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莲曲》是唐朝诗人刘方平所作的一首五言绝句,收录于《全唐诗》中,此诗首句用朴素语言描写落日下的江面景色;次句写采莲女的歌声和美貌;第三句表明采莲的熟练;末句展现采莲女的勇敢。这首诗描写逐层深入,情景交融,语言朴素自然,民歌味道很浓。
落日清江里,荆歌(1)艳楚腰(2)。
清清江面上夕阳晚霞随波飘摇,山歌婉转动听,体态妖冶苗条。
采莲从小惯,十五(3)即乘潮(4)。
从小练就了一身采莲的本领,十五岁敢在汹涌激流中乘风弄潮。
(1)荆歌:古代荆楚地区的女孩子能歌善舞。荆,即今湖北、湖南一带地区,春秋时属楚。楚国又称“荆”,有时合称“荆楚”。
(2)楚腰:据说楚国国王喜欢细腰的舞女。楚腰即指细腰。
(3)十五:十五岁。
(4)乘潮:乘着潮水的涨落,驾舟采莲。
诗人约公元七五八年前后在世,天宝(742年正月—756年七月)前期曾应进士试,又欲从军,均未如意,从此隐居颍水、汝河之滨。《采莲曲》此诗应是诗人在此隐居期间创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