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美人·宜州见梅作》是宋代文学家、书法家黄庭坚的词作。此词系作者被贬后所写,词以咏梅为中心,把天涯与江南、垂老与少年、去国十年与平生作了一个对比性总结,既表现出天涯见梅的喜悦,朝花夕拾的欣慰,又抒写不胜今昔之慨,表现出作者心中郁结的不平与愤懑。全词写得极为深挚,由景入手,婉曲细腻,以情收结,直抒胸臆,风格疏宕,颇具韵味,是山谷孤清抑郁的人格风貌的写照。
黄庭坚因作《承天院塔记》,朝廷指为“幸灾谤国”,被除名,押送宜州编管。《虞美人·宜州见梅作》此词作于宋徽宗崇宁三年(1104)到达宜州的当年冬天。他初次被贬是宋哲宗绍圣元年(1094),至此恰好十年。
——纳兰性德《水调歌头·题岳阳楼图》
——梁清标《谢秋娘·舟中女》
——林隽胄《蜚遁篇》
——董俞《虞美人·登太白酒楼》
——释绍昙《瓦》
——释绍昙《灵照女赞》
——孔祥淑《剑州道柏》
——董兆熊《村居·其三》
——蔡戡《用前韵简赵薛二丈·其一》
——王廷陈《送戴中丞归·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