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诗题五字,乃真仙之词也。邵阳某县人,或闻其山实异,斋祷积稔,果有蹈空而至者,涉笔附楹,久之,乃罢去。既而熟视木文,则字皆隐起成列矣。某年中,廉帅上闻,且命镵其逸迹,藏于郡廨,其后为刺史李岫所得。今传于君孙,岂精契之所感致耶?光启三年秋八月既望,愚获睹于王官别业。噫!迹虽显奇,道必体正,故为物怪之所中者,见之莫不洗然,欲盖其事,目击可数也。吾知挟邪佞以冒进者,亦当胆栗自废,岂俟图鼎毁犀而后辨奸妖之诡态哉!缀之全篇,以志诚敬,且期自警。泗水司空氏记。
月下留丹灶,坛边树羽衣。
异香人不觉,残夜鹤分飞。
朝会初元盛,蓬瀛旧侣稀。
瑶函真迹在,妖魅敢扬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