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类者,盖文章之外,据事以类义,援古以证今者也。昔文王繇《易》,剖判爻位,《既济》九三,远引高宗之伐;《明夷》六五,近书箕子之贞:斯略举人事,以征义者也。至若《胤征》羲和,陈《政典》之训;《盘庚》诰民,叙迟任之言:此全引成辞,以明理者也。然则明理引乎成辞,征义举乎人事,乃圣贤之鸿谟,经籍之通矩也。《大畜》之《象》,“君子以多识前言往行”,亦有包于文矣。观夫屈、宋属篇,号依《诗》人,虽引古事而莫取旧辞。唯贾谊《鵩赋》,始用《鹖冠》之说;相如《上林》,撮引李斯之《书》:此万分之一会也。及扬雄《百官箴》,颇酌于《诗》、《书》;刘歆《遂初赋》,历叙于纪传:渐渐综采矣。至于崔、班、张、蔡,遂捃摭经史,华实布濩;因书立功,皆后人之范式也。
夫姜桂同地,辛在本性;文章由学,能在天资。才自内发,学以外成;有学饱而才馁,有才富而学贫。学贫者,迍邅于事义;才馁者,劬劳于辞情:此内外之殊分也。是以属意立文,心与笔谋,才为盟主,学为辅佐。主佐合德,文采必霸;才学褊狭,虽美少功。夫以子云之才,而自奏不学,及观书石室,乃成鸿采:表里相资,古今一也。故魏武称:“张子之文为拙,然学问肤浅,所见不博,专拾掇崔、杜小文;所作不可悉难,难便不知所出。”斯则寡闻之病也。夫经典沈深,载籍浩瀚,实群言之奥区,而才思之神皋也。扬、班以下,莫不取资:任力耕耨,纵意渔猎,操刀能割,必列膏腴。是以将赡才力,务在博见。狐腋非一皮能温,鸡蹠必数千而饱矣。是以综学在博,取事贵约,校练务精,捃理须核:众美辐辏,表里发挥。刘劭《赵都赋》云:“公子之客,叱劲楚令歃盟;管库隶臣,呵强秦使鼓缶。”用事如斯,可称理得而义要矣。故事得其要,虽小成绩,譬寸辖制轮,尺枢运关也。或微言美事,置于闲散,是缀金翠于足胫,靓粉黛于胸臆也。
凡用旧合机,不啻自其口出;引事乖谬,虽千载而为瑕。陈思,群才之英也,《报孔璋书》云:“葛天氏之乐,千人唱,万人和,听者因以蔑《韶》、《夏》矣。”此引事之实谬也。按葛天之歌,唱和三人而已。相如《上林》云:“奏陶唐之舞,听葛天之歌,千人唱,万人和。”唱和千万人,乃相如接人。然而滥侈《葛天》,推“三”成“万”者,信赋妄书,致斯谬也。陆机《园葵》诗云:“庇足同一智,生理合异端。”夫“葵能卫足”,事讥鲍庄;“葛藟庇根”,辞自乐豫。若譬“葛”为“葵”,则引事为谬;若谓“庇”胜“卫”,则改事失真:斯又不精之患。夫以子建明练,士衡沈密,而不免于谬;曹仁之谬高唐,又曷足以嘲哉!夫山木为良匠所度,经书为文士所择,木美而定于斧斤,事美而制于刀笔;研思之士,无惭匠石矣。
赞曰:经籍深富,辞理遐亘。皓如江海,郁若昆邓。文梓共采,琼珠交赠。用人若己,古来无懵。
《事类》是《文心雕龙》的第三十八篇,论述诗文中引用有关事类的问题。所谓“事类”,包括故实或典故在内,但刘勰在本篇所讲“事类”,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文学作品中引用前人有关事例或史实,一是引证前人或古书中的言辞。这比通常所说“典故”的范围要大得多。
事类者,盖文章之外,据事以类义,援古以证今者也。昔文王繇《易》,剖判爻位,《既济》九三,远引高宗之伐;《明夷》六五,近书箕子之贞:斯略举人事,以征义者也。至若《胤征》羲和,陈《政典》之训;《盘庚》诰民,叙迟任之言:此全引成辞,以明理者也。然则明理引乎成辞,征义举乎人事,乃圣贤之鸿谟,经籍之通矩也。《大畜》之《象》,“君子以多识前言往行”,亦有包于文矣。观夫屈、宋属篇,号依《诗》人,虽引古事而莫取旧辞。唯贾谊《鵩赋》,始用《鹖冠》之说;相如《上林》,撮引李斯之《书》:此万分之一会也。及扬雄《百官箴》,颇酌于《诗》、《书》;刘歆《遂初赋》,历叙于纪传:渐渐综采矣。至于崔、班、张、蔡,遂捃摭经史,华实布濩;因书立功,皆后人之范式也。
所谓“事类”,就是在文章本身的写作之外,利用有关故事来表明意义,引用古事以证明今事。从前周文王作解释《易经》的卦爻辞,辨析卦爻的位置,在《既济》卦的第三爻,远的引到殷高宗讨伐鬼方的事;在《明夷》卦的第五爻,近的写到殷末箕子的贞操:这只是简要地举出古人的事迹,用以证明意义的例子。至如《尚书·胤征》所载胤君征讨羲、和时,举出夏代《政典》中的教训;《尚书·盘庚》所载殷王盘庚告诫国人之辞,讲到上古贤人迟任的话:这就是完整地引用前人的成辞,用以说明道理的例子。由此可见,引用前人现成的话来说明道理,列举古人有关事迹来证明意义,圣贤对重大问题的议论,更是经典中引用的通则。《易经·大畜》的《象辞》中说,“君子应多多记住前人的言论和行事”,这也有助于文章的丰富。考查屈原、宋玉的作品,据说是依照《诗经》的作者而写的,其中虽讲到不少古代的事,却不采用原来的辞句。到汉初贾谊的《鵩鸟赋》,才开始引用《鹖冠子》中的话;司马相如的《上林赋》,引用了李斯的《谏逐客书》:这也只是偶然引用罢了。到扬雄写《百官箴》,就采取《诗经》、《尚书》中的话颇多了;刘歆写《遂初赋》,更历述了不少周晋史实:这就逐渐错综引用各种古书了。及至东汉的崔骃、班固、张衡、蔡邕等,便搜集种种经书史书,把文章写得华实满布;凭借古书以获得成就,这方面他们都是后人的典范。
夫姜桂同地,辛在本性;文章由学,能在天资。才自内发,学以外成;有学饱而才馁,有才富而学贫。学贫者,迍邅于事义;才馁者,劬劳于辞情:此内外之殊分也。是以属意立文,心与笔谋,才为盟主,学为辅佐。主佐合德,文采必霸;才学褊狭,虽美少功。夫以子云之才,而自奏不学,及观书石室,乃成鸿采:表里相资,古今一也。故魏武称:“张子之文为拙,然学问肤浅,所见不博,专拾掇崔、杜小文;所作不可悉难,难便不知所出。”斯则寡闻之病也。夫经典沈深,载籍浩瀚,实群言之奥区,而才思之神皋也。扬、班以下,莫不取资:任力耕耨,纵意渔猎,操刀能割,必列膏腴。是以将赡才力,务在博见。狐腋非一皮能温,鸡蹠必数千而饱矣。是以综学在博,取事贵约,校练务精,捃理须核:众美辐辏,表里发挥。刘劭《赵都赋》云:“公子之客,叱劲楚令歃盟;管库隶臣,呵强秦使鼓缶。”用事如斯,可称理得而义要矣。故事得其要,虽小成绩,譬寸辖制轮,尺枢运关也。或微言美事,置于闲散,是缀金翠于足胫,靓粉黛于胸臆也。
姜和桂都从地上生长,它们的辛辣却是其本性决定的;写好文章要通过学识,创作的才能在于作者的天资。才能由作家内部产生,学识则是从外部积累而成;有的人学识丰富但才力不足,有的人才力较强但学识贫乏。学识贫乏的作者,在引事明义方面比较困难;才力不足的作者,在遣辞达情方面相当吃力:这就是内才外学的区分。所以,命意为文,在心和笔共同谋划之中,作者的才力起着主要作用,学识则起着辅助作用。如果才力和学识兼善并美,就必然在创作上取得突出成就;如果才力和学识都欠缺,虽有小成绩也很难有大的成效。像扬雄那样有才华的作者,还上奏书说自己学识不足,到他在石渠阁阅读大量图书之后,便写成了优美的文学作品。内才外学相辅而成,古往今来的作者无不如此。所以魏武帝曹操说:“张子的文章其所以拙劣,就由于他学问肤浅,见闻不博,只知拾取崔骃、杜笃的小文章;因此,他的作品不能完全追究,追究起来便不知源头何在。”这就是孤陋寡闻的毛病了。儒家经典内容深厚,书籍也十分丰富,的确是各种言辞的结晶,启迪才思的宝库。从汉代扬雄、班固以后的作者,无不从中各取所需:凭自己的努力去学习,任自己的心意去采取;只要善于吸取儒家经典,就必能从中获得丰富的营养。所以,要充实作者的才能,必须首先博见广闻。一张狐皮不能制成皮袄,少量的鸡掌也不能吃饱。因此,提升学识须要广博,采用事例则应简约,校正选择必须精确,吸取的道理应该核实:这些优点集中起来,就使才能和学识相互发挥。三国时刘劭在《赵都赋》中说:“平原君的门客毛遂,呵叱强劲的楚王,迫使他同意订盟;赵国的小臣蔺相如,斥责强盛的秦王,迫使他击缶为乐。”能够像这样运用故事,就可算是抓住道理而又意义重要了。所以,用事如能抓住要害,虽然事小也能有所成就,这就如像小小的铜键能够控制车轮,门户的转轴可以承运开关。如果把精微的言辞、美妙的故事,用在无关重点的地方,就如像把金玉珠宝挂在脚上,把脂粉黛墨抹在胸前了。
凡用旧合机,不啻自其口出;引事乖谬,虽千载而为瑕。陈思,群才之英也,《报孔璋书》云:“葛天氏之乐,千人唱,万人和,听者因以蔑《韶》、《夏》矣。”此引事之实谬也。按葛天之歌,唱和三人而已。相如《上林》云:“奏陶唐之舞,听葛天之歌,千人唱,万人和。”唱和千万人,乃相如接人。然而滥侈《葛天》,推“三”成“万”者,信赋妄书,致斯谬也。陆机《园葵》诗云:“庇足同一智,生理合异端。”夫“葵能卫足”,事讥鲍庄;“葛藟庇根”,辞自乐豫。若譬“葛”为“葵”,则引事为谬;若谓“庇”胜“卫”,则改事失真:斯又不精之患。夫以子建明练,士衡沈密,而不免于谬;曹仁之谬高唐,又曷足以嘲哉!夫山木为良匠所度,经书为文士所择,木美而定于斧斤,事美而制于刀笔;研思之士,无惭匠石矣。
大凡引用故实得当,就像自己说的话一样;如果所引之事和自己讲的内容不吻合,就成了千年抹不掉的污点。陈思王曹植,可算是群才中的英俊了,但他在《报孔璋书》中说:“葛天氏时的音乐,千人合唱,万人相和,听了这种音乐的人,对古代的《韶乐》和《大夏》都有所轻视了。”这就是引用古事的谬误。查葛天氏时所唱的歌,唱与和的一共只有三人而已。司马相如《上林赋》中说:“演奏陶唐氏的乐舞,听葛天氏的音乐,千人齐唱,万人齐和。”所谓唱和千万人,不过是司马相如的主观推测。其所以不真实地夸大《葛天氏之乐》,把“三”扩大为“万”,是由于作者根据《上林赋》乱写,以致造成这种荒谬的。又如陆机的《园葵》诗中说:“葵能荫庇其足,只不过一点小小的智慧,但生存的道理却有千千万万。”关于“葵能保卫其足”,原是孔子讥讽齐国鲍牵的说法;“葛藤庇护其根”,原是宋国乐豫对宋昭公说的话:这本是两码事。如果把“葛”比作“葵”,就是张冠李戴的错误;如果认为“庇”字比“卫”字好,则又改变事实而有失其真,这是不精确的毛病。以曹植的精明熟练、陆机的深沉细致,还难免有误;曹洪在《与魏文帝书》中,把“河西”误作“高唐”,又有什么可嘲笑的呢?山中树木为良好的工匠所度量,儒家经书被后世文人所选取;木材美好的,便用斧子加工;事义美好的,就用笔墨写下。能如此,从事文学创作的人,也就无愧于古代善于准确斫削的匠石了。
赞曰:经籍深富,辞理遐亘。皓如江海,郁若昆邓。文梓共采,琼珠交赠。用人若己,古来无懵。
总之,儒家经籍精深丰富,文辞和义理都具有永恒的意义。它像江海那样广大,像昆仑山的珠玉和邓林那样繁盛。优质的梓木都可采伐,美好的珠宝全可赠送。只要引用前人的故事如自出其口,古往今来的读者都是欢迎的。
《事类》的“事”是旧有的事例或典故,“类”是类此。“事类”即“据事以类义”,根据旧有的事例或者典故来类比说明所要讲的义理。但刘勰的事类,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文学作品中引用前人有关事例或史实,一是引证前人或古书中的言辞。这比通常所说“典故”范围要大得多。本篇论述诗文中引用有关事类的问题。
《文心雕龙·事类》全篇分三部分:
一、讲“事类”的含义、作用及古代用“事类”的概貌。
二、讲才、学的关系进而论述广博学识的必要。
三、讲魏、晋文人用“事类”的缺点和错误,以说明用典引文必须准确得当而如自出其口。
刘勰对“事类”在创作中运用的基本要求:一是准确贴切,二是自然,使引用的事和言与文章融为一体,三是抓住最精要的东西。刘勰认为“事类”的运用,涉及作者的才、学问题,既要有广博的知识,又要有驾驭知识的能力,即才、学兼备。
刘勰《文心雕龙·事类》篇主要论述“事类”的运用,本篇研究中的主要歧疑,笔者认为是对“事类”概念的不同理解与阐释。王志彬先生就“事类”与“事义”两个概念的异同进行了详细的辨解,本文拟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辨析龙学界对“事类”概念所持的几种不同的观点,这对于更深入理解《事类》篇的主旨以及探讨六朝文风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事类”与“典故”
现代文学家在注释《事类》篇时,大多用“事类”与“典故”或“用典”作对比,其中有两种观点颇为相似,但又有一定的差异:一种观点认为,“事类”就是“典故”或“用典”;另一种观点认为,“事类”比通常所说“典故”的范围大得多。
刘勰《事类》篇云:“事类者,盖文章之外,据事以类义,援古以证今者也。昔文王繇易,剖判爻位,既济九三,远引高宗之伐;明夷六五,近书箕子之贞:斯略举人事以征义者也。至若胤征羲和,陈政典之训;盘庚诰民,叙迟任之言:此全引成辞以明理者也。然则明理引乎成辞,征义举乎人事,乃圣贤之鸿谟,经籍之通矩也。”刘勰所谓的“事类”,其主要内涵有两点:一是“略举人事”,一为“全引成辞”,“人事”,刘勰也称之为“古事”,“成辞”,刘勰亦谓之为“旧辞”。由此足见,刘勰所说的“事类”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其一,引用古代的“人事”,并且所引用的“人事”在历史上确实存在,虚构的故事不能算作“事类”;其二,引用古书、古人的言辞,并且确有其书、实有其人,任何虚构古书或著名人物的言辞也不能称为“事类”。对“事类”这两方面内容的概括,龙学家基本都能明确地指出,只是在和“典故”作对比时,出现了差异。那么关键的问题是如何理解“典故”的含义,对“典故”定义的界定比较复杂,吴直雄先生经过大致的梳理,把“典故”的定义概括为七种类型、九种意见,最后吴先生认为《辞海》“典故”条中“典故”的定义可以为我们所遵循。《辞海》定义“典故”为:典制和掌故。②诗文中引用的古代故事和有来历出处的词语。这一定义也被《汉语大词典》所采纳。在古代,“典故”有“典制”之义,即典章制度的意思,如《汉语大词典》“典故”条所举《北史·高隆之传》:“隆之性好小巧,至于公家羽仪,百戏服制,时有改易,不循典故,时论非之。”而刘勰所论述的“事类”并没有此义。此外,《辞海》中“典故”的另一层含义是指“有来历出处的词语”,而刘勰所言“事类”的另一层含义是“全引成辞”,其中所举的两个例子是“至若胤征羲和,陈政典之训;盘庚诰民,叙迟任之言”,不管是“政典之训”,还是“迟任之言”,都是完整的一句话,它们也有出处,但很明显与“有来历出处的词语”不一样。朱星《文心雕龙的修辞论》认为刘勰《事类》篇所引箕子高宗之事以及《书经》上的古语,实在都算不得典故,他说:“主要是在组织上语气上,成为典故必须是压缩的一个词或短语或一句或在四六二句中,用一种代言体的口气说出”。通过以上的分析看出,“事类”与“典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其相同之处是二者都有古代史实这一层含义。因此,把“事类”等同于“典故”或者说“事类”比“典故”的范围大得多的观点都是不甚恰当的。
刘永济先生《〈文心雕龙〉校释》将“典故”的使用分得极为细致,其云:“用典之要,不出以少字明多义。其大别有二:一用古事,二用成辞。用古事者,援古事以证今情也;用成辞者,引彼语以明此义也。援古事以证今情之类,约有四端:一曰直用,二曰浑用,三曰综合,四曰假设。用成辞以明今义之类,亦约分四项:一曰全句,二曰檃括,三曰引证,四曰借字。”刘永济先生也主张“事类”即是“典故”,他在刘勰《事类》篇的基础上,将“事类”的种类及其应用论述得更为详尽,其中如“用古事”中的“综合”、“假设”两端,“用成辞”中的“檃括”、“借字”两项,刘勰《事类》篇只字未提。刘永济先生的这种归纳为后人研究“事类”以及“典故”提供了一种崭新的视角,对丰富我们的认识与开拓我们的视野有重要的意义。
二、“事类”与“引用”
修辞学发凡
龙学研究界中,还有一种观点比较有代表性,就是把“事类”等同于修辞学上的“引用”。“引用”这一修辞现象的产生由来已久,已有数千年的历史了,其内涵与外延是不断发展与变化的。陈望道先生《修辞学发凡》认为“引用”约有两个方式:分别为“明引法”与“暗用法”,他说:“文中夹插先前的成语或故事的部分,名叫引用辞。”“引用辞”除了以上两种方式外,陈望道先生认为还有一类滑稽的用法,即“割截成文,以资谈笑”,如“回也不改”割截自《论语·雍也》:“子曰:‘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可见,陈望道先生所言的“引用”与刘勰所谈的“事类”有极大的相似性。与陈望道先生对“引用”的解释相比,当代学者对“引用”的理解已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如王德春主编的《修辞学辞典》认为“引用别人的话语或成语、谚语、格言等”都算作“引用”,该书按引用内容的不同把其分为四类:“引经”、“稽古”、“出新”和“反用”,“引经”可以类比为“事类”中的引成辞,但是要比引成辞的范围大得多,凡是格言、名句都是“引经”,“稽古”可以等同为“事类”中的用古事,其中“出新”与“反用”,刘勰《事类》篇未曾论及。《汉语大词典》定义“引用”为:“用他人的事例或言词作为根据。”《汉语大词典》所释“引用”的定义基本上可以代表我们今人一种普遍的看法。由此可见,现代意义上的“引用”所指涉的对象极为宽泛,古今中外的事例或言词,包括谚语、俗语、成语、儿歌、童谣、数据、格言、语录、警策、歇后语、圣贤言辞、名人言论、诗词散文、神话传说、历史故事等,凡是被摘录出作为根据的皆可称之为“引用”。在《事类》篇中“引”字共出现了八次〔13〕,把这八处“引”字翻译成“引用”也是可以的,而且刘勰也说:“事类者,盖文章之外,据事以类义,援古以证今者也”,但是由此出发,把“事类”理解为现代意义上的“引用”是不太贴切的。笔者认为,现代意义上的“引用”比“事类”的范围要大得多。因此,笔者认为“事类”大致相当于“引用”这一修辞方法。
三、“事类”与“事义”
在《文心雕龙》一书中,“事类”与“事义”是两个容易混淆的概念,参考刘勰以前或当时的其他有关论著,辨析这两个概念的同异之处,对于明确刘勰的文学理论有重要的作用。
在中国古代“事类”的称谓很早就出现了。六朝时候,“事类”出现了几种不同的称呼,有的称“事类”,有的称“事义”,有的则称“用事”。如挚虞《文章流别论》云:“古诗之赋以情义为主,以事类为佐。”这里的“事类”就是指引古事或成辞。锺嵘《诗品序》云:“近任昉、王元长等,词不贵奇,竞须新事,尔来作者,浸以成俗。遂乃句无虚语,语无虚字,拘挛补衲,蠹文已甚。但自然英旨,罕值其人。词既失高,则宜加事义。虽谢天才,且表学问,亦一理乎!”这个“事义”与“事类”的含义相同。颜之推《颜氏家训·文章篇》云:“文章当以理致为心肾,气调为筋骨,事义为皮肤,华丽为冠冕。”这里“事义”与“用事”的含义所指一样,就是运用古代典实之义。《南齐书·文学传论》云:“今之文章,作者虽众,总而为论,略有三体。……次则缉事比类,非对不发,博物可嘉,职成拘制。或全借古语,用申今情,崎岖牵引,直为偶说。唯睹事例,顿失清采。此则傅咸五经,应璩指事,虽不全似,可以类从。”“全借古语”、“唯睹事例”也与“事类”的含义相同。萧统《文选序》云:“事出于沈思,义归乎翰藻,故与夫篇什,杂而集之”。萧统所言的“事”与“义”大致与事类之义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