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给事山居》是唐代诗人王维所作的一首五言律诗。此诗描写韦给事山居青苍满眼的美景,表现出山居幽奇深秀的气质,从侧面衬托出韦给事的显贵。全诗韵律工整,炼字精妙。
《韦给事山居》此诗当作于唐玄宗开元二十五年(727)。韦给事山居,即韦恒之骊山别业。韦家在唐代是非常显赫的世家,当时俚语云:“城南韦杜,去天尺五。”韦家在当时亲近皇权,社会地位极高。给事中在唐代是皇帝的近臣,伴随皇帝左右,是门下省的重要职位。
——曾巩《尝新茶》
——袁枚《独秀峰》
——朱元璋《无题·天为帐幕地为毡》
——周邦彦《苏幕遮·燎沉香》
——刘长卿《长沙过贾谊宅》
——晏殊《玉楼春·春恨》
——佚名《增广贤文(三)》
——佚名《增广贤文(四)》
——欧阳修《渔家傲·花底忽闻敲两桨》
——白居易《长恨歌》