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李十一醉忆元九》是唐代诗人白居易所作的一首七言绝句,这是一首即景生情、因事起意之作,以情深意真见长。从诗中可见作者同元稹的交情之深。全诗不事雕琢,以极其朴素、极其浅显的语言,表达了极其深厚、极其真挚的情意。
唐人喜欢以行第相称。《同李十一醉忆元九》这首诗中的“元九”就是在中唐诗坛上与白居易齐名的元稹。元和四年(809年),元稹奉使去东川。白居易在长安,与他的弟弟白行简和李杓直(即诗题中的李十一)一同到曲江、慈恩寺春游,又到杓直家饮酒,席上忆念元稹,就写了这首诗。
——纳兰性德《水调歌头·题岳阳楼图》
——梁清标《谢秋娘·舟中女》
——林隽胄《蜚遁篇》
——董俞《虞美人·登太白酒楼》
——释绍昙《瓦》
——释绍昙《灵照女赞》
——孔祥淑《剑州道柏》
——董兆熊《村居·其三》
——蔡戡《用前韵简赵薛二丈·其一》
——樊增祥《鹧鸪天·似此中秋未算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