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厦元非一木支,欲将独力拄倾危。
痴儿不了公家事,男子要为天下奇。
当日奸谀皆胆落,平生忠义只心知。
端能饱吃新州饭,在处江山足护持。
《送胡邦衡之新州贬所二首》是宋代诗人王庭珪创作的一组七言律诗,共两首。送胡邦衡之新州贬所·其二着重揭示胡邦衡封事的意义,歌颂其忠肝义胆,并以鞭挞秦桧作反衬,形成强烈的对比效果。两首诗互为呼应,皆以气胜,势冲牛斗,直贯长虹。
大厦元非一木支,欲将独力拄倾危。
大厦倾明知道独木难支,却仍然尽全力支撑危局。
痴儿(1)不了公家事,男子要为天下奇。
秦桧辈如痴儿难办大事,男子汉就要做天下雄奇。
当日奸谀(2)皆胆落,平生忠义只心知。
上书日众奸贼心惊胆战,忠义心昭日月人人皆知。
端能(3)饱吃新州饭(4),在处江山足护持。
真的能到新州有饭可吃,所到处有天地保佑安居。
(1)痴儿:指主张向金议和的秦桧。
(2)奸谀:奸诈谄媚的人。
(3)端能:肯定能。
(4)饱吃新州饭:化用黄庭坚“饱吃惠州饭,细和渊明诗”,暗含胡邦衡有和苏东坡一样不幸的命运。
《送胡邦衡之贬所》作于高宗绍兴十二年(1142)。胡邦衡反对秦桧的妥协投降政策,上书高宗请斩秦桧,秦桧大怒将胡邦衡贬往新州(在南海边)欲置之于死地。据岳珂《程史》载“胡忠简铨既以乞斩秦桧掇新州之祸,直声震天壤,一时士大夫畏罪箝舌,莫敢与立谈,独王卢溪庭玮诗而送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