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门之墠》一诗出自《诗经》,是《国风·郑风》的一篇。为先秦时代郑地汉族民歌,全诗二章,每章四句。这是一首男女对歌言情的诗篇。男子由茹藘起兴,表达了自己对心中女子的爱慕之情;女子巧妙地以思家室作答,从而表明自己正期待着男子的爱情。
东门之墠(1),茹藘(2)在阪(3)。其室则迩(4),其人甚远。
东门附近有广场,茜草沿着山坡长。他家离我近咫尺,而人却像在远方。
东门之栗(5),有践(6)家室(7)。岂不尔思(8)?子不我即(9)。
东门附近种板栗,房屋栋栋排得齐。哪会对你不想念,不肯亲近只是你。
(1)墠:经过整治的郊野平地。
(2)茹藘:草名。即茜草。
(3)阪:小山坡。
(4)迩:近。
(5)栗:木名。
(6)有践:同"践践",行列整齐的样子。
(7)家室:房舍;住宅。
(8)不尔思:即不思尔。不想念你。
(9)不我即:即不即我。我不想亲近你;即:走进,接近。
对于《东门之墠》的诗旨,古今认识较为一致,历来学者大都认为是男女之词。《毛诗序》说:“刺乱也,男女有不待礼而相奔者也”。但是《毛诗序》没有指明究竟是男奔女还是女奔男。郑笺就说:“女欲奔男之辞“。方玉润《诗经原始》则认为是“托男女之情以写君臣朋友之义”。程俊英认为:“这是一首男女。相唱和的民间恋歌”,并说:“诗共两章,上章男唱,下章女唱”。属于各自抒发情怀。通常认为这首诗是女子一人所作,是女子对男子暗恋的倾诉。今人则多以为是恋歌,其中又有男词、女词或男女唱答之分。今从“女词”一说,视诗中所写为女子的单相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