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李明府去官》是唐代诗人钱起的作品。此诗写李明府忠而被贬,对友人的不幸遭际寄予了深切同情。全诗言简意赅,直抒胸臆。诗中对谗言害人,直道难行的社会黑暗现实,对朝廷听信谗言,迫害贤臣的腐败政治,给予了无情的揭露和批判,同时对朝廷亲小人、远贤臣的严重后果直言不讳地进行暴露和直述。
谤言三至(1)后,直道(2)叹何如(3)。
诽谤诋毁人的谗言说了三遍后,谗言也就变成真的了。贤明之官遭谤去职,正直的人又将如何呢?
今日蓝溪水(4),无人不夜鱼(5)。
清明的李明府去官之后,你看今日蓝田县的蓝溪之上,夜里无处不有人在渔猎。
(1)谤言三至:谤言:诽谤诋毁人的谗言。三至:语出《战国策·秦策》:“昔者,曾子处费,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人告曾子母日:‘曾参杀人。’曾子之母曰:‘吾子不杀人。’织自若。有顷焉,人又曰:‘曾参杀人。’其母尚织自若也。顷之,一人又告之曰:‘曾参杀人。’其母惧,投杼逾墙而走。夫以曾参之贤与母之信也,而三人疑之,则慈母不能信也。”
(2)直道:正直之道,此指行直道的人。
(3)何如:如何,怎么样。
(4)蓝溪水:泛指蓝田县的山水土地,借指蓝田县。
(5)鱼:一作“渔”,渔猎,此处有掠夺之意。
这首诗当作于钱起任蓝田县尉期间,时间为公元759年(唐肃宗乾元二年)至766年(唐代宗大历元年)。李明府,即蓝田县令李行父。李明府何时罢官,时间不详,很可能是在钱起任蓝田县尉期间。李明府同诗人交情深厚,钱起在旅居长安困难之际,曾得到李明府的救济和帮助。李明府很有政绩,钱起在《长安客舍赠李行父明府》诗中曾称赞他:“谁谓兵戈际,鸣琴方一弹。 理烦善用简,济猛能兼宽。 夙夜念黎庶,寝兴非宴安。”这样清政爱民的好官竟然“去官”,诗人不禁深为其感到冤枉和愤慨,挥毫写下了此诗。
此诗开篇首句点出李明府“去官”的原因,乃是小人谗言诽谤所致,字里行间,饱含了诗人的惋惜和愤慨之情。“三至”里暗用典故,点明李明府是忠而被贬。《战国策·秦策》载,相传曾参居住在费邑时,有一个与他同姓同名的人杀了人。有人去告诉曾参的母亲说:“你儿子杀人了!”正在纺织的曾母说:“我儿不会杀人的。”接着继续织布,镇定如常。过了一会又有人来说:“你儿子杀人了!”曾母还是安稳地织布。又过了一会,又有人来说:“你儿子杀人了!”曾母听了便惊慌起来,扔下布机的梭子跳墙逃走了。曾参的母亲虽然对儿子很了解,然而三个人接连用不真实的话来对她说,就连慈母对自己的儿子也不相信了。后来便以“三至,投杼,谗言三至”比喻谣言重复次数多了便能动摇人心。次句设问,直抒胸臆,感叹忠而被谤,官场险恶,对黑暗的现实和腐败的政治给予了无情的揭露和批判。后两句掉转笔锋,描写今日蓝溪水,既写出蓝溪遭受掠夺之惨,同时也反衬李明府之清正贤明,照应诗题。
这首诗言简意赅,直抒胸臆。诗中对谗言害人,直道难行的社会黑暗现实,对朝廷听信谗言,迫害贤臣的腐败政治,给予了无情的揭露和批判。同时对朝廷亲小人、远贤臣的严重后果直言不讳地进行暴露和直述。这种直面人生、敢于正视现实的作品,在钱起的作品中并不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