咏史十首·其七·龚胜

佘翔 〔明代〕 佘翔

炎祚既云微,五侯起专政。

成都怀异心,敢窃太阿柄。

亦有金縢书,居摄附姬圣。

传玺胁后宫,新室朔改正。

乃徵龚大夫,大夫固称病。

印绶岂不荣,所耻事二姓。

草玄者何心,竟乃作符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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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原文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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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翔

佘翔

明代官员

佘翔(生卒年不详),字宗汉,号凤台,莆田黄石人,明嘉靖三十七年(1558)中举,当过安徽全椒县令。任内,他办案神速、公正,江淮间颂其神明;后与某巡按御史抵梧,即日就辞官拂袖而去,漫游名山大川。其著有《薜荔园诗集》四卷千余首;其诗“雄丽高峭”且“有清致”。当时文坛领袖王世贞曾赠诗给佘翔曰:“更教何物夸三绝,为有佘郎七字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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