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授户曹掾,捧诏感君恩。
感恩非为己,禄养及吾亲。
弟兄俱簪笏,新妇俨衣巾。
罗列高堂下,拜庆正纷纷。
俸钱四五万,月可奉晨昏。
廪禄二百石,岁可盈仓囷。
喧喧车马来,贺客满我门。
不以我为贪,知我家内贫。
置酒延贺客,客容亦欢欣。
笑云今日后,不复忧空尊。
答云如君言,愿君少逡巡。
我有平生志,醉后为君陈。
人生百岁期,七十有几人。
浮荣及虚位,皆是身之宾。
唯有衣与食,此事粗关身。
苟免饥寒外,馀物尽浮云。
《初除户曹喜而言志》是唐代诗人白居易创作的一首五言古诗。此诗表达了作者被任命为户曹参军后的喜悦心情,同时抒发了自己为官清廉、勤政爱民的志向。全诗语言平实真挚,展现了其早期诗风的质朴与豁达。
《初除户曹喜而言志》此诗作于唐宪宗元和五年(810),白居易时在长安。元和三年(808)四月,白居易授左拾遗,仍充翰林学士。两年后,左拾遗任满,改官京兆府户曹参军,这是白居易为养亲而自请任官体禄优厚的京兆府判司。
——马致远《天净沙·秋思》
——范仲淹《渔家傲·秋思》
——屈原《国殇》
——戴叔伦《除夜宿石头驿》
——欧阳修《戏答元珍》
——李白《将进酒》
——李煜《虞美人·春花秋月何时了》
——郑燮《潍县署中画竹呈年伯包大中丞括》
——刘禹锡《杨柳枝词九首·其一》
——鲁迅《自题小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