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在长安醉花柳,五侯七贵同杯酒。
气岸遥凌豪士前,风流肯落他人后?
夫子红颜我少年,章台走马著金鞭。
文章献纳麒麟殿,歌舞淹留玳瑁筵。
与君自谓长如此,宁知草动风尘起。
函谷忽惊胡马来,秦宫桃李向明开。
我愁远谪夜郎去,何日金鸡放赦回?
《流夜郎赠辛判官》是唐代诗人李白所作的一首七言古诗。此诗创作于乾元元年(758年),是李白刚开始被流放到夜郎时所写的诗作。此诗以往昔之豪放与今日之落魄相比照,透出诗人心境之凄凉与落寞。
《流夜郎赠辛判官》这首诗写于乾元元年(758年),李白在这年春天,终因参加永王李磷幕府事而获罪,被流放到夜郎(今贵州省桐梓县一带),此诗大概是诗人刚被流放时所作。辛判官,可能是李白供奉翰林时的朋友。或许这位辛判官在与诗人对饮时,反复安慰诗人,于是诗人慷慨高歌,尽情向他倾诉郁悒之情。
——纳兰性德《水调歌头·题岳阳楼图》
——梁清标《谢秋娘·舟中女》
——陈烓《思母》
——丘葵《太阳·其二》
——林隽胄《蜚遁篇》
——徐熥《送善上人募建水月庵》
——武衍《湖亭席上》
——董俞《虞美人·登太白酒楼》
——释绍昙《瓦》
——释绍昙《灵照女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