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
诗二首·其一
我有一方便(1),价值百匹练(2)。
我有一个处世的法宝,它的价值堪比百匹白色的熟绢。
相打(3)长伏(4)弱,至死不入县(5)。
就是与人打架就服气自己的弱小,就是至死也不去县衙里告状。
【其二】
诗二首·其二
他人骑大马,我独(6)跨(7)驴子。
别人骑着一匹大马,独独我一个人坐头小驴。
回顾(8)担(9)柴汉(10),心下(11)较些子(12)。
回头看到了挑柴的汉子,心里立刻好受了许多。
(1)方便:此处意为处世法宝。
(2)练:白色的熟绢。
(3)相打:相互殴打,打架之意。
(4)伏:即“服”,服气,甘愿。
(5)县:县衙。
(6)独:单独一人。
(7)跨:横跨,乘坐。
(8)回顾:回头看。
(9)担:用肩膀挑。
(10)汉:男子的俗称。
(11)心下:心里。
(12)较些子:差不多,过得去。些子,一点儿,少许。
王梵志的诗作在唐初流传极广,后来却一直被封建正统派视为「下里巴人」,不能进入诗歌艺术堂奥。现存梵志诗相当大一部分从内容上说,是劝世劝善的诗体道德箴言,这类诗较少文学价值。梵志诗最有文学价值的,当推那些有意无意作出的世态人情的幽默、讽刺画。这里所选的两首诗(前一首录自敦煌卷子本《王梵志诗》卷第三,后一首录自费袞《梁谿漫志》卷十)就是。
第一首用第一人称语气写来,类乎戏曲的「道白」。自夸有一处世法宝,这就是与世无争、息事宁人。这种旧时代人的一种「共相」,在诗人笔下得到个性化的表现。「与世无争」的概念并未直接说出,而通过诗中人活生生的语言:「相打长伏弱,至死不入县」来表述。被人欺负到极点,却死也不肯上县衙门申诉,宁愿吃亏,这是进一步写「相打长伏弱」,连「忍无可忍」的意气也没有。诗歌形象打上了封建时代弱者的烙印,散发着生活气息(「相打」、「伏弱」、打官司都来自生活)。而「价值百匹练」的夸口适足见出人物身分(以「百匹练」为贵,自然不是富人意识),表现出人物处境虽卑微而不自知其可悲。通过人物的语言,诗人画出了一个甘居弱小、不与人争的小人物形象。
第二首也用第一人称写,但展现的却是一幅有趣的「三人行」的戏剧性场面。「骑大马」者与「担柴汉」,是贫富悬殊的两极。而作为这两极间的骑驴者,他的心情是多么矛盾:他比上不足,颇有些不满(这从「独」字的语气上可以会出),但当他看到担柴汉时,便又立刻心安理得起来。诗人这里运用的手法是先平列出三个形象,末句一点即收,饶有情趣。章法也很独到。
两首诗的共同点是真实地或略带夸张地写出了世人行为和心理上的某种通病,令人忍俊不禁,于笑中又有所反省。值得特别指出的是两首诗均可作两种理解。既可看作是正经的、劝喻的,又可以读为揶揄的、讽刺的。但作正面理会则浅,作反面理会则妙不可言。如「我有一方便」一首,作劝人忍让看便浅,作弱者的处世哲学之解剖看则鞭辟入里。「他人骑大马」一首,作劝人知足看便浅,作中庸者的漫画象看,则维妙维肖。
平心而论,梵志这两首诗未必没有劝世的意思,说不定诗人对笔下人物还很欣赏同情。但是,诗人没有作概念化的枯燥说教,而采用了「象教」──即将理予以形象地显现。而他所取的又并非凭空结想的概念化形象,而是直接从平素对生活的敏锐观察和积累中撷取来的。它本身不惟真实,而且典型。当诗人只满足于把形象表现出来而不加评论,这些形象对于思想(诗人的)也就具有了某种相对独立性和灵活性。当读者从全新的、更髙的角度来观察它们时,就会发现许多包含在形象中、然而不一定为作者所意识到的深刻的意蕴。王梵志这种性格解剖式的笔调犀利的幽默小品,比一语破的、锋芒毕露的讽刺之作更耐读,艺术上更髙一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