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张规臣水墨梅五绝》是宋代诗人陈与义创作的七言绝句组诗作品。第二首写自己病眼昏花,初见墨梅而未能欣赏,但梅花丽质依然;借喻世人没有欣赏力并不会影响事物本质之美。
病见昏花已数年,只应梅蕊固依然。
虽然我病眼昏花已有许多年,但是在昏昏朦朦中仍不时梦到那洁白的梅花。
谁教也作陈玄面(1),眼乱初逢未敢怜(2)。
心中的梅花突然变成了眼前的水墨画,我竟眼花意乱,一时不敢去赏爱它。
(1)陈玄面:即墨面。陈玄:韩愈《毛颖传》:“颖与绛人陈玄、弘农陶泓、及会稽褚先生友善。”绛人陈玄,指绛州贡墨,此处代指墨梅画。
(2)怜:爱。
《和张规臣水墨梅五绝》这组水墨梅诗作于宋徽宗政和八年(1118)至宣和元年(1119)间,其时诗人在京任辟雍录。张规臣是诗人的表兄,颇有诗才,居京期间两人唱和甚多。张规臣为衡阳花光寺长老仲仁所画的墨梅题了诗,这组诗是陈与义的和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