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欧阳舍人书

曾巩 〔宋代〕 曾巩

巩顿首再拜,舍人先生:

去秋人还,蒙赐书及所撰先大父墓碑铭。反复观诵,感与惭并。

夫铭志之著于世,义近于史,而亦有与史异者。盖史之于善恶,无所不书,而铭者,盖古之人有功德材行志义之美者,惧后世之不知,则必铭而见之。或纳于庙,或存于墓,一也。苟其人之恶,则于铭乎何有?此其所以与史异也。其辞之作,所以使死者无有所憾,生者得致其严。而善人喜于见传,则勇于自立;恶人无有所纪,则以愧而惧。至于通材达识,义烈节士,嘉言善状,皆见于篇,则足为后法。警劝之道,非近乎史,其将安近?

及世之衰,为人之子孙者,一欲褒扬其亲而不本乎理。故虽恶人,皆务勒铭,以夸后世。立言者既莫之拒而不为,又以其子孙之所请也,书其恶焉,则人情之所不得,于是乎铭始不实。后之作铭者,常观其人。苟托之非人,则书之非公与是,则不足以行世而传后。故千百年来,公卿大夫至于里巷之士,莫不有铭,而传者盖少。其故非他,托之非人,书之非公与是故也。

然则孰为其人而能尽公与是欤?非畜道德而能文章者,无以为也。盖有道德者之于恶人,则不受而铭之,于众人则能辨焉。而人之行,有情善而迹非,有意奸而外淑,有善恶相悬而不可以实指,有实大于名,有名侈于实。犹之用人,非畜道德者,恶能辨之不惑,议之不徇?不惑不徇,则公且是矣。而其辞之不工,则世犹不传,于是又在其文章兼胜焉。故曰,非畜道德而能文章者无以为也,岂非然哉!

然畜道德而能文章者,虽或并世而有,亦或数十年或一二百年而有之。其传之难如此,其遇之难又如此。若先生之道德文章,固所谓数百年而有者也。先祖之言行卓卓,幸遇而得铭,其公与是,其传世行后无疑也。而世之学者,每观传记所书古人之事,至其所可感,则往往衋然不知涕之流落也,况其子孙也哉?况巩也哉?其追睎祖德而思所以传之之繇,则知先生推一赐于巩而及其三世。其感与报,宜若何而图之?

抑又思若巩之浅薄滞拙,而先生进之,先祖之屯蹶否塞以死,而先生显之,则世之魁闳豪杰不世出之士,其谁不愿进于庭?潜遁幽抑之士,其谁不有望于世?善谁不为,而恶谁不愧以惧?为人之父祖者,孰不欲教其子孙?为人之子孙者,孰不欲宠荣其父祖?此数美者,一归于先生。既拜赐之辱,且敢进其所以然。所谕世族之次,敢不承教而加详焉?

愧甚,不宣。巩再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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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原文 作品简介译文注释创作背景文学赏析 作者简介

作品简介

《寄欧阳舍人书》是宋代文学家曾巩写给其师欧阳修的一封感谢信,文章通过对铭志作用及流传条件的分析。来述说“立言”的社会意义,阐发“文以载道”的主张,表达了对道德文章兼胜的赞许与追求。文章结构谨严,起承转合自然。

译文注释

译文

逐句全文

巩顿首再拜,舍人先生:

曾巩叩头再次拜上,舍人先生:

去秋(1)人还,蒙赐书及所撰先大父(2)墓碑铭(3)。反复观诵,感与惭并(4)

去年秋天,我派去的人回来,承蒙您赐予书信及为先祖父撰写墓碑铭。我反复读诵,真是感愧交并。

夫铭志之著于世,义近于史,而亦有与史异者。盖史之于善恶,无所不书,而铭者,盖古之人有功德材行志义之美者,惧后世之不知,则必铭而见之(5)或纳于庙,或存于墓,一也(6)。苟其人之恶,则于铭乎何有?此其所以与史异也。其辞之作,所以使死者无有所憾,生者得致其严(7)。而善人喜于见传(8),则勇于自立(9);恶人无有所纪(10),则以愧而惧。至于通材达识,义烈节士,嘉言善状,皆见于篇,则足为后法(12)警劝之道,非近乎史,其将安近(13)

说到铭志之所以能够著称后世,是因为它的意义与史传相接近,但也有与史传不相同的地方。因为史传对人的善恶都一一加以记载,而碑铭呢,大概是古代功德卓著、才能操行出众,志气道义高尚的人,怕后世人不知道,所以一定要立碑刻铭来显扬自己,有的置于家庙里,有的放置在墓穴中,其用意是一样的。如果那是个恶人,那么有什么好铭刻的呢?这就是碑铭与史传不同的地方。铭文的撰写,为的是使死者没有什么可遗憾,生者借此能表达自己的尊敬之情。行善之人喜欢自己的善行善言流传后世,就发奋有所建树;恶人没有什么可记,就会感到惭愧和恐惧。至于博学多才、见识通达的人,忠义英烈、节操高尚之士,他们的美善言行,都能一一表现在碑铭里,这就足以成为后人的楷模。铭文警世劝戒的作用,不与史传相近,那么又与什么相近呢!

及世之衰,为人之子孙者,一欲(14)褒扬其亲而不本乎理(15)。故虽恶人,皆务勒铭(16),以夸后世。立言者既莫之拒而不为,又以其子孙之所请也,书其恶焉,则人情之所不得,于是乎铭始不实(17)。后之作铭者,常观其人(18)。苟托之非人(19),则书之非公与是(20),则不足以行世而传后(21)。故千百年来,公卿大夫至于里巷之士,莫不有铭,而传者盖少。其故非他,托之非人(19),书之非公与是(20)故也。

到了世风衰微的时候,为人子孙的,一味地只要褒扬他们死去的亲人而不顾事理。所以即使是恶人,都一定要立碑刻铭,用来向后人夸耀。撰写铭文的人既不能推辞不作,又因为死者子孙的一再请托,如果直书死者的恶行,就人情上过不去,这样铭文就开始出现不实之辞。后代要想给死者作碑铭者,应当观察一下作者的为人。如果请托的人不得当,那么他写的铭文必定会不公正,不正确,就不能流行于世,传之后代。所以千百年来,尽管上自公卿大夫下至里巷小民死后都有碑铭,但流传于世的很少。这里没有别的原因,正是请托了不适当的人,撰写的铭文不公正、不正确的缘故。

然则孰为其人而能尽公与是欤?非畜道德而能文章者,无以为也(22)。盖有道德者之(31)(23),则不受而铭之(24),于众人则能(25)焉。而人之行,有情善而迹非(26),有意奸而外淑(27),有善(31)相悬而不可以实指,有实大于名(29),有名侈于实(30)。犹之用人,非畜道德者,(31)(25)之不(32),议之不(33)?不(32)(33),则公且是矣。而其辞之不工,则世犹不传,于是又在其文章兼胜(34)焉。故曰,非畜道德而能文章者无以为也,岂非然哉!

照这样说来,怎样的人才能做到完全公正与正确呢?我说不是道德高尚文章高明的人是做不到的。因为道德高尚的人对于恶人是不会接受请托而撰写铭文的,对于一般的人也能加以辨别。而人们的品行,有内心善良而事迹不见得好的,有内心奸恶而外表良善的,有善行恶行相差悬殊而很难确指的,有实际大于名望的,有名过其实的。好比用人,如果不是道德高尚的人怎么能辨别清楚而不被迷惑,怎么能议论公允而不徇私情?能不受迷惑,不徇私情,就是公正和实事求是了。但是如果铭文的辞藻不精美,那么依然不能流传于世,因此就要求他的文章也好。所以说不是道德高尚而又工于文章的人是不能写碑志铭文的,难道不是如此吗?

然畜道德而能文章者,虽或并世而有(35),亦或数十年或一二百年而有之。其传之难如此,其遇之难又如此。若先生之道德文章,(36)所谓数百年而有者也。先祖之言行卓卓(37)幸遇而得铭(38),其公与是,其传世行后无疑也。而世之学者,每观传记所书古人之事,至其所可感,则往往衋然(39)不知涕之流落也,况其子孙也哉?况巩也哉?其追(40)祖德而思所以传之之繇,则知先生推一赐于巩(41)而及其三世(42)其感与报,宜若何而图之(43)

但是道德高尚而又善作文章的人,虽然有时会同时出现,但也许有时几十年甚至一二百年才有一个。因此铭文的流传是如此之难;而遇上理想的作者更是加倍的困难。象先生的道德文章,真正算得上是几百年中才有的。我先祖的言行高尚,有幸遇上先生为其撰写公正而又正确的碑铭,它将流传当代和后世是毫无疑问的。世上的学者,每每阅读传记所载古人事迹的时候,看到感人之处,就常常激动得不知不觉地流下了眼泪,何况是死者的子孙呢?又何况是我曾巩呢?我追怀先祖的德行而想到碑铭所以能传之后世的原因,就知道先生惠赐一篇碑铭将会恩泽及于我家祖孙三代。这感激与报答之情,我应该怎样来表示呢?

(44)又思若巩之浅薄滞拙,而先生进之(45),先祖之屯蹶否塞(46)以死,而先生显之(47),则世之魁闳豪杰不世出之士,其谁不愿进于庭(49)?潜遁幽(44)之士,其谁不有望于世(51)?善谁不为,而恶谁不愧以惧?为人之父祖者,孰不欲教其子孙?为人之子孙者,孰不欲宠荣其父祖?此数美者,一归于先生。既拜赐之(52),且(56)(53)进其所以然。所(54)世族之次(55)(56)(53)不承教而加详(57)焉?

我又进一步想到象我这样学识浅薄、才能庸陋的人,先生还提拔鼓励我,我先祖这样命途多乖穷愁潦倒而死的人,先生还写了碑铭来显扬他,那么世上那些俊伟豪杰、世不经见之士,他们谁不愿意拜倒在您的门下?那些潜居山林、穷居退隐之士,他们谁不希望名声流播于世?好事谁不想做,而做恶事谁不感到羞愧恐惧?当父亲、祖父的,谁不想教育好自己的子孙?做子孙的,谁不想使自己的父祖荣耀显扬?这种种美德,应当全归于先生。我荣幸地得到了您的恩赐,并且冒昧地向您陈述自己所以感激的道理。来信所论及的我的家族世系,我怎敢不听从您的教诲而加以研究审核呢?

愧甚,不宣(58)。巩再拜。

荣幸之至,书不尽怀,曾巩再拜上。

注释

(1)去秋:当指庆历六年。

(2)先大父:去世的祖父。曾巩祖父曾致尧,太宗太平兴国八年进士。人仕后,坚守刚直,敢于言事,屡遭贬斥,历知州府,终户部郎中,真宗大中祥符五年(1012年)卒于官,享年六十六岁。

(3)墓碑铭:指欧阳修所作《尚书户部郎中赠右谏议大夫曾公神道碑铭》。文中说:“庆历六年夏,其孙巩巩其父命以来请曰:‘愿有述。’遂为之述。”即指此事。

(4)感与惭并:感激与惭愧之情同时而来。

(5)铭而见之:作铭文使其显现。《礼记·祭统》:“铭者,自名也,自名以称扬其先祖之美,而明著之后世者也。为先祖者,莫不有美焉,莫不有恶焉,铭之义,称美而不称恶,此孝子孝孙之心也。”

(6)或纳于庙,或存于墓,一也:意谓铭文或人家庙,或存墓中,其用意相同。

(7)生者得致其严:谓活着的人能借以表乐自己尊敬之情。严,尊敬。

(8)喜于见传:谓积善之人乐于见到自己的好处流传于世。

(9)勇于自立:奋发起来有所建树。

(10)无有所纪:没有什么事迹可记。

(11)以愧而俱:因以惭愧和畏惧。

(12)足为后法:足以作为后人的楷模。

(13)警劝之道,非近乎史,其将安近:意谓铭的替恶勉善的作用,不与史书相近,那又与什么相近呢?

(14)一欲:一心只想。

(15)不本乎理:不根据事理。

(16)皆务勒铭:都致力于刻立碑铭。

(17)不实:不合事实,意谓虚夸。

(18)常观其人:应当察看撰写铭文的人本身怎么样。

(19)非人:不适当的人。

(20)非公与是:意谓写出的铭文就不公平和不合事实。

(21)传后:传于后世。

(22)非畜道德而能文章者,无以为也:意谓不是积蓄有道德素养而又能写好文章的人,是不能做到“公与是”的。

(23)于恶人:对于恶人。

(24)不受而铭之:不接受为他作铭的请求。

(25)辨:辨别清楚。

(26)情善而迹非:心情从善但表现出的事却不好。

(27)意奸而外淑:立意奸诈但却表现出善良的样子。

(28)有情善而迹非:有善有恶极其悬殊,却又不能切实加以指出。

(29)实大于名:实际表现大于名声。

(30)名侈于实:名声超过了实际表现。侈,夸大。

(31)恶:怎么。

(32)惑:困惑、迷乱。

(33)徇:偏于私情。

(34)文章兼胜:文章也相应写得好。

(35)并世而有:同一时期出现。

(36)固:诚然、确实。

(37)卓卓:突出貌。

(38)幸遇而得铭:幸运地相遇而又能得到对方撰写铭文。

(39)衋然:伤痛的样子。

(40)睎:仰慕。

(41)推一赐于巩:推恩一次给我。指欧阳修应其所请,替他祖父作墓碑铭。

(42)三世:指曾巩自己以及他的父亲、祖父三代都荣受恩惠。

(43)其感与报,宜若何而图之:那感激与报答之心,应当怎么样使之实现呢?

(44)抑:然而。

(45)进之:使之学有所进。屯蹶困苦挫折。

(46)否塞:闭塞不通。屯、否,皆《易》卦名,象征艰难阻塞,时运不通。巩之先祖曾致尧为官刚直,多次遭贬,故云。

(47)显之:使其平生事迹得到显扬。

(48)不出世:不显露于世,即政治上不遇于时。

(49)进于庭:意谓拜入您的门下。

(50)潜遁幽抑:隐逸困顿。

(51)有望于世:对于世事前途有所期待。

(52)辱:谦词,犹言承蒙。

(53)敢:自言冒昧之词。

(54)谕:谕示。旧时上告下的通称。

(55)世族之次:指曾氏家族的世系排列。按欧阳修在《与曾巩论世族书》中,指出曾巩在陈述家族世系次序排列中,依年代考证有多处不合,故“虽且从所述,皆宜更加考正”。从中可见欧阳修的求实精神。

(56)敢:岂敢。

(57)加详:加以详细考查。这是曾巩对欧阳修来信论及曾氏世族一事的表态与回答。

(58)不宣:不一一细说。旧时书信末尾常用语。

创作背景

《寄欧阳舍人书》这封信作于宋仁宗庆历七年(1047年)。庆历六年(1046年)夏,曾巩奉父亲之命,写信请欧阳修为已故的祖父曾致尧作一篇墓碑铭。当年,欧阳修写好《尚书户部郎中赠右谏议大夫曾公神道碑铭》,曾巩于次年即写此信致谢。

文学赏析

第一段,文章内容结构上的“起”,叙写信之由。“去秋人还”,“人还”犹如说“墓志铭收到了”,交代之意,“蒙赐书”及撰“铭”,点明写信之由,“反复观诵”,侧面写出欧文之精采,及作者爱不释手的情景,“感与惭并”,写作者对欧阳脩的感激与敬佩口惭,弓l申为自愧弗如之意,显示着敬佩之情。起首赛事二十馀字,共四层意思,简洁精当,意蕴深长。

第二段,文章内容之“承”。本段承上文“撰铭之谢”展开,叙及撰写墓志铭的意义。作者在段首即概括了本段论点:“铭志之著于世,义近于史。”以史作臂,把铭志的惫义浅显地表达出来。然后,比较铭、史之异同。先言其异:史,实录善恶之行;铭,只书美善之德,有褒扬美善之义,故人恶则无铭志之撰;此其异。次言铭、史之同:社会作用相同,即替恶劝善的作用相同。“劝”,“勉励”之意。铭志,对好人是一种鼓励,美德得到彭显,流芳后世,死而无憾,活着的人,可以凭借铭志申达敬意,因此,铭志之撰,使好人,“勇于自立”;铭志,对坏人是一种警诫,一想起死后无善可述,就又愧又怕。这一段以史为臂,借助铭、史对比展开文章,深刻地阐述了铭志的“替劝之道”。

三、四自然段,文章内容结构之“转”。前一部分写的是“古墓铭之美义”;这一部分,写“今墓铭之恶弊”及纠除弊害的条件。由美而及于恶,由古而及于今,内容是为一“转”,这一“转”,其实正是内容的又一纵深发展。

第三段,谈今铭“二弊”。首先指出:今铭之恶弊是“不实”。文章从两个方面剖析了铭不得实的原因:一方面是请铭的人,一心要美誉显扬他们的亲长。于是就不根据事理本来面目撰铭,所以恶人也可以凭虚美夸粗于后世,另一方面是“立言者”,即撰铭之人,受人请托,倘写恶德,则有悖于人情,所以不得不为溢美之谥。其次,指出今铭之恶弊是“传者盖少”,能传世的铭志很少。上至公卿,下至里巷之什,大家“莫不有铭”,鲜有流传者于世是何原因,作者一语破的:“托之非人,一修之非公与是”,撰写墓志铭的人,倘非正直有德之人,撰文亦不公止与正确,一派奉承阿谈之词,就不能行世而传后了。尽管今铭之恶弊,产生有“请托者”和“立言者”两方面的原因,但作者从文学家的角度剖析问题,还是重在立言者的责任方面,因此,在文字上,本段就立言者的论述,贯穿全段;而请托者只是数语带过:这种有详有略的文字处理,也使“立言者”的论题更加突出。

第四段,承上段“立言者”的论述,这一段特别强调:立言者的素质是纠除今弊的根本条件。作者提出:“立言者”必须是“畜道德而能文章者”。即是说,立言者一方面要有很高尚的道德修养;一方面,又要很有文采,擅写文章,第三段曾谈及今铭二弊:一是“不实”;一是“不传”。第四段针对“不实”之弊,提出“畜道德”;针对“不传”之弊,提出“能文章”;环环相扣,论述层次严谨、周密。作者在此段先总提出“畜道德而能文章”的论点。然后再按顺序分说“畜道德”与“能文章”。

“畜道德”,言道德修养对于文章识见的影响:一是,德者必不肯受托于恶人行滋美、虚美之撰;二是道德的修养能带助人区分现象与本质的复杂表现:社会上,有内心善良而行为却有不端之嫌者;有内心奸诈。外表却具善良之象者,有其行髻恶悬而难决者;有实大于名者;有名大于实者。事物如此纷纭复杂,唯有德之上才能具有德之识,独具慧眼,看透本质,不为表像迷惑。做出正确判断。唯有德之士,才能公正不阿。不殉私情。他们笔下的铭文,才具备“公与是”的标准。

论及“能文章”,曾巩认为,辞采不美,文章不会流传于世,只有“文章兼胜”才行二胜,佳妙之谓,“兼胜”,这是文章流传的条件。最后,又总说:“非畜道德而能文章者,无以为也。”作了小结。

这一小段叙述层次是:先总说——次分说——再总说,条理清楚,结构严谨。

第五、六两段,文章内容结构之“合”。从“立言者”之论,归结至于欧阳舍人之身,盛誉欧阳脩“畜道德而能文章”之贤,深谢欧阳脩赐铭之德。曾巩撰此文时,这两段未始不是文章的“重头”部分,作为感谢信,作者的感激与颂扬,正是文章的重点,所以文字笔墨也用了许多。但从鉴赏角度看,倒是前几段更重要。曾巩意在写一封感谢信;而如今曾巩的“墓志铭论”或“立言论”成了重点,因此,后两段简单介绍:一是曾巩盛誉欧阳脩“蓄道德”的问题:欧阳脩由于一贯坚决支持庆历新政,且文章锋芒毕露,如《朋党论》、《论杜衍范仲淹等罢政事状》,遂深为保守派嫉恨,制造事端。京城流言四起,谏官钱明逸据此弹劝欧阳脩。指责他与甥女关系暖昧。《宋史·欧阳脩传》载:“邪党益忌脩,因其孤甥张氏狱傅致以罪,左迁知制诰、知滁州。”欧阳脩身披污名,百口莫辩,曾巩在《上欧蔡书》中,仗义执言:“乘女子之隙,造非常之谤,而欲加之天下之大贤。不顾四方人议论,不畏夭地鬼神之临己,公然欺诬,骇天下之耳目。”曾巩为此可以说是激愤到极点了,至于“废食与寝”。在这种背景下,曾巩特别推重欧阳脩的道德之贤,认为欧阳脩是“数百年而有”的德才兼具之士,这应视为是深有意味的,也是对流言的一种反击。

另外,曾巩盛誉欧阳脩之“道德文章”,是“数百年而有者”,说的也是实话,苏轼在《六一居士集序》中说:“欧阳子,今之韩愈也。”韩、欧分别为唐宋两代文学运动的领袖,推动了两代古文运动的发展,并给后世留下了深远的影响。说欧阳脩是中国文坛上“数百年而有者”。确实是句实在话,决不能视为一种吹捧。

《寄欧阳舍人书》这篇文章最大的特点行文曲折。此文作为一封感谢信,起首并不言谢字,而是纡回曲折,慢慢道来。先论及古代撰写墓志铭的社会意义,在于褒扬美善;进而论及今之墓铭的流弊,即“不实”、“不传”;在论及流弊时,特别突出了立言人的作用,提出只有立言人“畜道德而能文章”,才能格守“公”与“是”的原则,才能“文章兼胜好,从而传世;既而,又言“畜道德而能文章”者,世代罕有,文章至此才推出欧阳脩来,盛誉欧阳脩是“畜道德而能文章行者,是韶所谓数百年而有者”,并深致谢意,这才说到了感谢信的正题。文章由远及近,从古及今,由虑及实,从泛论而及于欧阳脩之身。曲径通幽,层层递进,正是这种“纡徐”之笔,把作者的感谢与敬佩,表达得酣畅淋漓。

作者简介

曾巩

曾巩

北宋文学家、史学家、政治家

曾巩(1019—1083),字子固,建昌南丰(今江西南丰)人,世称“南丰先生”。少有文名,十八岁入京赴试,与王安石交游。宋仁宗庆历元年(1041年)太学肄业,为欧阳修所赏识。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年)进士,长期担任地方官职,政绩卓著。擅长散文,是欧阳修倡导的诗文革新运动的积极参与者,文章论证委曲周详,风格简练厚重,布局完整谨严,节奏舒缓闲雅,长于说理而短于抒情。为“唐宋八大家”之一。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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