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怜无旧业,不敢耻微官。

出处出自唐代岑参的《初授官题高冠草堂

释义自怜没有什么祖传家业,总不敢嫌弃这微小的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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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原文 作品简介创作背景 作者简介

初授官题高冠草堂

岑参 〔唐代〕 岑参

三十始一命,宦情多欲阑。

自怜无旧业,不敢耻微官。

涧水吞樵路,山花醉药栏。

只缘五斗米,辜负一渔竿。

作品简介

《初授官题高冠草堂》是唐代诗人岑参所作的一首五言律诗,此诗是天宝三年(744年)岑参举进士授官右内率府兵曹参军后为辞别终南山隐居地高冠峪而作。全诗抒发了作者做官赴任时对原来的隐居地依依不舍的深情,表现了作者虽不屑担任卑微的官职却为生计所迫而不敢以此为耻的矛盾心情。

创作背景

岑参早年丧父,二十岁时,随兄至长安,求仕不成。他便随兄长在的高冠峪中,置业并建起了简陋的别墅草堂。天宝三年(744年),三十岁的岑参高中一甲第二名,但官运不顺,经吏部试后,仅授右内率府兵曹参军这样的小官,他非常失望。于是作了这首《初授官题高冠草堂》。

作者简介

岑参

岑参(诗雄)

唐代著名边塞诗人

岑参(717—770),荆州江陵(今属湖北)人。出身于官僚家庭,但父亲早死,家道衰落。自幼从兄受书,遍读经史。三十岁举进士,授兵曹参军。天宝年间,两度出塞,居边塞六年,颇有雄心壮志。安史乱后回朝,由杜甫等推荐任右补阙,转起居舍人等职,官至嘉州刺史,世称岑嘉州。后罢官,客死成都旅舍。与高适并称“高岑”。其诗题材广泛。有《岑嘉州诗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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