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是唐代文学家韩愈创作的一首杂言古诗。此诗刺谗佞误国,分三段。第一段借助利剑起兴,以标明心境;第二段承上转折,写正不容邪,但徒佩利剑而不能用来刺谗,而心腐剑折,悲痛欲绝;第三段回扣诗题剑之“利”,借剑以抒发豪情,表明决心。全诗古味古调,上凌屈骚,体兼风雅,奇气郁勃,崛而有骨。
关于这首歌谣体古诗的创作年代,有多种说法。陈景云以为是贞元十二年(796)从军大梁时作;韩醇以为是贞元十五年(799)因汴州军乱而作;王元启和钱仲联则以为是贞元十九年(803)刺权倖李实辈作。因为韩愈《顺宗实录》言:“京兆尹李实陵辍公卿以下,随喜怒诬奏迁黜。”《祭张员外文》又云:“贞元十九,君为御史。余以无能,同诏并跱。彼婉娈者,实惮吾曹。侧肩帖耳,有舌如刀。”正此诗所指之谗夫。
——纳兰性德《水调歌头·题岳阳楼图》
——梁清标《谢秋娘·舟中女》
——陈烓《思母》
——丘葵《太阳·其二》
——林隽胄《蜚遁篇》
——徐熥《送善上人募建水月庵》
——武衍《湖亭席上》
——董俞《虞美人·登太白酒楼》
——释绍昙《瓦》
——释绍昙《灵照女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