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胡邦衡之新州贬所·其二

王庭珪 〔宋代〕 王庭珪

大厦元非一木支,欲将独力拄倾危。

痴儿不了公家事,男子要为天下奇。

当日奸谀皆胆落,平生忠义只心知。

端能饱吃新州饭,在处江山足护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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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送胡邦衡之新州贬所二首》是宋代诗人王庭珪创作的一组七言律诗,共两首。送胡邦衡之新州贬所·其二着重揭示胡邦衡封事的意义,歌颂其忠肝义胆,并以鞭挞秦桧作反衬,形成强烈的对比效果。两首诗互为呼应,皆以气胜,势冲牛斗,直贯长虹。

译文注释

译文

逐句全文

大厦元非一木支,欲将独力拄倾危。

大厦倾明知道独木难支,却仍然尽全力支撑危局。

痴儿(1)不了公家事,男子要为天下奇。

秦桧辈如痴儿难办大事,男子汉就要做天下雄奇。

当日奸谀(2)皆胆落,平生忠义只心知。

上书日众奸贼心惊胆战,忠义心昭日月人人皆知。

端能饱吃新州饭(3),在处江山足护持。

真的能到新州有饭可吃,所到处有天地保佑安居。

注释

(1)痴儿:指主张向金议和的秦桧。

(2)奸谀:奸诈谄媚的人。

(3)端能饱吃新州饭:端能:肯定能。饱吃新州饭:化用黄庭坚“饱吃惠州饭,细和渊明诗”,暗含胡邦衡有和苏东坡一样不幸的命运。

创作背景

《送胡邦衡之贬所》作于高宗绍兴十二年(1142)。胡邦衡反对秦桧的妥协投降政策,上书高宗请斩秦桧,秦桧大怒将胡邦衡贬往新州(在南海边)欲置之于死地。据岳珂《程史》载“胡忠简铨既以乞斩秦桧掇新州之祸,直声震天壤,一时士大夫畏罪箝舌,莫敢与立谈,独王卢溪庭玮诗而送之”。

文学赏析

这首从当时的形势赞扬胡邦衡的精神,痛斥秦桧。首句写国势险危,大厦将倾,非一木所支,加个“元”字,是说明知如此,但还是要尽自己的力量来支撑危局。“拄”和上句“支”字呼应。这两句暗用孔子“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精神来赞扬胡邦衡的忠义。第三句讥刺秦桧,大厦将倾,正是这“痴儿”造成,和首句呼应。因这句诗被欧阳识告密,王庭琏被流放辰州。和秦桧这种痴儿对比,胡邦衡真正称得上男中奇杰。第四句“男子要为天下奇”和第二句相连。所谓奇,就是指“欲将独力拄倾危”说的。第五句回应上一首,因为上书是绍兴八年(1138),而送行诗作于绍兴十二年(1142),所以用“当日”二字,这句话概括上首前四句,写上书的威力。第六句赞扬胡邦衡的忠义,“只心知”反映胡邦衡忠义之心是一贯的,此心包括胡邦衡和诗人自己,这是一层意思,同时也批评朝廷无人敢说话。黄山谷《跋子瞻和陶诗》说:“饱吃惠州饭,细和渊明诗。”赞美苏子瞻磊落坦荡的心怀。这里对此句稍作变动,来安慰和勉励胡邦衡。“端能饱吃新州饭,在处江山足护持。”只要能心怀坦荡,像苏轼那样不以迁谪为意,那么不管到哪儿,江山神柢都能保护你平安。这个结尾和上首“汉廷行召贾生还”也相呼应。

作者简介

王庭珪

王庭珪

宋代诗人

王庭珪(1080—1172),字民瞻,自号卢溪真逸,安福(今属江西)人。政和八年(1118年)进士,曾官茶陵县丞,孝宗时授国子监主簿等。他同情农民,诗风率直,有不少清新之作,但也有些模仿黄庭坚的诗作,缺乏创造。词、文在当时颇有名气有《卢溪集》50卷和《卢溪词》存世。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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