产鹦鹉,此鸟又善学人言。于是诗人首先运用联想,把这几种因素联系在一起,紧接着就让想象的翅膀急速张开:“陇山鹦鹉能言语,为报家人数寄书”。联想是新奇的,想象是美好的,诗句也很有情趣。可是现实总是残酷的,诗人幻想用根本办不到的方法来排解乡愁,这正好表达了他无可如何的苦闷情怀。而当他“醒悟”了鹦鹉无法催家人寄书的时候,心情必定是十分的沮丧。这些,是读此诗时不可不细心品味的弦外之音、言外之意。
《赴北庭度陇思家》这首诗的特点,是抓住了理智与情感之间的尖锐矛盾,按照一般人都可能有的思路平平道来,不故意弄巧,反而构成新奇巧妙的艺术效果。其结果是:虽说“西向轮台万余里,也知乡信日应疏”的道理是天经地义的,人人都知道的;“陇山鹦鹉能言语,为报家人数寄书”是荒诞的,不可能的,但读者宁可置前两句的事理于不顾,而深深被后两句的真情所感染,这就是“艺术荒诞”的妙用。
《赴北庭度陇思家》全诗不假雕琢,自然天成,感情真挚,韵味深长。诗人善于把一个离乡人心头所想、口里要说的话,以艺术手法加以提炼概括,在平易之中显露丰富的韵味,堪称妙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