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授官题高冠草堂》是唐代诗人岑参所作的一首五言律诗,此诗是天宝三年(744年)岑参举进士授官右内率府兵曹参军后为辞别终南山隐居地高冠峪而作。全诗抒发了作者做官赴任时对原来的隐居地依依不舍的深情,表现了作者虽不屑担任卑微的官职却为生计所迫而不敢以此为耻的矛盾心情。
岑参早年丧父,二十岁时,随兄至长安,求仕不成。他便随兄长在的高冠峪中,置业并建起了简陋的别墅草堂。天宝三年(744年),三十岁的岑参高中一甲第二名,但官运不顺,经吏部试后,仅授右内率府兵曹参军这样的小官,他非常失望。于是作了这首《初授官题高冠草堂》。
——杨万里《过松源晨炊漆公店六首·其五》
——黄庭坚《鹧鸪天·座中有眉山隐客史应之和前韵即席答之》
——柳宗元《新植海石榴》
——范成大《窗前木芙蓉》
——温庭筠《侠客行》
——岑参《敬酬李判官使院即事见呈》
——谢灵运《从斤竹涧越岭溪行》
——王安石《凤凰山》
——佚名《越谣歌》
——杜牧《自宣城赴官上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