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郑公宅同咏竹》是唐代诗人杜甫创作的一首五言律诗。全以“竹”为吟咏对象,托物言志,耐人寻味。诗的首两句说明诗人赞咏的是“半含箨”、“才出墙”的新竹;中间四句,着重写了新竹的色和香;诗的末两句从新竹可以长达云霄的角度,希望对新竹加以保护,“勿剪勿伐”。全诗以动驭静,结合作者生活,用发展变化的眼光写竹,选择了不同生长期的特征,显现出不同环境中竹的风韵。
这是广德二年(764年)秋天杜甫赴好友严武家宴饮时同题之作,与《严郑公阶下新松》作于同时,当时杜甫在严武的节度使府中任职,杜甫希望严武培植自己,因而作《严郑公宅同咏竹》此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