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申四月十三日,贼至,余拟避至江口,行抵石柱庙梁氏寓居,始知沿江亦有贼,余遂不复前进,下午被贼搜出,端坐听天,吊打索断,掷余于地,遂以刀斫余头顶七八处,又以刀击左臂,筋骨几折,幸未发晕。逾时就卧草间。踵至者见受重伤,不复加刃。至十九日,舁回寝室,家已掳掠一空。六月杪勉强渡江,始能徐步 其二
草芦栖七日,寇退舁回家。
病势欣方减,兵灾忽又加。
省亲辞故里,侍疾到新沙。
赖得神明护,清凉悟进瓜。
gēng庚shēn申sì四yuè月shí十sān三rì日··qí其èr二
cǎo草lú芦qī栖qī七rì日,,kòu寇tuì退yú舁huí回jiā家。。
bìng病shì势xīn欣fāng方jiǎn减,,bīng兵zāi灾hū忽yòu又jiā加。。
shěng省qīn亲cí辞gù故lǐ里,,shì侍jí疾dào到xīn新shā沙。。
lài赖dé得shén神míng明hù护,,qīng清liáng凉wù悟jìn进guā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