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授官题高冠草堂》是唐代诗人岑参所作的一首五言律诗,此诗是天宝三年(744年)岑参举进士授官右内率府兵曹参军后为辞别终南山隐居地高冠峪而作。全诗抒发了作者做官赴任时对原来的隐居地依依不舍的深情,表现了作者虽不屑担任卑微的官职却为生计所迫而不敢以此为耻的矛盾心情。
岑参早年丧父,二十岁时,随兄至长安,求仕不成。他便随兄长在的高冠峪中,置业并建起了简陋的别墅草堂。天宝三年(744年),三十岁的岑参高中一甲第二名,但官运不顺,经吏部试后,仅授右内率府兵曹参军这样的小官,他非常失望。于是作了这首《初授官题高冠草堂》。
——温庭筠《南湖》
——高适《咏史》
——杨万里《好事近·七月十三日夜登万花川谷望月作》
——佚名《木兰诗》
——佚名《木兰诗》
——王绩《野望》
——佚名《庭中有奇树》
——曹植《梁甫行》
——欧阳修《采桑子·轻舟短棹西湖好》
——元好问《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